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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写儿子(持续更新)

宁宁飘儿

小闫,小闫(旧作)

小闫今年刚好三周岁,五官酷似他爸,不算漂亮,幸好神韵象妈妈,尤其是笑起来得样子,很是可爱。

小闫有些害羞。偶尔带他到单位,“叔叔,阿姨”他是很难开口叫的,他只是笑眯眯得瞅着你,眼神里满含羞怯,扭过头冲妈妈吐吐舌头,“我不好意思的”,惹得同事哈哈大笑。他又是极不怕生的。学生做课间操,他会跑过去,随着韵律扭动着屁股,伸展着小手,脸上带着笑容,那个样子,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小闫极爱他的家人。听见门铃响,他会积极的跑过去开门,如果是家里人,他就会扑上来搂着你的脖子,喳喳的叫个不停。那份热情,真是让人乐开怀。有一次,乡下的爷爷来了,小闫热情的把爷爷领到客厅,然后打开饮水机给爷爷倒了杯水,又取出柜子中的酒递给爷爷,用童稚的声音说,“爷爷,喝酒”,他记得,爷爷每次来都是要喝点酒的。喜的爷爷笑成了一朵花,回去后满村宣扬,“我那大孙子,恩,不错!”。

小闫最爱的还是妈妈。在家里,如果隔一会瞅不到妈妈了,他就会“我的妈妈呢,我的妈妈呢?”大声叫着找。有时候妈妈在厨房里忙活,他赖在里面碍手碍脚,妈妈便哄他,“乖,看动画片去!”“可是,我要看着妈妈呀”,他撅着嘴说。有时妈妈和爸爸因琐事拌嘴,他就会冲过去抓爸爸的头发,扭爸爸的腮帮,弄得爸爸很没有面子。有一次,妈妈和小姨带他到凤凰广场玩,妈妈在玩海盗船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下来,腿磕到铁杆上,两只鞋一下子飞了出去。只见小闫急急的跑上来,拾起鞋子,扳过妈妈的脚,以最快的速度帮妈妈穿上了,小脸上还满是关切,弄得妈妈都热泪盈眶了。

小闫的脾气象妈妈,有些硬,又有些象爸爸,会哄人开心。有一次,小闫和妈妈在饭店里喝羊肉汤, 因为勺子不合适,小闫竟然把勺子摔到了地上,妈妈喝令他捡起来,他非但不捡,反而用脚踩了两下。妈妈生气打了他一巴掌,他马上哇哇大哭起来,边哭还边用眼睛瞥着妈妈,妈妈不理他,打包离开。他一看妈妈生气了,迅速的停止了哭泣,拾起勺子,急急的跟在妈妈身后出了饭店,那个样子,好像不快点就会被妈妈丢掉一样。“妈妈,妈妈”,他跟在身后不停的叫,妈妈板着脸不理他,他跑到妈妈的前面,拽着妈妈的衣角,扭着头,“妈妈,妈妈,嘻嘻,嘻嘻”,他呲着牙,小眼睛眯起来,做着各种瞎样逗妈妈,妈妈还是不理他,他沉默的跟在妈妈身后走了一会,又跑到前头来,重复一遍他的表演,直到妈妈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他便随着哈哈大笑起来。

小闫是幼儿园小班的学生了。爸爸妈妈工作忙,接送他的任务自然落到了xx的头上。他知道xx宠他,早晨到了入园时间,他就开始和xx谈判了,“xx,我不去幼儿园”,“不行,妈妈要打屁股的”,“那你得背着我去”,“好吧”,小闫露出了胜利的笑容。而这样的谈判,对妈妈他是万万不敢的。到了下午放学时间,xx接他出来,他又会倚着人家卖饮乐多的车子不走,不哭不闹,就眼巴巴的瞅着xx,xx只好买了给他,他这才欢天喜地的跑开,“xx,我长大了,上大学,考研究生,上班挣钱给你花”,xx满足的笑了。

这几天,老家农忙,xx回去了,暂时由小姨接送。昨天,妈妈一下班回家,小姨就对妈妈说,“你猜小闫今天冲我说什么了?”“什么?”“他说,小姨,我长大了,上大学,考研究生,上班挣钱给你花”,哎,这个小闫!

小闫是我的儿子,我是小闫的妈妈,我爱小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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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铁鹰 于 2012-6-24 18:15 编辑

乡下

作者 露珠

乡下这个词听起来就充满了鸟语花香和泥土的气息,尤其对于那些肺叶里已经变得“乌烟瘴气”的都市人来说,乡下的存在,无疑是他们在紧张忙碌工作之后的一种遥远的心理慰藉。因而都市人在他们即使宽不盈丈的狭小居室里,也要将“乡村、溪流、森林”挂在墙壁的****,尽管那画面总是透着一种人工处理后的“美丽”的虚假,可是,它依然会给主人提供一个遐想的空间。毕竟,生活在钢筋水泥挤压下的城市里,人们已经越来越缺少可供想象的空间。因而,还有什么比得上乡下的天地与空气更能够给城里人浮想联翩,心旷神怡的呢?

