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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13145) 鸡蛋(7)
发表于 2015-11-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君雅 发表于 2015-11-6 01:40 和你一起的日子 我都珍惜 不想遗忘



和你一起的日子
我都珍惜
不想遗忘
不想错过
不想放弃
永远保留这印记

说得真好!

妆孤独成为一种幸福

鲜花(13145) 鸡蛋(7)
发表于 2015-11-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君雅也是位很喜欢音乐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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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紫怡 发表于 2015-11-6 08:32
君雅也是位很喜欢音乐的朋友

谢谢阿紫
谁给你做的签名,也太大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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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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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矛盾的。
海明威说勇气是压力下的优雅,最后他用长枪自杀而肝脑涂地。
他的父亲死于自杀,他曾经鄙夷、诅咒父亲的懦弱,之后他又认为父亲死的壮烈。
他在日记里写:死在幸福之前最光荣。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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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鸡血的,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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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君雅 于 2015-11-7 13:43 编辑

还好我们还有女人

       乘客要清真餐,空姐给他上鸡肉餐(非猪肉),乘客把滚烫的鸡肉饭盖在空姐头脸上,刚履职一个月的空姐反盖顺便拿起大瓶的可乐砸向乘客,半夜三更,我换位思考,如果我是空姐会直接把他按在座位上暴揍,他不是绑着安全带嘛,刚好揍个半死。
       对这种贱人,以暴易暴是唯一解决的办法,不然不会长记性。这些绿教徒被政 府宠坏了,在欧美航班,他敢吗?恐怖分子啊,直接扔到古巴关塔那摩基地去。我很少网上喊赞,对这位有自尊的年轻空姐我点一万次的赞,这种垃圾在航班上都可以这样,现实不高兴了还不杀人放火啊!
       我这样有女儿的不支持那是没天理了,滚痰的饭盖在脸上,有点血性的都会反击,忍,也要看对象,比如病人额头上写着短暂性精神障碍症什么的,知道有病,人家也不会给他砸脸的机会,都是娘生父母养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才是正道。谁家的娃都不是给人随便侮辱的,世界这么大,找死去远点。
       贴文《世界这么大,职称算个屁》,女教师疑似举报校长影响职称评定,四楼跳下自杀身亡。一直以来,总是听闻孩子不堪学业重负而自杀,教师寻死还是比较少见,教师一族乃我国洗脑最为成功的典范,别说以死抗争,辞职的都少。

       中国有血性的男人都死光了,还好我们还有女人啊!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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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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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着音乐,禅思
闭上眼的刹那
心静如水
呼吸之间,浮生浮沉
生命转瞬即逝
不完美才是人生

宠辱不惊,看堂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往天上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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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慕容雪村/《谁的心不曾柔软:原谅我红尘颠倒》

第二十章
 
    97年以前,大陆刑法有几个著名的“口袋罪”:一个是反革命,一个是流氓罪,还有一个叫投机倒把。这三者涵盖极广,万事都能往里装,反革命罪是政治领域:油印小报,偷听敌台,骂县委书记,说领袖坏话,76年有个傻子在门口垒了一堆砖头,夜里一脚踹倒,大喊“地震了”,那时刚经历过唐山大地震,全国人民闻震色变,光着身子就往外跑,最后这傻子被判20年,罪名是“现行反革命”。流氓罪主管胯下,胆敢违法勃起,一律发配新疆,83年有个恋物癖偷了几条女人内裤,被居委会老太太告发,按道理应该送去医院,没想遇上严打,神经短路就算人民公敌,判了整整10年。投机倒把反对一切私人贸易,做买卖,跑运输,把江西的栗子贩到芜湖,把东北的玉米弄到深圳,都算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运气好判个一两年,严重的甚至要杀头。84年暑假,有个农民带了3只鸡和42个鸡蛋到镇上赶集,想卖了钱给儿子交学费,没想一出门就遇上了安安局,那年头的安安局爱喝鸡汤,立马铐了起来,鸡和蛋全部收归国有,还说犯了投机倒把罪,要判刑。这家人慌了,四处借了260元钱,派他儿子送到派出所,赶到时天已经黑了,整个派出所弥漫着炖鸡香味,所长大人头戴大沿帽,手执肥鸡腿,左啃一口右啃一口,样子威武庄严,十分专政。那农民铐在墙边的栏杆上,衣服全撕破了,身上血迹斑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他儿子把钱送上,吓得话都说不出来。所长剔了剔牙,问他:“几岁了?干什么的?”那儿子回答:“15了,学生。”所长把钱收下,用油乎乎的手拍拍他的头:“小兔崽子,别跟你爹学,长大了做个好人!”
  1984年,我刚刚初中毕业,中考成绩全县第一。在那间飘着炖鸡香味的土坯平房里,我上了人生的第一堂伦理课:做个好人。
  那夜里我背着爸爸回家,他一直没说话,路上摔了一跤,半天爬不起来。他摸着我的脸问我:“儿子,你能考上大学吧?”
  我说:“一定能!”
  他沉默了半天,一字一句地说:“学法律。”
  我说:“好,学法律!”
  那时我是个好人,一心杀贼,以为学了法律可以改变些什么。后来跟了秦立夫,有一天在夜总会招待法官,一人叫了一个小姐,我放不开,不敢碰也不敢摸,秦立夫直拿眼瞪我。喝了几杯酒,中院一个姓何的问我:“小魏,哪儿人啊?”我说镜高县。他哈哈大笑:“我昨天玩了一个鸡,就是你们县的,也姓魏,不是你亲戚吧?”这就是骂人了,我愤然离席,站在门外呼呼喘气,一会儿秦立夫走了出来:“进去!给何法官道歉!”我大声抗议:“他侮辱我人格!”秦立夫冷笑一声:“烧糊涂了吧?中国律师哪他妈有人格?没时间跟你废话,听着,一分钟,要么进来道歉,要么滚蛋!这辈子别做律师了!”
  我想了整整一分钟,毅然推开门,在何法官面前倒了满满3大杯红酒,他愕然地望着我,我深深一揖,举杯饮尽,大声说:“何法官,我年轻不懂事,请您原谅!”
  那是1993年,我24岁,依然是个好人,虽然有心杀贼,可惜无力回天。
  现在我37岁,终于明白:这一生我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随波逐流。我本佳人,只是流落红尘太久,已经渐渐变成了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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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续上

       我也希望好起来,政治清明,法制完备,万事都有规则,不过我肯定等不到那天,终此一生,我只能做只门缝里的老鼠,在黑暗的角落里磨牙吮血,四处逡巡。我也不在乎什么清算,如果这世界注定会被蛀空,我愿意啃下最狠的那一口,哪怕死后身败名裂,为万人所痛恨。
  昨天回家比较早,带肖丽买了两套衣服,她十分感动,遮遮掩掩地告诉我:“我来例假了,要是你想,我可以用……”
  那夜里我坚持了很久,她的长发不时拂过我的双腿,感觉异常的轻柔。有一瞬间我痛恨自己的软弱,在心里问自己:你为什么不恨她?为什么不能折磨她、羞辱她,直到她体无完肤,生不如死?就在那一刻我被打败了,她柔情万种地伏在我身上,双唇火热,汗水微凉,窗外风吹木叶,发出动人的声响,我突然想:如果我现在死了,这世上有谁会哭?我妈肯定会,可她呢?当我停止呼吸,她会是什么表情?是开怀大笑,满心鄙夷,还是黯然落泪?
  这就是我的红尘。须臾花开,霎那雪乱,我可以握住每一把杀人的刀,却握不住一滴真心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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