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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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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肉的炸酱面
                                                              作者/曹文轩

      羿,传说中古代的善射英雄;嫦娥,美女,盗用丈夫不死之药而奔月,成为广袖舒飘、裙带如云的月精。但鲁迅却不顾人们心中的习惯印象,一下将他俩放入了世俗化生活图景中:天色已晚,“暮霭笼罩了大宅”,打猎的羿才疲惫而归,今日运气依然不佳,还是只打了只乌鸦,嫦娥全无美人的举止与心态,嘴中咕哝不已:“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炸酱,北方的一种平民化的调料;炸酱面,北方的一种平民化的食品。这类食品一旦放到餐桌上,立即注定我们再也无法与贵族生活相遇,也再难高雅。而且糟糕的是,还是乌鸦肉的炸酱面——不是草莓冰激淋,不是奶油蛋糕,不是普鲁斯特笔下精美的“小马特莱娜”点心,而是乌鸦肉的炸酱面!当看到“乌鸦肉的炸酱面”这样的字眼以及这几个字的声音仿佛响起,再以及我们仿佛看到了这样的食品并闻到了乌鸦肉的炸酱面的气味(尽管我们谁也没有吃过乌鸦肉的炸酱面)时,羿和嫦娥就永远也不可能再是英雄与美人了。
  我们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英雄、美人竟与食品有关。夏多布里昂笔下的美人阿达拉以及文学作品中的其他全部的美人(自然包括林黛玉),是不可能让她们吃炸酱面的,尤其不能吃乌鸦炸酱面或乌鸦炸酱面之类的食品。这些人必须饮用琼浆玉液,若无处觅得琼浆玉液,文学作品就得巧妙回避,不谈吃喝。红楼四大家族中的美人们,倒是经常要吃的,但吃的都非寻常百姓家的食品,红楼食谱,早已是学者与烹调专家们研究的对象。我们无法设想林黛玉去吃乌鸦肉的炸酱面,尽管这一点是毫无道理的——实际生活中的林黛玉兴许就喜欢吃呢,但你就是不能从生活出发。其实,人们不仅如此看待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即便是生活中的人,你一旦将谁视为英雄与美人时,也会在潜意识里忽略他们的吃喝拉撒之类的生活行为。记得小时读书,父亲的学校来了一位漂亮的女教师,围一条白围巾,并且会吹笛子,皮肤是城里人的皮肤,头发很黑,眼睛细长,嘴角总有一丝微笑,爱羞涩,是我儿时心目中的美人,也是我们全体孩子——男孩子、女孩子心目中的美人。但有一天,当我们早晨正在课堂里早读时,一个女孩跑进教室,神秘而失望地小声告诉大家:姜老师也上厕所,我看见了!从此,我们就不觉她美了——至少大打折扣。人会在心目中纯化一个形象,就像他会在心目中丑化一个人物形象一样。前者是省略,后者是增加。前者是将形象与俗众分离,是一种提高式的分离,后者也是将形象与俗众分离,但却是一种打压式的分离。人们看文学作品中的英雄与美人,比看生活中的英雄与美人更愿意纯化。文学家深谙此道,因此一写到英雄与美人,往往都要避开那些俗人的日常行为和生物性行为。沈从文永远也不会写翠翠上厕所。其实,你可以设想:生活在乡野、生活在大河边的翠翠,很可能是要随地大小便的——该掌嘴,因为你玷污了、毁掉了一个优美的形象。我们如此恶作剧,只是提示一个事实:文学中的高雅、雅致、高贵,是以牺牲(必须牺牲)粗鄙一面为代价的。
  理论道: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然而,鲁迅可以完全不忌讳这一切,因为鲁迅心中无美人,也无英雄。非但如此,鲁迅还要将那些已经在人们心目中定型的英雄与美人还原到庸常的生活情景中。
  俗化——又是鲁迅的笔法之一。
  收在《呐喊》与《彷徨》中的作品自不必说,那些人物,大多本就是世俗中人,本就没有什么好忌讳的。而《故事新编》中的全部故事,几乎涉及的都是传说中或古代的英雄、大哲、圣人与美人。流传几千年,这些人物高大如山,都是我们必须仰视的。而鲁迅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给他们撤掉了高高的台阶,使他们纷纷坠落到尘世中,坠落到芸芸众生中间。他们仿佛来自一个驴喊马叫的村庄,来自一个空气浑浊、散发着烟草味的荒野客栈,一个个灰头土脸,一个个都遮不住地露出一副迂腐与寒酸之相。这里没有崇敬,更无崇拜,只有嘲弄与嬉笑,他们与当代作家笔下的一个叫王老五的人或一个叫李有才的人别无两样,是俗人,而非哲人、圣人、美人。
  禹的妻子(鲁迅戏称禹太太)竟大骂我们心中的禹:“这杀千刀的!奔什么丧,走过自家的门口,看也不进来看一下,就奔你的丧!做官做官,做官有什么好处,仔细像你的老子,做到充军,还掉到池子里变大忘八!这没良心的杀千刀!……”(《理水》)
  那位“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伟大的禹呢?