  “池塘争游鱼虾,稻菠遍地野花”,“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差不多所有描写乡下的诗句或词章都能够让我们体味到一种美好的意境,一种或宁静、或深远、或萧瑟的美。所以,即使在今天,当许多地方的城乡概念已经变得越来越今非昔比时,我们仍然可以从许多文章里读到对乡下的由衷赞美以及由此对物质化都市所进行的尖刻潮讽。

  于是,就常常会有这样的现象:在乡下,尤其是在那些非常偏僻的乡下,那些已然学会了对物质生活极端敏感的城市人,或有意或无意地来到这里,他们几乎见到什么都同情得不得了,想不通这里的乡下人怎么能够世世代代活在这种状态下。于是就有了城里人心理优势之余的悲天悯人,于是就有了各种各样的艺术家和社会学家来到这里,他们用艺术的方法记录下这里饱经风霜的老人和素面朝天的妇女,还有光着脚丫子手拿羊鞭的孩子。然后回到城里,在装有暖气和空调的房间里进行再加工,然后又去摘取一个个奖项。乡下,成了许多城里人寻找平衡的地方。

  我生活在城市,却是在乡下长大的。我知道,乡下很苦,乡下人曾经贫困的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没有什么意境可言;而乡下人战天斗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也是实实在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曾经被艺术家着力描绘的乡下必然会越来越失去原有的传统人文风貌。但这是正常的,因为我们的乡下毕竟不是专门供艺术家们抒发感情的舞台。然而,“乡下”并不会就此失去,地理概念的“乡下”是一种存在,同时,“乡下”这一概念还是我们做人、做事的一种态度选择,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是否要做个“乡下人”。

  “乡下人”显然不是指我们广大的农民兄弟,它应指一种更正直、更谦和、更平民化的人生态度,不以城乡区分,不以地位为别。

我们都曾经来自于乡下,我们也都热爱着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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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忌口,戒口,借口
    作者 朱墨雪

题目上的三个词,都有一“口”。就是嘴喽!这嘴呀从职能上讲无非就是吃饭和说话。时不时的也搞些副业,点缀几许生活情趣,增加一些罗曼蒂克,但副业总归还是副业,大抵这嘴巴还是以吃、讲为主,也为之根本!所以墨雪就罗列出以上三词作点文章娱一下乐!三个词语中除去“戒口”是本人杜撰以外,其它两词确是日常之词,辞海、辞源中也有一锥之地,至于取‘戒口’而弃“缄口”也是一家只好!墨雪总觉的‘戒’来的形象,同时有被动感,还加行文之便,权且如此吧!  

  

  国乃礼仪之国,国人当以礼仪往!这礼仪中就不乏馈赠和宴请!如今生活也好了,吃的质量也随之高了,所以三五个朋友聚一起大宴也好小酌也罢,总是要吃点什么,就这个吃点什么可就成了问题,君不见辉煌饭店不知吃什么?琳琅满目不知道选什么?怪就怪在,不吃的东西越发的多了!

  都知道因为服用某种药品因形势所迫而不吃什么,忌些酸、辣、腥、冷等等,最近有出来一病,曰痛风。这病也还怪哉,不能喝啤酒,不能吃海鲜......大概这病也是最近兴起了,就算以前有也少有耳闻。一开始觉也好奇,可是细一琢磨如今病也花样百出,就算不以病搪塞,人们不能吃的东西或者不愿意吃的东西也是不少!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几个朋友的忌口。一友不吃葱花,凡有葱花缀菜,马上放筷,轻噎几口酒应付了事,时间一长,总有好事者探其究竟,原来这位仁兄曾经入过伍,在南方某军服役期间,就餐时喝一汤,汤面飘着葱花,刚喝时候,香辣透着鲜亮。可到了盆底正酣之际方见一死老鼠潜在下,肚子好一顿翻江倒海,隔夜之饭也吐出来了!至此这老兄不食葱花,因见葱花想死老鼠,犹如蛇与绳一般。  

  

   有一君,我们大家都叫他“海带”因他不吃海带,所以我们还就叫的欢盛起来了!究其原因是这小子出生于山区,小时候父亲在外买回海带炖了一海锅(那时侯农村也没小锅)刚吃那个爽呀,但整整三天,吃到后来这小子一嗅到海带的味准吐个西里糊涂!所以每次吃饭只要有他,海带和海带同族的也就上不了桌了。  

  

   还有不吃香菜.我就把他当肾功能不全看待..不吃猪肉的我就把他当成回族兄弟伺候...不吃荤我就合指问候,总有他吃的吧,如果没有一样可以吃的,那安息吧!所以这就给我们上饭店摆桌增加和好大的难度,不论是请人还是被请总有这么一句“有忌口的没?” 后来就又有句“随便”赘尾

  

   吃的叙完,就不能不提说的,这个口才可是“三才”之首,说什么,怎么说真的是一们学问,但多说话和少说话犯错的机率也肯定不同,那不说话在嘴上犯的错误也接近为零,这样一来,当领导的不愿意多说话,要的是一种权威;被领导的也不愿意多说话,要的是一种安全。安全也有了权威也有了,惰性也自然就有了。

  

  这种惰性严重了也就成了奴性了,别以为是墨雪突发其想,原来这性格已然久病之疾了,鲁爷爷就提到这一点,大意是一个没有言论的民族,是一个要完的民族,这句话出来不久就有了五四运动,看来“戒口”是可怕的!但“戒口”看来也是有限度的!

  

  这样就有喜欢上《神探亨特》那里面经典的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的每个人都有沉默的权利,就是在选举上也有弃权票,怕就怕都沉默,都弃权。如同公共汽车上扒窃的行为,都不说话那扒窃很容易成功,假设有一个人说话,更多的人说话,那又是如何的景象了。

  

 “戒口”可怕但也好于“借口”从字面上就已经告诉了“借口”如同说假话要么就是用别人的口说话,要是借不到,就用自己的口说假话,一个人不说话和说假话性质又不同了,这就把口用到了及至,借口多了,总能出现众口铄金的态势!

