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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黑呼黑作品高楼 [复制链接] (384/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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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平乐----咏论坛文学天地
作者:黑呼黑

论坛虽小
才子真不少
隔三岔五出佳作
篇篇都称奇妙

飞叶低头吟诗
纪律沉思酿词
最数吾天无赖
专跟眼圈斗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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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城堵车之思
作者:黑呼黑
春节前回了一趟英山。开着新买的别克,带着无比的好心情,飞上久违的武英高速。一马平川的路,风光无限的景,顿时心旷神怡。一转眼就到城关。连忙打电话让人在石堰头等我。我寻思,从城关这头到那头,最多三五分钟的事情。车子驶入新街便排成了长龙。我心里不慌,暗想,弹丸之地的小城,堵了也就十分钟。如是,熄火停车,悠闲地抽根烟。烟抽完了,三分钟、五分钟,十分钟。。。。。。,半个小时都过去了,车流象一潭死水,动都不动,我着急了,下车看了一下,堵得望不到头了。而且此时已经是进退不由人。绝望之时,几位交警及时出现了,慢慢疏导,终于动了,当我一步一动赶到石堰头,等我的朋友已经在旁边的餐馆斗起了地主。我从武汉到英山一个小时,从英山城关的这头到那头竟然用了一个多小时,真是奇闻。
     反思起来,心有得焉。
    小城虽小,规划不能少。只看到三五年,看不到十年二十年,那不是规划,那是鬼话!
    小城虽小,管理不能少。摩托麻木满天飞,城管只管收钱,那不是管理,那是惯例。
    小城虽小,魅力不能少。象穷人穿衣服,虽然破烂,但干净整洁,那不跌份。如果穷惯了,把家里弄成了狗窝,下不了脚,别人谁还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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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调侃:五哥佚事之醉酒
作者:黑呼黑
五哥善饮,每行走于酒肆之间,不得醉。一日,与故人邀见,斛光交错,豪饮八斗,乃醉。饮毕,强邀众人赴勾栏瓦肆间买乐!众皆不许,遂迫其上车归家。及至家,其妻开门,遂上前强抱之,曰:这小妹贼靓,吾养之!其妻不悦!乃含怒而卧!须臾,其赴茅厕小解,客厅电话猝响,其妻起而接之,乃摔话筒而去!五哥出而振臂高呼:吾已电告吾妻今晚加班,可与尔等彻夜狂欢!,众人皆疑,噤若寒蝉,接踵离去。自此,五哥多日未见,再见时面上抓痕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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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调侃:五哥佚事之初恋
作者:黑呼黑