  周文王伐纣,伯夷、叔齐兄弟愤愤然:“老子死了不葬,倒来动兵,说得上‘孝’吗?臣子想要杀主子,说得上‘仁’吗?……”不愿再做周朝食客,“一径走出善老堂的大门”,直往首阳山而去,然而这里却无茯苓,亦无苍术可供兄弟二人食用,饥不择食,采松针研面而食,结果呕吐不止,其状惨不忍睹。后终于发现山中有“薇菜”可食,并渐渐摸索出若干薇菜的做法:薇汤、薇羹、薇酱、清炖薇、原汤焖薇芽、生晒嫩薇叶……烤薇菜时,伯夷以大哥自居,还比兄弟“多吃了两撮”。(《采薇》)
  “不食周粟”的义士呢?
  墨子告别家人,带上窝窝头,穿过宋国,一路风尘来到楚国的郢城,此时“旧衣破裳,布包着的两只脚,真好像一个老牌的乞丐了”。找到了设计云梯、欲怂恿楚王攻打宋国的公输般,颇费心机地展开了他的话题。“北方有人侮辱了我”,墨子很沉静地说,“想托你去杀掉他……”公输般不高兴了。墨子又接着说:“我送你十块钱!”这一句话,使主人真的忍不住发怒了,沉着脸,冷冷的回答道:“我是义不杀人的!”墨子说:“那你为什么要去无缘无故地攻打宋国呢?”公输般终于被说服了,还将墨子介绍给楚王。去见楚王前,公输般取了衣服让墨子换上,墨子还死要面子:“我其实也并非爱穿破衣服的……只因为实在没有工夫换……”还是换上了,但太短,显得像“高脚鹭鸶似的”。墨子最终如愿以偿,以他的“非攻”思想劝阻了楚攻打宋的念头,踏上了归国之途,然而经过宋国时,却被执矛的巡逻兵赶到雨地里,“淋了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非攻》)
  这便是创造了墨家学说而被后人顶礼膜拜的墨子。
  而那位漆园的庄周、梦蝶的庄周又如何?
