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侠客
引用第14楼火狐狸于2008-03-12 22:42发表的 : 发人深省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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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楼火狐狸于2008-03-12 22:43发表的 : 新劳动合同法实行后,被解雇的大量员工,面对不断上涨的物价,仅仅靠那点生活保证金根本不能生存。怎么办? 所以,新的合同法是利大还是弊大?
引用第16楼我是过客于2008-03-13 00:06发表的 : 首先,表示一下同情,然后切入主题,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两个老百姓能解决的,主要还是看上面的重视程度。如果是省长、县长或乡长的子弟被打了,就不是不了了之了吧!另外,也是长期的社会问题。毕竟我国法律不健全。要是重重惩罚之,就不会出现了吧!
引用第17楼美倪于2008-03-13 07:58发表的 : 交作业。 很巧,昨天遇到一个父母官,和他聊这件事,他第一个反应是:这是在哪里发生的?接着说,在我这里不可能。介绍下他的背景:搞经济出身,现在主抓宣传的一方父母官。 叙述了整个过程,我问他的看法,他说,出了这样的事,必须处理当事人,否则对老百姓没办法交代,更不能警告那些做了坏事的人。这个事的发生,最起码应该是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加大制度管理,是制度的问题。只有加大处罚力度,他才能有所顾忌,尤其是在车站机场这样的地方,处罚是必须的。我问,根本的改善办法呢?我觉得是老百姓没活干,才会这样的。如果闲人没那么多,这样的现象就会少许多了。他回答,在这样的形势下,只能是教育和处罚并重。教育优先,同时必须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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