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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8 20:0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细雨凝香 发表于 2015-11-28 14:48
幸亏住他隔壁的是虎妞,不是我!对了,还有放肆姐姐!噗,会不会都追杀我

你住对门,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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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8 20:0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才子,你知道的太多了,前后惯穿,竟然没有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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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8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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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雨寒 于 2023-5-23 16:02 编辑

依荷 发表于 2015-11-28 11:31 今天小辫子的故事真多
他每天都有故事,我们都不知道罢了。






『木与石的爱情』
文字/高雨寒


(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有一个举世闻名的奇观——树驮桥。该桥为三孔石桥,枫树与整个桥身连接一体,互相支撑,实为华夏一绝,故名树驮桥。桥侧有该区文联主席胡秋源同志的撰文《树驮桥记》,说该桥建于何时,无从考究。只能想象着数百年前,有一粒种子“顺流而下,遇桥驻足,萌芽于桥基之下,盘结于石隙之间”。此后,那桥与那树,“相互依存共枯荣”,年深月久,形成一绝。

天下多桥,未见树驮桥之奇,天下多树,未见桥驮树之景。你若震惊这奇景,必会惊叹那段奇遇——想必是那粒种子,顺水一路漂流,几经曲折,直至遇见那桥,怦然心动,一见钟情,觉得此桥定是自己今生今世的“爱人”,便就此驻足,将身家性命全部托付于此桥,于是成就了二者的这一段木石奇缘。

(二)

“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爱人。”这是谢云凤同志所作的《这世上果然有势均力敌的爱情》文中的一句话,文中的主人公,便是传为千古佳话的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

1932年,杨绛本该读大四。没想到,她所在的东吴大学却因学潮而停课。为了完成学业,杨绛决定北上借读清华大学。而就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杨绛和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钱钟书相遇了。当时,杨绛觉得他眉宇间“蔚然而深秀”,钱钟书则被她“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脱俗所吸引,丘比特的金箭悄悄射中两人,一段旷世情缘就此徐徐萌发。

我们可以作这么一个比喻,杨绛就是那棵树的“种子”,为了去清华,她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冥冥之中,清华园有座“桥”正对她翘首期待。这一段“树与桥”的奇遇之后,钱钟书和杨绛便从此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铸就了二十世纪中国一段伟大的爱情传奇。。

杨绛与钱钟书这一对情侣,堪称天造地设的绝配。这个绝配,不只是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学爱好和追求。传奇,相遇只是开端,而后的相处相依始见真章。胡河清曾赞叹:“钱钟书、杨绛伉俪,可说是当代文学中的一双名剑。钱钟书如英气流动之雄剑,常常出匣自鸣,语惊天下;杨绛则如青光含藏之雌剑,大智若愚,不显刀刃。”

双剑合璧,互辅互助,配合才能天衣无缝、妙到毫巅。就像《树驮桥记》说的,“无青枫之坚韧,则桥不奇;无石桥之包容,则树不奇。”依我来看,那桥和树好比一对母与子。树在桥的怀抱中成长,得益于桥的大度和包容;而树的坚韧和挺拔,也是对桥的恩爱呵护的回报。如此,世间才会呈现如此珠联璧合的“双美”奇迹。

(三)

如果说婚前杨绛是那树,钱钟书是那桥,那婚后,两个人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杨绛化为桥,包容着丈夫在生活上的愚笨无能,而钱钟书则成了树,著名的《围城》便是他展现给世人的坚韧挺拔的英姿。钱钟书称杨绛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设想一下,倘没有杨绛贤内助的辅佐,《围城》能否问世,不得而知。

《这世上果然有势均力敌的爱情》一文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在英国留学期间,杨绛因生孩子住院,钱钟书一个人在家里。他去看望妻子的时候,耷拉着脑袋,说:“我犯错误了,我把墨水瓶打翻了,染了房东的桌布。”杨绛说:“不要紧,我会洗。”下次来,钱钟书愁容满面,说:“我又犯错误了,我把台灯摔坏了。”杨绛说:“不要紧,我会修。” 隔天他又来,怯生生地说:“我把门轴弄坏了,门关不上了。”杨绛看着他那样子,笑了,说:“不要紧,我会修。”