  

 借口的例子太多了,但我总会连同的想到,借坡下驴、借刀杀人胡言乱语、漫天大谎、言行不一这样的词汇。就拿出最好的也无非是搪塞而已!其实谁还会想起别的词,加重一下就是某某犯经济错误了,说其被腐败分子给带下水了;某某抢劫,说其被拮据生活所逼;某某出入一些粉红场所,说其调节一下生活;什么欺下媚上、假报、谎报、功大于过,不作为等等,这些都是借口的表现!

  

   借口就这么不好吗?非也,世上无绝对,的确一席乱语有片面只言,却也是一现象!说上这三个词,引发星点议论和想法,权为练练多日不提的笔,只为练笔吗?也许这也是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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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双子座女子的救赎

作者 醉卧风陵

我叫于波,25岁,双子座女子,单身,在一个边陲小镇教书。

                              —— 题记

  与一个男人纠缠了许久,最终仍要走散在人群中,彼时,刚好大学毕业,于是,迅速逃离,并决定远行,想给自己一段时间,游离在现实的轨道之外。却又日日与父母争执,最终仍被羁绊,未能远离,滞留在离他们不远的小城里教书,薪水微薄,却也勉强维持生计。

  白天,站在讲台上,象一个演员一样表演,可那些晦涩难懂的数学习题并不是吸引人的台词。无奈,只能和祥林嫂一样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叨念,直至规定的时间,然后转身离开。晚上,坐在电脑旁,敲击一些灰色迷离的文字,演绎一些歇斯底里的故事,然后睡去,一天一天,周而复始。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今天重复昨天的故事,无味,孤单。不愿为刻意地迎合或曲意地奉承而求靠近或融入,所以远离周遭的人群,在这旷日持久的荒凉中,我一直保持着沉默。

  偶尔的交流也只限于网络,可能我的语言功能已经蜕化,不是很会说话。我叫于波波,双子座女子,单身,在一个边陲小镇里教书。这是我对每一个与我聊天的陌生男子的第一句话,因为厌倦了琐碎的提问,所兴一次全部告知。待久了发现,聊天室里的ID都充满了性的暗示与勾引的味道,每一个ID都似乎是个伺机而动的饥狼群,可惜我却不是一个好的猎物,于是“飞驰而过的地铁”成为一个一直挂在聊天室里名字。

  直至萧洋的出现,才知道这个城市存在着和我一样灵魂快要溃烂的人,而我不知道的是,散发着相同气息与味道的同类往往相残。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夜晚,租住的房屋已经停止了供热,越发空旷,阴冷,寂寞流淌在这个房间,就连往日喧嚣的聊天室里也只剩下两个人ID。萧洋说,慢慢长夜,我以为只我一个人寂寞呢,原来你也和我一样。我叫于波,25岁,双子座女子,单身,在一个边陲小镇教书。我依然这样告诉他。萧洋说,其实我只是喜欢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劈里啪啦的,假装繁忙,不至于在快要腐烂的生活里窒息,所以我并不介意和我说话的人的年龄、性别、工作以及说话的内容。萧洋说,其实人有时候想哭,并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就是想哭。萧洋说,其实人有时候寂寞,并不是因为周遭的人或事让他寂寞,仅仅因为他的体内流淌的血天生就是冰蓝色的寂寞血液。萧洋说,其实我们都并非爱谁,只是疼惜自己所付出的所失去的,想对自己付出和失去的得到相应的等价交换罢了。萧洋说,这就是人最本性的特点……

  从此黑夜成了涌动着甜蜜的处所,从此夜成了揭开伤疤审视自己伤口的处所,从此寂寞的午夜不再漫长而又冰冷!

  和萧洋的见面,是意料之中的事,并不惊诧,似乎这个男人已经在我生命中存在许久许久,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走失在人群中而又重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重新相遇。萧洋瘦而高,戴着眼镜斯文,面色苍白少语,唇薄眼睛狭长。一直承认自己是个好色的女子,喜欢那些鹰鼻鹤眼身材好的男人,于是,在那个风生水起的夜晚,无尽的消魂,这一切似乎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人可能因为灵魂或身体而爱上另外一个人,但是柏拉图式的恋爱只不过是一场华丽的xx,因为身体而爱上另一个人往往更加凛冽和直接,更加直接和残酷。我不知道我和萧洋之间算不算爱情,或者我们只是喜欢身体撞击时的温暖和撞击后的绵长细致的欢愉,亦或只是贪恋那另人颤抖的激情。总之在那段时间,在无尽的黑夜里我与萧洋,两个寂寞的灵魂采取最原始的方式相互取暖。

  可能女人的心总是跟着身体在行走,当她的身体认同某个男人的时候心也就跟着安家落户。当萧洋在我身上纵横驰骋的时候,他就已经将我乱世春秋的心一统了天下。

  生活中许多事情就在你以为盛世太平,宁静安好的时候,风暴往往就不预期的来临。当你以为心已经安顿好了,隔不久就会发现更大的动荡已经在来路上了。静谧的幸福,说到底,那样难求。