五哥年将弱冠,念乡间师塾。正值少男怀春,情窦初开。见塾间一靓妹,寤寐思之,辗转反侧。无奈靓妹乃一傻大姐,不解风情,任五哥媚眼抛之,情话勾之,不动声色,专注经史。五哥狗急跳墙,乃修书一封,乘无人之时置于靓妹桌内。奈何靓妹不知风月,交之于塾师。塾师大怒,逐五哥出。此后,五哥混迹数年,做抑郁状,天天于医院门口偷窥病态美女。每每口水直流,状似西门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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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八戒摆摊
作者:黑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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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八戒西天取经回来,嫌如来菩萨封官太小,一拍屁股回高老庄与月娥风流快活去了。一晃半年,高老庄被他坐吃山空,有了上顿没下顿。一天,月娥幽幽叹道:“相公,如果不再找点事做,你我就要活活被饿死的!”八戒心中一酸,愤愤想道:想当年,我身为天蓬元帅,天天花天酒地,喝醉了连嫦娥都敢调戏,那是何等的风光啊!想不到取经归来,本指望功成名就,却混到连如此这般地步!罢了,罢了,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吧,我且跟猴哥借些钱来,贩些水果摆个摊,暂且渡过眼前光景,再徐图发展。
    猴哥还是讲义气的,二话没说借了纹银100两。八戒到水果市场批发了苹果250斤,香蕉38斤,火龙果44斤,就在家门口支起了摊子,大声吆喝起来:“卖水果呀,又酸又脆的大苹果;又嫩又甜新鲜香蕉,又名又贵的火龙果呀!买一送二,不买的是臭三八,买了的是二百五!”
    正在吆喝的时候,一只老鹰从天而降,径直扑向一只苹果,八戒大怒,一钉耙砸去,把老鹰的翅膀砸出了七个钉耙印。可恶的老鹰挥着滴血的翅膀上,嗷叫着飞向了云端,找地方舔伤去了。
    买了半天,一个水果都没卖出,八戒心里沮丧极了,肚子也饿了。“xx的,卖不出去,咱自己吃!”想罢,拿起一个苹果就“啃”,哪知道这只苹果既没有洗,也没有削皮,满口苦味,八戒心中大怒,“想不到苹果也欺负我,我呸!”一口将烂苹果吐在地上。月娥在一旁劝道:“相公,想那苹果是要削皮的,你不削她,她自然味道不好。”听了老婆的话,八戒拿着刀子将苹果的皮一一扒掉,再啃起来,果然味道好极了。
    等到吃香蕉的时候,八戒有经验了,不慌不慌剥掉香蕉的皮,露出了白嫩嫩的肉,那个味道又柔软又细腻,比那苹果的味道还好!
    吃罢香蕉吃火龙果,火龙果八戒以前从未吃过,听人家说不用削皮,洗洗就啃,八戒猴急猴急的,三下五除二,一个火龙果下肚了。
    就这样,八戒摆了一天的摊子,什么钱都没赚到,倒是把批发来的水果全吃光了。以后咋生活呢?管他,车到上前必有路,大不了再去降妖,什么潜台水妖,遇见就打,就跟当年打牛魔王似地,打得她们满地找牙。
    哈哈哈哈哈,八戒爽朗的笑声回荡在高老庄的上空!
   后记:我有几个网友,网名叫苹果、香蕉、火龙果,老鹰,写此文纯属调侃,别无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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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雪的冬天
作者:黑呼黑

喜欢在这样的下着雪的午后


静静的坐着


桌上摊着一本闲书


一杯茶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其实看不看书无关紧要


喝不喝茶也无关紧要


只是让思绪无边的疯长


只是让自己的心漫无边际


窗外


雪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下着


万籁俱寂


在这纯洁的世界里


一切都是那么的悄无声息


掩盖了所有的丑恶与裸露


人的一生


有太多的渴求


太多的向往


得到的留在路上


得不到的像雪一样融化在春天里


我呢


新的一年已经来到


无所谓好  也无所谓坏


还是这样走下去吧


这样的人生


这样的行人


没什么谁对谁错


没什么谁好谁坏


不用安慰自己也不用安慰别人


说那些无谓的话有什么用呢


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人生到处知何似


恰似飞鸿踏雪泥

(忆羽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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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叫春
作者:黑呼黑

老夫再发少年狂欢叫着《春天来了》,我不信!他可以可以放飞自己的心,但我的心依旧裹得很紧!吾法吾天胡诌《春天那些鸡零狗碎的事儿》,并说事儿天天有,春来特别多。我觉得他是无事生非,有叫春之嫌!天涯不倦客写出了《春雨潇潇一梦遥》,说那些浣纱和采桑的往事,透过诗词日日如新,在寂寞的今夜和我相伴。春夜的雨丝,细细的蚕声,闻得到田野的息……,我怀疑他有癔症,尽做白日梦!及至他写出了《江南路上》,吟出“一片桃花雨, 十里水生涯。转瞬成白发,何处觅风花”的诗句,我确定了他遇上了桃花劫。
    昨天上论坛,遇到了消失多时的强悍女人----花似梦,我终于断定:春天真的来了!你瞧瞧她的帖子《女人想要的感觉》,说什么“无所事事的时候,便饱暖而思淫欲。欲望,我们可以调动,并热爱”,这是女人的心声。又发帖《女人婚后应找个情人》,理由一大堆!ABCDEFG.最强悍的精品贴是《一次生活多少才算男人?》,答案为左边的50,右边的200。什么叫春,这就是叫春。春情涌动,搅乱了一坛春水!
      (纯粹玩笑,如有得罪,请发短信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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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皇帝,他们是亡国之君;做学问,他们惊世之人
作者:黑呼黑

