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心一刻] 虚无缥缈[水楼] [复制链接] (7831/48492)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以上同行遇到熟人时,你应主动介绍一下这些人与你的关系,如"这是我的同事",但没必要一一介绍,然后应向同伴们介绍一下你的这位熟人,也只要说一下他(她)与你的关系即可,如"这是我的邻居".被介绍者应相互点头致意。
[发帖际遇]: 虚无缥缈 过年老板派红包,赚了 108 元 草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男女两人一同上街,遇到女士的熟朋友,女士可以不把男伴介绍给对方,男士在她俩寒暄时,要自觉地隔开一定距离等候,待女伴说完话后继续一同走;女士对男伴的等候应表示感谢,且与人交谈的时间不可太长,不应该让同伴等很长时间。如果遇到男士的熟朋友,男士应该把女伴介绍给对方,这时女士应向对方点头致意。如果是两对夫妇或两对情侣路遇,相互致意的顺序应是:女士们首先互相致意,然后男士们分别向对方的妻子或女友致意,最后才是男士们互相致意。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的来说,路上遇到熟人,谈话时间不可过长。如果有很多话要说,可以找一个交谈场所,或另约时间、地继续交谈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常见面礼仪 争执与论辩

  在商务交往中,特别是在某些正式的场合,为了捍卫民族利益或单位利益,有时免不了要同交往对象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争论某些问题,辨别谁是谁非。这也是人们所说的争执与论辩,通常它也称作争辩。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使是势在必行,义不容情,进行必要的争辩时,也须先礼后兵,礼让三分。
    商务礼仪认为,在进行争辩时,应考虑的头等大事,是它有没有实际意义。
[发帖际遇]: 虚无缥缈 发帖时在路边捡到 118 元 草币,偷偷放进了口袋. 幸运榜 / 衰神榜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为公事而进行争辩是必要的,为私事进行的争辩则意义不大。为大事应当进行争辩,并且应当据理力争;为小事则宜求同存异,不必非“争”不可。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须静思三个细节性问题:一是自己争辩胜利后,对自己是利大还是弊大?不妨“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二是自己争辩的欲望,是出自理智抑或情感,若为情感而冲冠一怒,则毫无必要。三是自己对争辩对手有无敌意或成见?如果有,则务必克制、冷静,不要血气方刚,火上浇油,“浮想联翩”,不能自已。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进行争辩时,应当注意的第二件大事,是务必切记对事不对人,勿忘常存敬人之心。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国交兵,各为其主”。有道是:“商场无父子”,在利益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辩,实属自然。因此切勿“一不作,二不休”,翻脸不认人。“你对我不仁,休怪我无义”。一上场就揭无底,算总账,口出恶言,想置人于死地。
    争辩不是争吵,更不是恶妇骂街,所以在争执辩论的过程中,依旧要文明礼貌,要始终如一地尊重交往对象,维护其自尊心,要晓之以“礼”,动之以情。
鲜花(1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上是对手,台下是朋友”。明白了这一道理,在争辩时,就应对对手口下留情,常存理解与同情之心,常常设身处地地替对手想一想。有理不在言多,有礼嘴上留情。依靠揭发隐私,说人家“腋臭”,骂人家“口臭”,而不是依靠真才实学暂居上风者,绝不是英雄好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5-1-31 08:04 , Processed in 0.055017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