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鲜花(605) 鸡蛋(0)
发表于 2013-8-30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惩与不惩,天理就在那里

文/布衣

即将落定的尘埃,
即将揭开的迷局。
十三亿人民,
拭目以待。
不是百姓,有仇富仇权痛恨纨绔子弟的心理,
而是轮奸妇女,实在太无天理。

无罪辩护,缺德坏法,
将严重扰乱社会道德秩序。
丧失法律底限、道德底线,那是不择手段的。
造谣生事,恣意炒作,
歪曲事实,干扰司法,
企图以媒体造势误导民众,转移视线,
只要是公正的法官在,你也难扭转败局。

假如律师缺乏职业道德?
假如法官丧失人格天秤?
假如黑也可以真能说成白?
眼睁睁地看着,在光天化日之下铸成冤假错案,
那法网又有何用?
人民的法官不能为民作主,民为何要养你!

一边是权贵,一边是百姓,
判与不判,亦是两难。
轻判或不判,都是违背法理和天理,
百姓为此,只有叹息。
判或重判,还民一个清正与公道,
正本清源,彰显法治威严与正义!

德与非德,劣迹就在那里;
罪与非罪,事实就在那里;
认与不认,胁迫的证据就在那里;
判与不判,罪恶就在那里;
惩与不惩,天理就在那里。

2013.08.30.
鲜花(1432) 鸡蛋(78)
发表于 2013-8-31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我坚信恶人终有报应。。。{:soso_e170:}
鲜花(665) 鸡蛋(3)
发表于 2013-8-3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问振聋发聩。混淆视听,一手遮天,即使能逃过法律制裁,能逃得过灵魂的谴责么?
诗歌紧贴社会,赞。
鲜花(58) 鸡蛋(0)
发表于 2013-9-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总会有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11-17 03:00 , Processed in 0.044666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