  当我和萧洋打算从黑暗走到光明的时候,萧洋的母亲以死相逼。反对我们的原因只有一个:我们开始与网络,纠缠于身体。这样的女子不配进萧家的金碧辉煌的大门。原来萧洋的母亲是这个城市办事处的员员,一个坚韧决断的母亲。独立抚养萧洋成长,摈弃所有的自己的情感和青春,萧洋是他的全部。所以萧洋一直被母亲的意志所驱使和推进。在别的孩子还在快乐的玩耍时,萧洋已经懂得自己洗衣服,自己上学,自己搭理自己的生活。这些年来,所有的荣誉象标签一样,一枚枚地累计成全母亲,成全母亲残缺的生活中更彰显的好生和倔强。其实萧洋一直渴望能够离开她,渴望走到她的对岸,检视她的苦难,而不是必须与她携手并进应对世事变迁,即使他是他来自她的骨肉,也不该无辜地受到她苦难的牵连,他渴望完整的自己,但是生活一直不自主是被推进,最终大学毕业后,依然回到这个城市,传承了母亲安排的工作。

  萧洋说:于波,你是我的女人,这一生,我永远永远不会忘记你,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和你不离不弃。

  我告诉他:萧洋,你上辈子对我说同样话,所以这一世也不需永远记得我。以后也切莫亵渎了亲情,我知道我们都是渴望自由,又无法抛却亲情羁绊的人。

  那一夜,我们把灵魂押到身体上,那样决绝和无望渴望着彼此,似乎把这一生的激情都用尽地需索着对方!

  我叫于波,25岁,双子座女子,单身,在一个边陲小镇教书。我依然在网络对每一个人说这样话,依然重复我的单调无味的生活。偶尔依然看见萧洋的名字挂在聊天室里,心便抽搐搬地疼痛起来,我们没有再说过话。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终究有些东西是我们无法跨越和超越的。有些事情是我们不愿承受却不得不承受的,有些人是我们必须要让他快乐甚至不惜以自己的快乐去换取他的快乐的!

  谁是双子座女子的救赎?亲爱的是你吗?

  可能期待别人来爱,本身就是可耻的,但我依然渴望有一天你能在我卑微苦难的青春里把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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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一首歌让你想起我

醉卧风陵

慧慧说,如果你被国民党抓去,掰手指盖灌辣椒水都可能不会投降,但弄个漂亮的小白脸在牢房外给你唱情歌,你准得当叛徒。

这话噎的我只能闷哼几声,无话可说,因为我绝对是个好色的女人,总是喜欢瘦高、凛冽却戴着眼镜的斯文男子,而且还得是会唱情歌的小白脸!

算命的说,我看自己一朵花,看别人都是豆腐渣;妈妈说我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说既然我忽悠不到财权兼具的还不弄个养眼的,那多对不起我自己啊,于是同寝的人都象阿Q响应革命一样,纷纷弄个饭票兼保姆的小伙热恋起来,就剩我老哥一个还孤自等待着会唱情歌的小白脸出现。

大学里没有情人的小孩是孤单寂寞的,而我在寂寞中穿行!

张楚说寂寞的人是可耻的,安妮宝贝说,一个人去餐厅吃饭是可耻的,但没办法,我得在可耻中等待会唱歌的兔子出现在我面前,我才能可以不再可耻下去!

高中的老师总是说苍天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直到大学才应验,终于在我大二的时候遇到了会唱情歌的小白脸!

白洋,身高194,戴眼睛,斯文,偏瘦,我得仰视!林校的学生,新新郎的业余歌手。

而我是被朋友拉来给他捧场的众多美人中的一只丑小鸭,在最后唱完陈弈迅的《十年》时,周围的人都被他的嗓音和情感所震撼,而我却象中500万大奖一样,内心那个狂热啊,内心那个澎湃啊,我苦苦等待的“妞”终于出现了,不遗余力一定得拿下!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在蓝谷音响店里我和白洋不约而同的挑中张宇的那张《不甘寂寞》的专集,而蓝谷的特色就是同一张专集都只有一张。

我想我是个闷骚的女子,心理排山倒海,但实际上却装得不曾相识,也并没打算出让张宇的专集,尽管我如此欣赏对面的男子,反倒白洋大方地另寻一张黄书俊的专集!

同坐12路的公交车,微笑,点头,算是认识!车上人多拥挤得厉害,我站在白洋的身旁,他的身高替我挡去别人的身体,但却把我们的身躯紧密地贴在一起,如此近的距离,白洋身上所散发的气息,我都可以感受到,而这气息让我觉得我们是同类,但同类往往相残。

原来他是林校的学生,大我一界,我们的学校只相隔100米。

上线遇到何德何能,打过招呼,他依然问我在忙什么呢,不会依然是上课,吃饭,睡觉吧?

告诉他,目前正准备想千方设百计,绞尽脑汁的逮兔子,因为会唱情歌的高个子的小白脸终于出现,并告诉他这只兔子是新新郎的业余歌手,绝对高,194!

何德何能大笑,问我打算何时动手,是不是打算先进行色诱,我告诉他,我这么聪明的人,能使用这样低级无效的手段吗,当然是先生米煮成熟饭,让他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然后再慢慢眷养他,让他天天唱情歌……

何德何能是我网络里的好友,要知道聊天是需要对手的,好的聊友能激发你说话的欲望,让你的语言系统发达、灵敏起来,但我们从没问及过生活中其他的事情,更没见过面!

在网络里溜达的时间是飞快的,在与何德何能南朝北国,风花雪月的瞎策划怎么捉白洋这只肥兔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在我要下线的时候,何德何能第一次要了我的电话,理由是要当我的狗头军师,帮我捕获这只会唱歌的兔子,有电话连线以便随时沟通战略方针!

许多事情一旦多次巧合,便觉得是天意。

当我接到何德何能的电话的时候,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因为何德何能就是白洋!

白洋笑,这回不用费吹灰之力,他这只大白兔自己送上门了,任我宰割,是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任我处置!