一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阐述了一代词帝的兴衰荣辱,他一心潜没于
诗词文学的深海。对于身为一个皇家的他,他从无鹤立群雄当皇帝的心思。然而,历史总喜欢开这样那样的玩笑:不想做的事你非得做,最后成了亡国之君。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豪迈思国之感,开创了词亦可抒情的先河。一首《虞美人》葬送了一代伟大的词人,但与此同时也造就了这个悲剧词帝的万古流传。这就是李后主。
     他酷爱艺术,在位时将画家的地位提到在
中国历史上最高的位置,成立翰林书画院,即当时的宫廷画院。以画作为科举升官的一种考试方法,每年以诗词做题目曾刺激出许多新的创意佳话。如题目为“山中藏古寺”,许多人画深山寺院飞檐,但得第一名的没有画任何房屋,只画了一个和尚在山溪挑水;另题为“踏花归去马蹄香”,得第一名的没有画任何花卉,只画了一人骑马,有蝴蝶飞绕马蹄间,凡此等等。这些都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画意境的发展。他独创的瘦金体书法独步天下,直到今天相信也没有人能够超越。这种瘦金体书法,挺拔秀丽、飘逸犀利,即便是完全不懂书法的人,看过后也会感觉极佳。此后八百多年来,迄今没有人能够达到他的高度,可称为古今第一人。后人云:端王轻佻,不可君天下。这就是宋徽宗。
   他酷爱音乐。6岁能歌舞,显露出音乐
资质。少年时在府中自蓄散乐一部以自娱。他精于多种乐器演奏,如琵琶横笛等,羯鼓的演奏技艺尤为高超。他对唐代的音乐制度做了多次重大改革,调整了原九部乐、十部乐为坐、立部伎,促进了音乐艺术的发展与提高;他设立梨园(当时的音乐学校,他自己亲自当校长),扩充教坊,培养了许多优秀的音乐艺人;吸收和容纳外来音乐,提倡俗乐,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唐乐气派。骊山华清池。沐浴中的杨玉环雪肤玉肌,宛如婷婷出水的芙蓉。他无限宠爱,与贵妃杨玉环朝夕相伴,或乐舞于梨园教坊,或贪欢于芙蓉帐里,或醉饮于沉香亭下……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他成了亡国之君,这就是唐明皇。
   也许,在历史上他们更多留下的是误国昏君的骂名,试想想,如果他们不做皇帝,中国历史上是不是又多出几个不朽,李后主的词,宋徽宗的字画,唐明皇的音乐!造化弄人,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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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明忆往事
作者:黑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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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滑过春分,便直奔清明而去。走在街上,瞥见摊铺上红的香蜡、黄的元宝和花花绿绿的冥钞,心头即涌起对双亲不幸离世的怀念。清明,它真像一杯酵母,总在阴阳之间渐趋生疏淡忘时,和着纷纷扬扬的春雨,让怀旧的心绪膨胀起浓浓的忧思。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杜牧的千古绝唱,寥寥数语,把人们在清明时节意乱神迷的情愫,表达得淋漓尽致。
    今年是先父离世五周年,先母离世三周年,总想写点什么寄托一下哀思,每每提笔却不能自己,任泪水在脸上滑落,流在纸上,也流进了我的心里。一任淡淡的哀愁弥漫,一任难忘的记忆堆积。
    闭上眼睛,往事历历,别梦依稀。
