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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时宜 于 2023-3-2 22:43 编辑
作者:[美] 约翰·威廉斯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世纪文景 原作名:Stoner 译者:杨向荣
文/时宜
“谜一样的 沉默着的 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斯通纳》读起来阵阵发冷”,G说。SO,我来体验了。长时间处于安稳状态的人,需要一种唤醒,比如此刻的游戏。
--- 题记
◎局外人
与其说是一本小说,不如说是一种观照。无论是心理还是行为,可以发生时移,本书是集中投射在某个人身上。如果拆解来看,身边生活的人,在某个时刻,某些行为,或多或少在斯通纳或伊迪丝身上找到自己或周围人瞬时的影子。这是一种带有旁白式的书写,无论周围环境的描述,还是无处不在的心里刻画,我们好象可以随时进入内里,将自己或周围的人植入,重构认知,做到自知、自洽、自律。
面对自我,有时却是无解。人,并不能深刻的洞悉自己。
◎他,关于选择---《《《《《《 “向前走 就这么走”
斯通纳,一个从农场走出来的大学生,后留在他所就读的高校任教,在他个人的生命几乎划上休止符时,因某种原因被动成为教授。
且随他一起走入他的大学,他的婚姻,他的职场,看他与别人交锋,看他被别人边缘化。感受着他的灵魂,一部分死去,一部分起舞。
时代的裹挟,在斯通纳身上毕现。他时而是主角,时而又是旁观者。麻木,忍受,隐忍,痛苦,生活对他来说是几乎没有沸腾的时刻。那些时而真切时而虚无的泡沫,冲击着他。有时冲向岸边,看见爱,看见色彩,看见那他和凯瑟琳的那一星期,看见他人生至亮的时刻。有时冲向海洋,在高光时转头成空,原来一切不过是海市蜃楼。生命给他的光太短暂,忽就溜走了。让他崩溃,坠入黑暗。他的颜色是黑白带系。作者给了他一生,也几乎是给了愿意进入阅读的读者的一生。
他是一条黑白相间夹着一缕彩色的带子,在命运的钟摆上摇曳。
当他对读大学时寄宿的家庭提出要求,任由他们要求某段时间的自由是以另一时间段随意使用自己为代价的,他就有了意识的苏醒,自我要求的觉醒,这些都在陈述着他的成长。人的通透与成长真的就在某一瞬间,那一瞬间仿佛一个光点,隔开了从前和现在。
当文学影响到他离开故土离开农场而去选择文学这一条路时,他在喧嚣中醒着,混沌生出了清明。是探索,是渐渐的感知,也意味着,感受快乐和痛苦的同时,也渐渐褪去麻木钝觉。人常说,傻子最幸福,从他日渐觉醒的本身来说,很难说是好或是坏,双刃剑的威力从来不是单向。
毕业时斯通纳勇于选择自己要走的那条路,带着隐瞒的抉择和父母直面时,父母选择的依旧是爱和支持。尽管这支持带着对当初愿望落空的痛苦。选择他所爱的,爱他所选择的,他终究选择了和父母不一样的道路,他做回了自己,对自己的救赎成了对父母的辜负。
以前自己居于其中时,也颇能理解,其实这样的情形每年都在上演。
多少人因学业或工作离开故土离开父母,和父母的期望背道而驰时,又何尝不是如此?
多少人勇敢地成全了自己,多少人委屈自己成全了父母,活成了父母希望的样子?当父母和孩子的意愿均能两全时,又何尝不是幸中之幸?