一般的女人都喜欢自己像个孩子一样,被丈夫宠着,希望家里的什么事都有丈夫撑着,尤其是修理东西这样的事情。但是在钱钟书他们家里,角色是倒置的。换了别人,可能会抱怨钱钟书不历事、愚笨无能,但是杨绛却会心地一笑,生出更多的钟爱、包容,像母亲对待儿子一样。

因此,有人说,他们二人是母子式婚姻,母爱子敬,所以书写了千古佳话。

我觉得,母子式抑或是父女式婚姻,只因有爱。有爱才能容,有容才有和,就像那树与桥,“容让成就自身,和合始呈双美”。

唯愿此世间的爱情和婚姻,多一些包容,多一份和美。虽然我们的平凡铸就不了传奇,但婚姻的幸福美满却可令人称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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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肯定要挨辫子的揍了。

我给秋天点个赞


四季之中,除了春天,我最喜欢的,就是秋天了。春华秋实,谁会拒绝这个收获丰收的季节呢?

我曾写过一段这样的文字:“秋,是一座桥梁。桥头是夏,桥尾是冬。”难道不是吗?若不是秋横跨在季节之河的两岸,我们又怎能从从容容地从夏走到冬呢?却道天凉好个秋。从夏之炎到冬之寒,这个秋之凉,起到了很好的过渡作用。还是莫道秋之无情,它为我们设计了这一座桥梁,让我们从容淡定地感受着季节的变迁,而不是在一种剧烈的起伏跌宕之中,体验自然的变幻无常。

不错,秋是萧瑟的。到了暮秋时节,碧绿盈目的小草,变成了遍地枯黄;百花争艳的绚烂景致,被秋风无情地摧残成落英缤纷。还有那枯叶飘零,光秃秃的树干徒留一身的无奈与凄凉。可是人生于世,须尝尽世间百态。我们既然接受了春之烂漫、夏之热烈以及冬之肃穆,又怎么能将秋之萧瑟关在大门之外呢?

秋日肃杀。我们可以慷慨陈词,是秋肃杀了绿色的盎然生机。正所谓:谁催鞭策驱四运,万物兴衰皆自然。秋,不过是扮演了新陈代谢、天理轮回中的一个角色而已。试问,青草不谢,何荣于春风?枯叶不凋,木何以成林?

我给秋天点个赞,秋天有秋天的景观。在秋天,你可以去身临“天高云淡、金风送爽”的豪迈;在秋天,你可以去目睹“层林尽染、叠翠流金”的壮观;在秋天,你可以去品尝“稻谷飘香、秋收万颗子”的喜悦。当然,在秋天,你也可以去咀嚼“寒蝉凄切、秋风扫落叶”的悲壮和凄美。

我给秋天点个赞,秋天谱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你可以与王勃并肩远望,去领略“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磅礴气势;你可以和杜牧齐步山行,一同观赏“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诱人景致;你也可以追随着范仲淹,走进“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的悲壮境地,品味一把“酒入愁肠,化做相思泪”的苦涩滋味;你更可以和杜甫携手登高,真实地感受一番“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所带来的恢弘大气。

是的,我们都应该为秋天点个赞。你看,现在秋天正站在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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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那是,谢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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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胆子不肥,俺也没这素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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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细雨凝香 发表于 2015-11-28 14:48
幸亏住他隔壁的是虎妞,不是我!对了,还有放肆姐姐!噗,会不会都追杀我

在这个问题上,嫩就别谦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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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辫子哥哥 发表于 2015-11-28 20:06
高才子,你知道的太多了,前后惯穿,竟然没有破绽

一会来个续集,让辫子哥哥继续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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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常来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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