  路过一坟场,欲在水溜中喝水,被鬼魂所缠,幸亏记得一套呼风唤雨的口诀,便念念有词: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秦褚卫,姜沈韩杨。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敕!敕!司命大神飘然而至,鬼魂不得不四处逃散,但司命见了庄周也老大不高兴:“庄周,你找我,又要闹什么玩意儿?喝够了水,不安分起来了吗?”庄周与司命谈起生死: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又是庄周梦蝶、是庄周做梦成蝶还是蝶做梦成庄周那一套。司命不耐烦,决心想戏弄一番庄周,马鞭朝草蓬中一点,一颗骷髅变成一个汉子跑了出来,而司命搁下庄周一人,自己隐去了。那汉子赤条条一丝不挂,见庄周竟一口咬定庄周偷了他的包裹和伞,无论庄周怎么辩解,汉子就是不依,庄周说:“慢慢的,慢的,我的衣服旧了,很脆,拉不得。你且听我说几句:你先不要专想衣服罢,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王瓜茄子赤条条。……”云云,不知胡诌一些什么。汉子根本不承认自己已死了数百年——这绝不可能,故当庄周说让司命还他一个死时,他竟说:“好,你还我一个死罢。要不然,我就要你还我的衣服,伞子和包裹,里面有五十二个圜钱,半斤白糖,二斤南枣……”庄子说:“你不后悔?”“小舅子才反悔!”——注意这一句,这大概是一句北方话,其世俗气息、生活气息浓郁到无以复加。(《起死》)
  令我们仰止的精神之山、之父,只这一句话——虽还不是出自他口,但因他是与说这种语言的人(鬼)对话,也就一下被打落到平庸的日常情景中而顿时成了一大俗人,并且还是一个颇为可悲的俗人。
  中国文学关心世俗、好写世俗当然不是从鲁迅开始的——小说本出自市井,胎里就带有世俗之痕迹、之欲望,但将神圣加以俗化,不知在鲁迅先生之前是否还有别人,即使有,大概也不会像鲁迅写得如此到位,又如此非同一般的。
  鲁迅无论是写《故乡》、《祝福》、《阿Q正传》、《肥皂》、《兄弟》之类,还是写《非攻》、《采薇》、《奔月》、《理水》、《起死》之类,都以俗作为一种氛围,一种格调。俗人、俗事,即便是不俗之人,也尽其所能将他转变为俗人——越是不俗之人,鲁迅就越有要将他转变为俗人的欲望。俗人、俗事,离不开俗物。因此,鲁迅常将炸酱面、辣椒酱、大葱、蒸干菜这些平民百姓的食品写入作品。这些食品之作用,绝不可以小觑,乌鸦肉的炸酱面一旦被提及,我们就再也无法进入“红楼”的高雅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高贵了。一碗炸酱面从何而来的改变雅俗的力量?食色性也,食是人的生活的一个基本面,这个基本面反映着人的生存状态。这就是好莱坞的电影在呈现贵族生活时为什么总是要将许多镜头留给豪华大厅中的早餐或葡萄美酒夜光杯之晚宴的原因。
  鲁迅的行为,用今日之说法,就是解构神圣——用调侃的方式解构。中国八十、九十年代文学的某些品质,在鲁迅那里就已经存在着了,只不过当时的批评家未能找到恰当的批评言辞罢了。需指出的是,鲁迅之作与今日之痞文在实质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鲁迅在将一切俗化时,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清冷与傲慢。他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俗在他而言,并非一种品质,而是一种兴趣,更确切的说法是,俗是他的一种对象——被嘲弄的对象。通过嘲弄,他达到了一种优越感流过心头乃至流遍全部肉身的愉悦。俗不是他融入其中——更不是他乐于融入其中的状态,而是他所看到的、激起了他嘲弄之欲望的状态。在看这些作品时,我们总能隐隐觉得,鲁迅抽着烟,安坐一旁,目光中满是智慧与悲凉。
  中国当下文学的俗化(痞化),则是作者本身的俗化(痞化)作用的结果。而在构思之巧妙、语言之精绝、趣味之老到等艺术方面,当下文学与鲁迅之间就更见距离之遥遥了。
  鲁迅为什么将一切俗化?可从鲁迅对现实、对传统文化的态度等方面而找到解释,但还应该加上一条:鲁迅出身于一方富庶人家,但他从小所在,却是在汪洋大海般的俗生活图景之中。此种情景,周家大院外无处不在,甚至也随着家佣们带进大院,鲁迅熟悉这一切,甚至在情调上也有所熏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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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指出的是,鲁迅之作与今日之痞文在实质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鲁迅在将一切俗化时,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清冷与傲慢。他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俗在他而言,并非一种品质,而是一种兴趣,更确切的说法是,俗是他的一种对象——被嘲弄的对象。通过嘲弄,他达到了一种优越感流过心头乃至流遍全部肉身的愉悦。俗不是他融入其中——更不是他乐于融入其中的状态,而是他所看到的、激起了他嘲弄之欲望的状态。在看这些作品时,我们总能隐隐觉得,鲁迅抽着烟,安坐一旁,目光中满是智慧与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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