斯通纳眼中的未来,不是事件、变化和潜在可能的涌流,而是犹如前方的一块领地,等着他去探索。这是一片辽阔的天地,有迷茫有期许,他平静的生活以前从未被屠戮过,所以便多了勇敢,更重要的是多了奔赴和自我更新的过程。
想起了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未来的路》: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这种选择,是斯通纳对自己过往的割断,那种惯性的突然中止,是另一种形式的告别,不管喜不喜欢,居然会有说不清的刺痛感。
他终于要独自走那自己的路了。
◎他,关于方向 关于迷惘 《《《《《《“ 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诚如斯通纳的同窗戴夫所言那样,大学是善的工具,是一种精神的硫磺和糖蜜,是学生真正踏入社会前某种意义上的避难所。既做不了珠玉,也不甘成为瓦石,随波逐流做个庸人,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吧。
敲字到这里,我的思绪分了岔,旋律在心中回荡,一会儿是朴树的“平凡之路”,一会儿是耿斯汉唱的《美丽世界的孤儿》:
“有时 我感觉失落感觉自己像一颗草,有时我陷入空虚可我不知道为什么
时光流走了而我依然在这儿,我已掉进深深的旋涡。”
戴夫曾经很明白的告诉斯通纳,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可难道不是“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曾有那么一刻,恍然如梦,觉得世间喧嚣,人间苦涩,而大学,仿佛就是他们的避难所。说到底,又怎么能独善其身、脱离于大环境而存在呢?
从1915年5月7日-1917年4月6日,德国和美国之间处于战争状态,战争开始的这个时间节点,也是另一种命运的开始。大时代的裹挟,终于还是卷到了每个人。
从最初离开故土,继续读书深造,到如今是否参军,斯通纳又要面临一次重大的选择。他遵从自己的内心,留在大学教书。这份与大众逆行的勇气,更让他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
戴夫在无法脱离当下的环境时,去参军只是为自己,想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方式而已,和他爱国与否没有关系,而另一个同窗戈登为了保家卫国而活,活的是一种信仰和社会责任。战争让两人踏上的路,或许将来有归途,也或许是一条不归路。
事实上,戴夫被派往法国,差不多在入伍一年后战死在蒂耶里堡。他换一种生活方式的代价,是失去生命。
斯通纳的导师斯隆,对战争有彻骨的感受。父亲死于一场叛乱,他对战争深恶痛疾。无论战争是正义的保卫之战,还是烧杀掠夺的侵略,或是叛乱,给民众带来的影响都是深切刻骨的。“一场战争不仅仅屠杀掉几千或者几万年轻人。它还屠戮掉一个民族心中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失而复得。“
你看,我们每个人,走一条平凡之路,就仿佛已经用尽了力气。
最初理想的构建与到来的毁灭,临末,仿佛都身不由己。
◎他,关于婚姻《《《《《《 “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 想挣扎无法自拔”
思绪总是飘散,写到这里时,是有断层的,我不知是风往哪个方向吹。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在名著《社会契约论》的开篇第一句话。
而斯通纳和他妻子伊迪丝,是互为枷锁吧。
斯通纳看到伊迪丝的第一眼,我曾有闪念,这或许是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陌生人的爱恋还是有丝丝温情的。只是, 第一次见面,两人的尬聊,感受到的是直接,无措。农场长大的斯通纳,和从小就被另一种方式培养的伊迪丝,以前彼此世界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因为斯通纳的喜欢和勇敢,掀起了一场生命的暴动……
当伊迪丝被“框”的苍白世界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缺口,仿佛有一缕清新的风吹来,使她死水一样的生活里有了生机,她想要出去透透气,不管送上门的斯通纳是否是她心底之爱,她只是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奔向与此前不同世界的机会,对错在此刻,都不重要了,看彼此笨拙的表达就知道了,嗨,两个笨笨的不知如何相处的人儿……
斯通纳是努力了,只是沟通不畅,从他们第一次相处以后,彼此谈话就进入了一种奇怪的模式,没有人情色彩;他进入不了她的世界,无法把她从保守中拉出来,努力沟通反而让她难堪,他停止了尝试,不再继续。
谈婚论嫁的场景印象颇深。咄咄逼人的父母,被沉默打断的谈话,一切都是那么不合时宜。阶层的鸿沟,让空气都变得窒息。在这样的家庭成长起来的伊迪丝,仿佛父母捏的泥人,结婚来得太突然了,只是到了适婚的年龄吗?觉得她还没有打开自己,没有好好准备,就这么匆忙的进入婚姻。连我这个读者都觉得有点猝不及防。
两人连新婚的喜悦都没有,起初斯通纳还有沟通交流的意愿,怎奈伊迪丝将闸门关闭了,日子漆黑、压抑得像个洞穴,把日子过成了监狱一样的煎熬,既烦躁又压抑,所谓画地为牢,在这里,是另外一番深意了吧?
