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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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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桂子 于 2012-10-19 15:00 编辑

      几日前,阿酋的女儿死了,死在母亲放置旧物的南房躺柜上。死的样子很难看,只剩首尾,还有覆在柜子上的布上的斑斑血迹。其时我和女儿尚在旅途中。

     返回家,女儿的第一件事就是狂奔回姥姥家,勘察现场。除了没来的及换去的遮布,尸体早已被父亲掩埋。女儿找来找去,找不到任何线索。房檐下的窗台上卧着的阿酋,不时发出戾戾哀鸣。院子里缓慢踱步的老贝不为所动,把心情散落在绿荫下……

                                                                                               一



     老贝是母亲家里的一条狗。雌性。驻守在这个院子里已有八年的光阴了。老贝从来母亲家的第三个年头开始了她的爱情马拉松,和母亲家门前的几只雄性同类有染。当时还长相稚嫩且长着一身疮、见天掉毛毛的小贝(老贝是做了两次母亲时候的尊称)是如何谈恋爱的,目前尚不清楚。我固执的认为是小贝主动投怀送抱的,否则,以她青涩的灰姑娘似的长相,尚未发育成熟的胴体是无论如何得不到异性的青睐的。这年头,只要女的主动,哪个男的会一把推开免费上门的货色,最起码也要体验一把。小贝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做了母亲。望着门前探头探脑的雄类,实在是猜不出是哪一个的种,也就无从判断孩子的父亲。

     出生在冬至的六个幼崽,由于天气太冷,也由于小贝初为人母,严重缺乏照顾幼子的经验,这种经验只能在小贝成长的过程中慢慢体会,没有读过书,也缺少和同生活流的她无法从他处获得。三天后夭折了二个,不知道小贝识不识数,享受着奶粉,鸡蛋,骨头汤的她至少没有悲戚之色,慢慢的承担起了哺乳幼子的重任。

     年纪尚轻的小贝在照料孩子的过程中逐渐成熟起来,丰满的胴体毛色油亮,注视人的目光也坚定了许多,不似先前黄皮寡瘦,眼神怯懦的样子,引着一群娃崽在院子里窜来窜去,不时警惕地盯着主人,守护孩子。

     最终还是父亲扮演了拆散小贝一家的角色。陆续将小贝的四个断了奶的子女送走了。那些日子,我谢绝了一些可有可无的事,回母亲家,陪着郁郁寡欢的小贝坐在老房子的台阶前,小贝蹭着我的裤脚依偎在我的脚下。四目相对,小贝的眼神里写满了思念,也常有泪水溢出。寄居在人家里的动物是没有选择权的,甚至骨肉的分离。想起亚历克斯.哈里的《根》里非洲黑奴被主人任意拍卖的一幕,人类对动物的残忍不就是重蹈历史的覆辙?

     次年夏,小贝又怀孕了,拖着鼓鼓囔囔的肚子,满世界骄傲的疯跑,家人看着这个不知疲倦的家伙,笑言,这次又该生几个了。

     说来也巧,在小贝之前,母亲的院子里也养过几只狗,有亲戚送的,还有在市场上花钱买的,都没有存活一年以上。有走丢了的,也有家人看管不严,掉厕所里淹死了。每一只狗的离去,都要引起我的一段忧伤。发誓不再招惹这东东的时候,小贝出现了,她的主人在楼上养狗不方便,因为小贝识一条普通的家狗,不属于出身高贵的名媛,只好悻悻的被主人假手他人。

     小贝的到来没有引起我们的激动,原因很简单,貌不出众,不会讨人喜欢。好歹是一条命啊,善良的父母不离不弃,收养了她。

    小贝的第二次产期落在了夏至。因为不知道预产期,父亲根据小贝肚子的形状,估摸着重新搭了屋顶,还在窝前挂了竹帘。相比第一次生产时的惊心动魄,第二次就简单了许多。母亲一大早打过电话来,说小贝生了,五个,三女二男。我赶到的时候,小贝已经惬意的喝着麦乳精加奶粉配制的营养汤了。五个幼崽齐头齐脑,很招人。很快被邻居和朋友认领了。月子里的老贝(开始升格为老贝了)不断地有人探望,大骨头堆满了一只硕大的铝盆,来的人是小宝宝未来的主人,老贝的生活尽显奢华。

    很快,老贝成熟为丰腴的妇人,昂着头,一扭一扭的颠着,风骚冠居整条胡同母性犬类之首。不断地有莫名的公类骚扰门下,搞的我父母大早上一开门,一股骚味扑面而来,地上一洼洼的尿液,令人窒息。从此,父亲多了一份工作,早晨开门伊始,沿着胡同,清理犬们排泄的废物。

    一年两次的怀孕,生育,占据了老贝的生活的大半,老贝乐此不疲,每次的孩子分属不同的父亲。看来犬类还滞留在母系社会,没有和人类共同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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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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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夜离殇 发表于 2012-10-19 16:27
我曾经养过一条母狗,从到我家直到死去。大概有7年的时间。最后死于难产。。

前年冬,从北京的一个朋友那里带回一只金毛犬,体积超大,性格温顺。我却容忍不了它经常把 尿撒家里,撕了内蒙的朋友送我的围巾,将它送给县里安安上一个朋友家。
朋友也爱犬,给配了种,难产 死了,八个狗仔,没有一个成活,那一段,我觉得自己就是刽子手,杀死了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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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太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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