错愕的我后悔莫及,肠子差点毁清了,早知道何德何能就是白洋,怎么我也得装装淑女,怎么也不会在网络里象个女流氓一样和他大放厥词啊!

中国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外国人说上帝把所有门都关上也会留一扇窗给你。所幸的是无论怎样的颜面尽失,我们还是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那段时光我们是快乐的,没有学业的压力,没有工作的压力,每月有父母供给的月粮,再加上白洋每晚唱歌和我出卖知识的额外收入,我们也算大学里阔绰一族,所以我们的爱情在肥沃的土壤上长势甚好,要知道大学的爱情一样需要物质的土壤供养!

我们玩遍这个城市的大小山水,在山水面前我们宁静的不说一句话,闭上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下,享受彼此偎依的宁静;踏遍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彼此牵手一路行走,似乎这样就可以一直走到天荒地老;吃遍这个城市的所有小吃美食,吃到彼此再也吃不下,彼此攻击对方是个难养活的主,娶了嫁了都得囤粮万旦……

不知道谁说的,幸福不可以太张扬,要不老天会嫉妒的!这话可能是真的,在我们肆意挥霍着青春和张扬地享受着爱情的时候,白洋的嗓子长了个瘤,检查结果,手术后会很久很久不能唱歌,这个很久很久不知道多久,充满未知!

白洋说这些年来,他从没把唱歌当成专业,只是爱好,一辈子都是爱好,就象我喜欢文字一样,只是爱好,从没打算拿这个爱好去换钱。白洋说不能唱就不能唱吧,只是可惜,我恐怕以后不能不按键就随意播放了,还得买个MP3或者P4什么的。白洋说,妞,我们去KTV吧,让我这只兔子再给你唱次情歌!

男男女女,他的朋友,我的朋友,在夏威夷夜总会,狂歌!

大家都声嘶力竭地狂哄着,我们的青春激昂四射,笑闹声让我倍感伤感。场景如此熟悉,似乎回到了第一次遇到白洋那一天,高高瘦瘦,拿着麦克,就连我常常抨击他的色迷的小眼睛也变得狭长深情………

白洋的嗓音和郑中基绝对相似,快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一首《决口不提,爱你》唱到中途,白洋突然单膝跪在我面前,通过麦克扩音在每个人耳朵,因为太爱你,所以决口不提……

我不知道这个从没对我提过爱字的男子还有这样煽情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个平时骄傲的象只自恋的孔雀的男子也会在我面前有如此卑微的时候,我不知道平时怎么死缠烂打都不肯说出口的爱在这个时候以这样一种形式来表达……

在所有人的尖叫声和口号中,我吻了这个跪在我面前的男子!

第二天,白洋独自去医院做手术,坚决不让我陪,激光打去声带旁边的肿瘤,手术之后,不可进食,每天每天挂吊瓶,打糖水,我每天屁颠屁颠地给他买最好的糖,跑很远很远的粥铺买最好的稀粥,象照顾儿子一样照顾着白洋,心细如发,温婉淑德,贤惠如结发妻……

白洋说,我们前世一定就已经相遇过了,只不过是当时我是地主婆,他是我们家长工,并且从小就受我压迫和虐待,今生才叫我再遇到他,现在换成我跟个丫鬟一样侍奉他。

我说不对,前世我是地主,可你不是童工,而是头给我家拉磨的驴,我日夜不停地让你干活,不拉磨我就搁鞭子抽你!

白洋说你这女人,嘴怎么总是那样的贫啊;白洋说,以后给别人加菜最好用一双新筷子;白洋说和别人喝酒碰杯要比别人底一点;白洋说女孩子在人多的时候少说话,别抢话;白洋说凡事别逞强,一定要善待自己;白洋说,再和别人第一次接吻的时候,别让男人把舌头伸到嘴里,白洋说,詹蕊,你是我白洋的女人,我会记得一辈子……

人生是个需要多么用力的过程啊,用力地遗忘,用力地记住,遗忘那些该遗忘的,记住那些该记住的,只是白洋离去时,不曾送我一杯醉生梦死的酒,让那些甜蜜化成辛酸常常惊扰我,午夜低徊,梦醒之时,狂歌依旧,可情难依旧。

人很容易记住快乐,却更难忘记悲伤,心不破碎不动人,就如故事的结尾不是悲剧,就显得不够凄美,不完整。

白洋早我一年毕业,去了北京,我的爱情也嘎然而止。因为有些情感里面,似乎注定没有等待这回事。

在这个迷情年代,在漫天飞着不名飞行物的今天,我是个虔诚的怀念者,看到过去的自己,沦陷于卑微苦难的青春,终于体会青春里这场无疾而终的爱情对于我来说致命的伤害,其实女人受伤不过是重重的一刹那,就已经深入了心的最柔软的腹部,而我与白洋彼时,不过是一对无能为力的男女,替对方设身处地着想并理解他,这样才能熄灭仇恨,用余下的时间一点一点修复和建设对爱的信任和信念,虽然这一切至为艰难!

就这样,一别经年。听到陈奕迅的《十年》的时候,突然感觉有种沉淀的意味,十年之前,十年之后,我们都到了哪里去了呢?我们都不曾消失,不过是我们与一些人交换了位置.可时光却早已消失,能与他交换的只是记忆而已!