    我家住在一个小山村,交通极其不便,几亩薄田糊口,生计十分艰难,父母却养了我们六个儿女,生活的窘迫可想而知。我作为家中唯一的儿子,从小到大无不在大人的呵护之中。到了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家中困难日甚。先是大姐辍学,未满十四岁就到当时的三线建设基地做工,二姐读完小学就到生产队挣工分,三姐四姐读完初中也先后参加劳动。每每一个姐姐不能上学,父母唉声叹气,力劝她们再坚持坚持。但一来当时上学的条件有限,读下去也没有什么希望;二来姐姐都长大成人懂事了,知道家里需要帮助,因此,选择了退学。任凭条件多么艰苦,任凭家中多么困难,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我从小就被要求好好学学,天天向上,将来有出息。为了供我上学,父亲挑着100多斤的柴禾跋涉20多公里到学校食堂;为了学有所成,母亲逼我到条件更好、路程更远中学去读书。读书时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周末回家吃一顿母亲做的香喷喷的饭菜;读书时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周日的下午一个人离开热热闹闹的家去30里外的学校上学。读书时最难忘是父亲送我上学时恋恋不舍的目光;读书时最快乐的是母亲站在村口迎着我回家的喜悦。吃了无数罐咸腌菜,喝了无数碗糊稀饭,在大姐的帮助下,我终于考上了梦寐已久的大学。
    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也离开父母的目光。我的高考分数可能会上一个好的大学,但我不能太自私,我不能让家中的负担更重。因此,我选择了上不花多少钱的安安大学。在学校,我不跟同学们比吃比穿,星期天也不出去玩,尽可能节约,以便让家中的负担轻一些。即使这样,我还是感到了家中经济上的压力。本来我想考研,但为了父母亲能够轻松一些,毅然选择参加了工作。
    及至工作,努力打拼,结婚生子,遍尝人生的酸甜苦辣。大部分时间顾及小家,很少去关心已经付出一生已日渐苍老的双亲。但父母毫无怨言,总是在默默地鼓励我轻装前行。忘不了年逾古稀的父母在烈日下辛勤耕作的身影,忘不了数九寒冬父母在寒风中佝偻的身躯。
    到了家庭事业步入正轨,总想接父母到我居住的城市颐养天年,但他们一生勤扒苦做惯了,过不了城市喧嚣嘈杂的生活,也可能是怕给我们增添麻烦,每每住不了三两天就要回家。我尽量在经济上给予他们帮助,但公务繁忙,一年回不了几次家,给不了父母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记得是一个暖暖的午后,姐姐打电话告诉我父亲到医院查出了癌症,我心中好似晴空霹雳,顾不得在外地开会,匆匆赶回了家。看到父亲日渐消瘦的面容,心如刀绞。父亲一辈子认为身体很棒,没想到年迈时遭此劫难,整个精神一下子垮了。经医院检查,癌细胞已扩散,只能保守治疗。我在家陪护了几天又赶着上班了。等到再次回家,父亲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了,就这样挨过了两个多月,可恶的疾病终于夺走我的父亲。父亲走后,母亲闷闷不乐,本来身体就比较弱,遭此打击,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我也时常回家看望。每当看到了我,她满脸喜悦,可我总也陪不了几天。母亲弥留时,我不在身边,听姐姐们说,她走得很安详,走得没有一丝动静,就像她在世的时候怕给我们带来麻烦一样。
    纷纷洒洒的清明雨,来得总是那么准时,仿佛如约而至,也许头一天还阳光灿烂,和风拂面,一到清明日却飘然而下,使天地间一片迷蒙。莫不是那些孤寂的灵魂,一见亲人即止不住满腹的委屈?或者天晓人意,为人间此刻共同的伤怀,再添许些悲凉色调? “棠梨花映白杨树,尽是生离死别处,冥寞重泉哭不闻,萧萧暮雨人归去。”跪在墓前,想得最多的,往往是父母活着时的音容笑貌和老人家长眠于此的凄清寂寞。而当他们健在的日子里,为了生计或者为了事业的奔忙,我们总是缺少对他们的顾及,就连一起说说长话、吃一顿饭的机会也不太多,某种负疚感因此油然而生,却也永远无法弥补了,唯有一个道理更加清晰明了:平凡中蕴含伟大,细琐处闪烁博爱,天下只有父母才是与我们儿女最亲的人。
   又到清明时节,我也将带着家人回到小山村,加入到川流不息的扫墓的人流中。在父母的墓前,在父母近在咫尺的交流感应中,使一年来因滚滚“红尘”遮蔽的心景,变得宽阔而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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