现在想来,能长久一起的,不只是爱吧,三观真的很重要。他和她三观迥异,随处可见这样的描绘。他们在搬进买的房子时,斯通纳感觉浪漫又宽敞,断定是个开始新生活的好地方。而在伊迪丝看来,地板和墙壁上的大部分涂画需要清除,刮掉她想象无处不隐藏着的脏东西。同一环境,两种不同的感知,内心思维的迥异,在撕裂着他们最初搭建起来的新婚之家。作者笔触极为细腻,伏笔处处皆是。
婚姻好像从一开始就没有被点燃,斯通纳驾驭不了伊迪丝,而伊迪丝也没有爱的能力,确切的说,是没有爱的沟通能力。就伊迪丝来说,初看时是报之以期待的,对其行为有些怜悯,到后来蜜月表现的种种,对孩子的种种,从让人怜悯到她最后面目可憎。初时是不解的,后来真正找到的答案,是父亲对她教育的方式。抽离其中,客观看的话,那种令人窒息压抑的、掌控式的教育早已根深蒂固成为她骨子里的一部分。她不是没想过改变,但她外在的种种形式上的改变后终抵达不了内心,以失败告终。“粉碎、紧张,僵硬,转着脑袋,埋在枕头里,强忍、侵犯、表演、痛恨、后悔、麻木、消极、被动、抗议、吃惊、罕见、难以预测、静默,欺骗……”这一连串的描述,让人窒息,想到了冷暴力,这哪里是爱人之间的互动,是冰窖,是监狱,是困在围城的不知所措。这奄奄一息的爱,苟延残喘,从开始就望到了尽头。伊迪丝,本身就是牢笼,是地狱,她那种活法,感觉和谁一起都不会幸福。他学会了沉默,不再固执地去爱。所谓的家,他们的爱并不在场,“焦渴的激-情变成一种回忆,最后斯通纳看它就好像一场梦,与两个人都毫无关系。”
更可怕的是,还不止于此。她单纯为要孩子而要孩子,孩子并非爱的结晶。她的女儿几乎成了她的复刻版。
身边这种掌控式的教育还少吗?你以为孩子幸福,那只是你以为,事实上是孩子不幸福。不要你觉得,而要孩子觉得。
代际传递,她所能提供的,是负能量。她的父母扼杀了她,她又扼杀了她的女儿,共赴精神的深渊……
如果想要温暖的爱,那么双向去沟通吧,这才是爱的通途。
◎他,关于觉醒 《《《《《《“我不过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 冥冥中这是我 唯一要走的路啊”
绕不开的,是觉醒。
自我认知和觉醒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通过阅读或顿悟使自己达到精神上的自由,一种是经过与别人沟通交流启发,突破自身眼界的限制,殊途同归,但自己顿悟会使这种感觉更深刻一些。
最初斯通纳是通过他的导师斯隆觉醒自我,后来通过收拾房间整理家具重新定义自己,把自己不能宣之于口的憧憬寄托于物,他要置于某种有序状态的是他自己,他想创造某种可能性的是他自己。
第一次觉醒,是离开故土,弃农从文;第二次重新定义自己,是买房后收拾书房,整理的不仅是物品,还有自己的内心;第三次,因对女儿的爱和女儿对他的爱,因他妻子伊迪丝的离开,那种压抑他的因素不在了,他跳脱了,他找回自己,他的热情被激发,他有了激-情,有了火焰,好像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超越了自我,他仿佛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人的一生,也大抵如此吧。高低起伏,走的终究都是平凡之路。
“时间无言 如此这般
风吹过的 路依然远
你的故事讲到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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