陈奕迅还依然在深情地唱着: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如果你在北京遇到一个194,偏瘦,戴眼睛,斯文,会唱情歌的男子,替我问问,有没有一首歌让他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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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 江南铁鹰 私房钱被发现,损失 192 元 草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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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味觉的行走——草墩鱼
作者 被雨淋湿的河

进丽江的时候雨刚刚停,阿杜已经在车站等我们,天色将晚,华灯初上的古城被雨后的水气渲染着,店铺下灯笼透着蒙蒙的红晕,同行的几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掏相机,“先安营扎寨,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丽江也不是一天就看完的。”阿杜笑着说。

巷子不是很宽,路上铺满了青条石块,石面凹凸,经过无数年岁月的雕琢和冲刷,在灯光下泛着古朴的质感,穿过四方街广场的时候,有人在那跳锅庄舞,几个游客嬉笑着,跟在后面亦步亦趋的模仿着,有时,快乐很简单。

客栈的名字叫半山,顾名思义,建在半山腰,在白马龙潭的后面,拾阶而上,一片三角梅罩在门上,百簇争艳,开的很是热闹。进门的影壁上,草体龙飞凤舞的写着:青山不老,为雪白头,秋水无痕,因风皱面。等我们安顿行李洗漱完毕,阿杜说,晚间我们吃鱼,丽江的草墩罗非鱼是一大特色,给大家接风。阿杜黑黑瘦瘦,以前在上海一家公司做经理助理,来了丽江,就被这的小桥流水,古乐雪山给留在这里了。我们是在旅游网上认识的,有种上海男人少见的豪爽。至今叫我想起来还忍俊不禁的是那次跟两个老外喝茶,这位先生给别人解释什么是束河,他煞有介事的站起来,把腰带紧紧,用手做波浪状,water,water,束河,束河。我一口茶水差点没喷出去。

阿杜告诉我们,古城里是吃不到什么真正的美味的,价格高,份量少,味道相对来说也不是很正宗,毕竟是寸土寸金,而游客又都好似刚中了彩票,需求和秩序决定市场质量是有道理的。不远的象山市场,倒藏有很多好东西,在这里住长的人都去那里。阿杜在这里人头很熟稔,左呼右叫,一行七八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鱼馆在市场的一角,名字很直白,草墩罗非鱼,在牌匾下挂着一草墩,可能是日久的风吹雨淋,在灯光下黑黝黝的,仿佛古代武将手里的流星锤,房间是一种敞开式的大厅子,大约有十张桌子左右,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食客了,厅内有四根暗红原木支柱,在厅子的旁边,有个硕大的玻璃鱼池,几个脸色黝黑,面带微笑的纳西姑娘,或送茶点菜,或在池子里捞鱼,人刚进去,服务员已经按照人头在桌子旁放好了草墩,草墩是蒲草编制成的,大约三十厘米高,在上面盘了一圈柔软的绳子,桌子矮矮的,木质班驳,旁边放着小碟子,一个白色的磁罐里放着红色的调料,上面浮着一层红油,很象加洲面里的辣酱,调料中有些黑色的颗粒,阿杜说,黑色的是青蚕豆,在炒制调料的同时还要加丽江特有的一种蘑菇,鸡枞。桌子中间放了一个烧锅子的电磁炉。茶水是普通的茉莉花,一碟黑色的西瓜子,大家围坐在桌子前,旁边有几个洋面孔,吃的满头大汗,一平问他们味道怎么样,老外冒出了句汉语:很棒。逗的大家哈哈大笑。

锅子端上来的时候,鱼洗好剖净,放在旁边,锅里盛了一多半奶白色的汤,里面有几片西红柿,几段葱结,白的红的绿的,在锅里微微颤动,煞是好看,阿杜嘱咐众人,不要急着下鱼,先烧开锅,等汤沸了,每人取盛一小碗,放少许盐,一口浓汤下肚,感觉整个味蕾都沉浸在鲜活的汤里,加汤以后,要在汤开的时候下鱼,罗非鱼在汤里滚动几个来回,就要马上捞出来,煮的时间一定要短。时间长就老了,汤沸的时候,鱼在里面烫去血腥,肉细滑鲜嫩,吸饱了老汤里的味道,而且其味不失,恰到好处。出锅以后放在准备好的调料里,味道重的可以放辣子。加少许醋水,入口则化,鲜嫩中带着辣椒的醇香,入口清淡,回味鲜香。鱼馆的调料口味偏重,可以自己要来作料,根据喜好适量斟酌。

按照《随园食单》的说法,火锅是不能吃的,“各菜之味有一定火候,宜文宜武,宜撤宜添,瞬息难差,今一例以火逼之,其味尚可问哉?” 这位简斋先生对民间的食俗还缺乏深入的了解。我估计袁枚来要是吃了这里的草墩鱼,也会为自己的武断后悔的。

一条鱼大概是四两左右,每个人两条,吃的腹饱意满,鱼捞干净以后,在汤里下几扎龙须面,胃口小的人已经在啜茶顾盼了,夜色逐渐浓了,外面又沥沥的下起了小雨,第一个丽江之夜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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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的生活》
作者 行狎仗义

其实我觉得一些表达,通过诗歌这种形式是很不错的,只是那东西对于我来说显得不正宗。比如这段时间的天气,天空灰濛,即使是上午九、十点钟,这会产生一些时间的错觉,总会以为是夏季的拂晓。这个季节,有些潮湿阴冷,有着清辉色冷色调的光泽感,曾经笼罩这个城市的秋天,还是沾满了暖色调斑驳锈迹的金属器皿,如今被擦拭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寒气逼人的本来面目。白昼和黑夜,仿佛是一条灰蛇和一条黑蛇之间的相互纠缠,无法撩拨开它们。

