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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蝴蝶梦十二 [复制链接] (1/197)

鲜花(65) 鸡蛋(0)
发表于 2015-2-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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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雪夜听风 于 2015-2-24 12:19 编辑

                                                                                            十二

  曼德里的主人长着一张非常年轻的脸庞。
  他是个讲究的男人,一身的名牌,在饭后如果天气好的情况下,我们就会来到庄园后边的花园内,摆上茶几和类似沙滩椅样的躺椅,喝着管家亲手沏好的斯里兰卡红茶。
  主人叫索朗仁青。
  他吩咐管家抱来一只漂亮的木匣子,里边装着正宗的古巴雪茄。他熟练地打开匣子,取出一枝五号雪茄,然后使用专用工具剪掉一小截,划燃一根长长的火柴,反复在雪茄另一端燃烧着,轻轻啄着,显得非常优雅的样子。
  索郎仁青身材很好,他一直保持着骑马的习惯。是个典型的贵族美男子。  我们聊天没有什么主题,而是漫无边际。
  他每次都要说对我照顾不周,请多多包涵。
  讲究的人说话总是这样,喜欢咬文嚼字。譬如:我们谈到一些肮脏的事情时,肮脏这个词汇就已经是够书面、够文雅的表达了,而仁青却总是说很腌臜。虽然意思差不多,但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就显得特别地有文化。
  平时,我叫他仁青。
  他并不喜欢我像管家那样叫他老爷,或者是外面前来跟他洽谈业务的那些人叫他董事长或者老板。
  仁青觉得如果我要是那么来称呼他,就一定带着某种跟经济相关的目的。这会让他很不高兴。是哪,即使他是一个老板,一个贵族的后裔,也是需要一、两个能够在饭后在一起抽雪茄的人的。  就像任何一个政客都需要几个艺术家一样,成功的企业家同样也需要。
  虚荣心是不分政客和企业家的。
  而我是个作家,不是画家和音乐家。父母遗传的基因里天生就不带画家、音乐家那种高级艺术细胞,因为连我自己也相信搞艺术是需要天赋的。艺术家不是培养出来的,是自然生长出来的。
  就说语言吧。
  草原上那么简单而丰富的生活,一旦像我这类蹩脚的人来进行表达时,总是显得词不达意。不及草原的万分之一。
  草原人的生活,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没听说晚上大半夜放牧的。白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牧民们就会生炉子,熬好了大茶,女人们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我曾问爱弥儿如果让你每天过着这样的生活,你愿意吗?
  爱弥儿没有回答。
  草原生活简单。却是非常繁重的需要体力的活儿。草原上的女人,即使早晨才生了孩子,下午就能够骑上马去放牧。这在生活在汉族地区的爱弥儿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汉地,女人生孩子那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不坐满月子,是不行的。  在草原上没有坐月子。
  生下来的孩子,请寺院里的喇嘛来念经洗礼,如果是在大冬天,也是如此。如果正好碰见这孩子体质弱,先天夭折,那么,就将这婴儿的小躯体装入瓮里举行水葬。
  天葬呢,一般都是德高望重的人寿终正寝时,或者是贵族们因病去逝时,为了弄清死亡的原因,所以,解剖师也是医术精湛的藏医。早在四千多年前,藏医就能够作开颅手术,这是有出土文物证明的。
  草原人对于生死问题看得比像我这样的外来者清楚。
  他们认为;生命来自大自然,就应当回到大自然。而天葬就是回到大自然的最好形式之一。试想,草原千百来,如果像我们汉地一样实行土葬,那么,广袤肥美的大草原岂不到处遍地都是一座座坟包么?
  灵鹫是喜欢食腐烂尸体的飞禽,翅膀展开时几米宽,个头超过一米八,在天葬时,经师念经,煨桑。
  桑是刺柏树枝,点燃就起升起袅袅的青烟,灵鹫见到这缕升起的青烟时,那么就仿佛得到了信号般条件反射来到了天葬台。如果是在天气不好的时候,经师就会吹响骨笛,那是一种法器,是用少女的髌骨制作的法器,声音尖利而传播遥远,灵鹫听见骨笛响起,也会本能地来到了天葬台。
  因此,天葬台附近的土地都是血红色的,弥漫着人死亡后的味道,那是真正的生命的味道。
  在藏传佛教看来,人死亡之时,灵魂就像风一般离开了肉身,而并非是由灵鹫给带到了天堂。这是许多人的误区。
  天堂是什么呢?
  如果你见过坛城,就会明白什么叫天堂。关于坛城,我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尽描写。
  其实,生死问题一直会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有生就必有死。
  生生死死,日夜轮回。试想,草原历经亿万年的生长,才形成了广袤的草场、河流、沼泽,任何一次简单地决定都会给草原带来灭顶之灾。
  当然,我跟仁青聊天的内容远不止这些。
  在草原上,宗教信仰成了凝聚人心的东西。我们都生活在现实中,尤其是当下的生活早不是过去静止状态下的生活,早也不是老婆孩子热坑头的生活,它是流动的生活,是动态的生活。
  牧民们早也不是厮守一隅的生活,公路的拓展注定了现代文明的抵达。
  就说草原上的蓝天白云吧。
  在公路通达条件改善之后,这蓝天白云也似乎变成了外来者的消费品。蛮荒、愚昧、落后也似乎渐渐远逝而去。变成外来者心目中的天堂,变成尚未受到现代文明侵袭的最后一片净土。
  我之所以想起要设计自己的死亡,就在于在我所受到的传统教育里,一直就是注重了生,而轻视了死。
  像爱弥儿是经历了生死考验的女人。
  她的绝美容貌毁于一场车祸,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无异于死过一次一样。然而,生命就是这样,当你觉得生不如死的时候,生命里基因密码却会将关于生命中的美好又再次带给了你。  
   就说生活吧,当人们觉得生活没啥意思时,生活却又会让人觉得有意思。


  到底是我在救赎爱弥儿,还是爱弥儿在救赎我呢?
  我觉得谁救赎了谁并不重要,就像爱情谁对得起谁、谁对不起谁一样。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彼此的需要。这点太重要了。蝴蝶梦是个久远的话题,就像英国那部小说中,女主角是一直没出场的,没出场的原因,是在于小说中女主角早就死亡了。
  在小说中,曼德里庄园有个房间一直保持着女主角生前的样子。
  那也是一个绝美的女人。
  而爱情跟年龄无关。
  即或是到了七老八十,人还也是需要爱情的。问题就在于许多的人,在儿大女成人之后,就把自己的人生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也就是说,过早地放弃了自己。
  这也就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生活,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我在跟爱弥儿讨论生死问题时,她像个小姑娘样睁大的眼睛,惊奇地对我说;我还真没想过。
  过去,为自己活被视为是自私的表现。
  一个人如果首先不为自己活,而为别人活,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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