这原本就不应该是产生复杂思想的天气,除了僵手僵脚,它还有些僵化思想。一切的述求,往往显得本能,同时具备身无旁骛的勇气,有一种肆意妄为铺陈自己喜好和厌恶的冲动。是一位喃喃的自语者,在冷冽寒风之中,一位衣不蔽体的恶相者,一个带点神经质的呓语轻狂者。其他人所看到的一切,或者擦身而过所听到的只言片语,不必计较,亦可忽略。就如同大街所见闻的疯者,于他自身是无所顾忌的,影响的只是街人的情绪。

一些想法越来越荒谬,越是想去苛求真实,越是觉得这些想法离经叛道。我突然想到武侠小说,从黄易的玄幻,梁羽生的摘叶飞花,金庸的博大浪漫,我更加欣赏古龙小说中关于小李的飞刀,什么侠义精神、强身健体?都得通过要人性命去体现,何必把过程玩得那么花哨。理想化的以为文字事件只要屹立起真实的骨架,包裹什么样的皮囊就不重要了。什么又是真实呢?谁也不能决定。即便真实去辩解它是一只批着狼皮的羊,即便真实褪下那身狼皮暴露出羊的本性,难说人家不认为原本就是一只批着羊皮的狼,只不过多披了一层狼皮。不剥削出一个赤裸裸来,是看不到真实的。

如今的工作。我经常会沿着工地现场的围墙行径,在这种天气,看着围墙里面那些塔吊,一些时候它们并没有运作,只是静静的屹立。塔吊的悬臂,钢绳下面吊着巨大的滑轮组,很多时候我都感到可怖,我会不自觉的把它想象成吊在空中的一具骸骨,一具扒掉了血肉的骸骨。它的下面是很多民工们在劳作,一座又一座的高楼拔地而起,不清楚后面隐藏和埋葬的到底是一些什么?

或者一些时候,我会坐在工人的在现场搭设的临时工棚中,抽着烟,看着人工挖孔桩现场的工人们,用绞车起运孔桩下面的土方。钢管搭设的护栏上面晾晒着一些井下作业工人们的衣裤,沾满了水渍和泥沙。如果放工之后,一些工人习惯把污秽不堪的安全帽挂在那些管架上面。天色昏暗,寒风掠过空旷的施工现场,会让人油然生出一丝悲壮感受。如同亲临一个沉寂之后的惨烈战场,却不知道那些民工们捍卫的到底是什么?

近来和同学交流,他认为我骨髓里面渗透的全是清高,错只错在缺少一个精英氛围。这句话的错误在于——事实上每个人都可以是精神上的贵族,同样可以去选择和享受他们认为合适的世俗生活。我永远都相信所谓人的高贵与卑贱,终究都会通过人性这个连通器,把我们平衡在同等的位置。所以我会把那些桩孔下面的工人叫上来,我会亲手给他们绑上安全带。我会在公司没有及时给他们支付生活费的时候,去银行取钱给他们垫付。为了测试桩孔下面的有害气体,我提了一只鸟到工地上,我会叫工头儿给我把鸟养好了,要养死了,我就把你的鸟扯下来放笼子里面。

这些日子,会经常应酬,为项目也好,为合同也好,为一些棘手问题协调也好,总得大嚼珍肴相伴美酒,五粮液也好,陈年花雕也好。只要是中午遇上这种酒局,下午到工地都不好到现场去转悠,喝酒之后是不能上现场的。这样时候,多半就会窝在工地的工棚睡觉,那地方不是一般的人可以躺下去的,一旦能够躺下去,你躺的并不是民工狗窝般的工棚,而是躺在了民工的心上。也许等你醒来的时候,会有一杯苦丁茶放在你的面前。

人工挖孔桩快结束了,最后一点工作十分艰难,桩孔里面有水,每天会不间歇的用潜水泵抽水。昨天工头儿给我打电话,说附近的农民因为土地问题,迫使所有工地停工,我们这里停了就麻烦大了,挖好的又得垮塌。我的回答是好好和那些村民谈谈,讲道理嘛!工头儿说谈过了,谈不拢,有人拿砖头站在桩孔洞口,说不起来停工就甩砖头下去。我在电话中吼道:谁敢!给老子揍他,你给老子记好了,你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农民。

今天一早,我到工地现场,附近农民已经把工地现场的所有出入口都堵上了,并且搭上了帐篷,看来这会是一场持久战。我和项目部的几位站在农民中间。我对他们说:各位大妈、大婶、大叔、大伯……!你们让我把这点孔桩挖完好不好!做工的可是农民兄弟,和大伙一般,都家有老、有小的。最终我是不能做通工作,看来只有开发商或者区委领导出面了。听说去年年终也这么闹过一次了,为土地被占用补偿问题,一位老者告诉我,村里这么多人就补偿了几百万,谁不知道土地都买到百多万一亩了。

工头问我应该怎么办?我的回答是继续施工,村民现在只是堵施工现场,只要不进入现场就继续搞。工头告诉我,这样堵着我们水泥进不来啊!照样没有办法动工了。我突然一阵头晕,他阿姨的!我们公司和这帮民工看来怎么都得蒙受损失了。我出神的望着整个开发现场,突然想到,通过人性这个连通器并不能把所有人平衡到同样的位置。因为,人性这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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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名客串: 忘忧草坛的忘忧人

作者 半笺舒文

--------  为您沏上一杯清茶,如果你心中有忧,请静下心来,听我为你讲一段关于忘忧人的故事。如果你心中有伤,请采一棵忘忧草带回家中,或者插在你的胸口,你会忘却伤痛。

  昨夜星辰依在,我伫立的这一方土地,依然天高地迥,只是眼前的这片风景已不再是从前人迹罕至的沙漠,而是碧波轻渺,花草相拥的一面幽雅湖泊。

  上个世纪的记忆里,这里曾是一片荒漠,在沙漠的南北两方,一处是不食之地的贫瘠村落,一处却是极具风情的小镇。

  沙漠的南方,散居的村民,称他们为辽东散人。贫穷的辽东散人似乎习惯了荒凉的村落带给他们的宁静,当晨雾随清风飞过,细碎的潮湿是一天的滋润,象蓝雨划落这片干涸的土地,瞬间即逝。生活日复一日的枯燥乏味,偶尔会有很少的读书人在贫乏的文才之余感慨一天世界的苍凉。风起四月,风沙由北而来,颠沛的沙尘在陌上风中沉浮。来自北方的沙是飞扬跋扈的,昏暗陈满了蓝色的天空,吹败了西沟杨柳,埋噬了村中唯一的那口水井。

  狂风自西而起,飞沙扬砾,白日昏暗。当一切平息下来,无奈的村民便自觉的走出窑洞,挖掘被沙尘埋没的那口水井。孩童和寥寥几位略识文理的书生便习惯躲在另一洞土窑内,围在一位老人身边,帮他抖落兜满尘埃的破旧长衫,恳求这位古稀老人再次讲诉东辽散人从前的盛世故事。无数次的倾听只是为了在老人语柔怜情的描述中体味和勾画闲得一时的快乐,这种快乐沉浸在孩童的想象和书生的迷惑中,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玉笛青衫客。

  老人在每次回忆前,总要摘下挂在土墙上的玉笛,然后,抚节悲歌,声振林木。青衫老人神情忧伤却泰然,在玉笛拈转手指上的记忆,用他永远沙风吹不走的笑容,和充满灵犀凝聚的眼神,为他的子孙一遍又一遍的讲诉这里曾经的水木清华,还有发生在这里的神奇故事:

  这里的天也曾是蓝色的,飘逸的彩霞在黄昏来临时与落日辉映,高山红景天工巧夺。待到月满西楼时,水竹院落,风清月朗,有情人便相约桃花江畔,共诉情怀。这条唯一的江水横穿村落,人们不知道它的源头与去向,也不知道它流经了多少地方,只懂得它是东辽散人的生命。春梦无痕春景依然,当春天再来时,远处的山阴道上便会开满了桃花,似天堂的昙花与江水相映,浑如四壁开图,绿水青山,红花满川铺锦。

  江水流经村落,只因江面并不是很宽阔,江水难运涛浪,人们习惯称它为河,并给它起了一个很诗意的名字:被雨淋湿的河。美丽祥和的村落,悠然而居的村民,在河边过着幸福的生活。

  年轻时的玉笛青衫客,只因青衫罩身,一把随身宝剑,又称无名剑客,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一表非俗的刚烈,是东辽散人的骄傲也是村落的首领。他带着村民在河边的山坡上开荒植树,开垦良田,偶尔也会在闲时俯案文墨,题诗作词。青衫客有时会在树林间习剑,龙行虎步唐沐风,时而在河边吹起悠扬的玉笛,雅人深致心之韵,文武刚柔相济,却无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

  水儿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她是青衫客的未婚妻,在青衫二十岁的那年春天,他准备迎娶水儿。

  然而,一场滂沱的暴雨代替那年春天往日的柔情,连续不停的豪雨倾斜而下,真的就淋湿了这条河。河水开始暴涨,村民们再也无心倚窗听雨,惊恐这场大雨的突来,在河边用沙石围护即将被冲垮的田地。青衫客独自坐在河边那块雨花石上,望着上涨的河水在不断的吞噬着耕苗与树木,脚下奔跑夺命的黑蚂蚁似乎爬满了他的心房。雨是冷的,心却一点一点的被灼烧,风雨如磬,他知道,村民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的。

  黑夜来临,劳累一天的村民无望的躲在自家的屋内,等待着即将面临的灾难,把希望寄托在青衫的身上。

  青衫客依旧坐在那巨大的雨花石上沉思,他想不出任何的办法拯救村民。大雨滂沱而下,只有水儿守在他的身边,任凭雨水淋漓她弱小的身躯。仰望黑色的苍穹,闪电从天上的裂缝中射出,瞬间的光芒中,青衫客似乎看到躲藏在乌云后面的那轮江边月,在霹雳中与丘峦同崩。眼望风萧易水渐没雨花石,青衫客用玉笛吹断愁肠,正所谓剑胆琴心,悲痛的青衫客一声长叹,抽出宝剑奋力劈向雨中,想要斩断由天而降的绵延不断的雨丝,拯救即将淹没的村落。然而,当手中的宝剑一次又一次劈向雨中,奇迹发生了!一个忧伤的悲哀的传说,在这个祥和的小村落,在这个充满诗意的被雨淋湿的河边上演了-----

  只见河水白浪滔天,汪洋间一条巨龙腾空而起,无数的天涯孤雁汇集而来,一根根羽毛化做一把把利剑,呼啸着刺向青衫客的胸口。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水儿和青衫客,青衫客挥舞着宝剑保护着水儿,巨龙的一只利爪还是伸向了水儿,水珠四裂,漫天纷飞的水气浩如烟海,青衫客的宝剑剥落了巨龙的鳞片,一片片似幽幽雪花,遗落河中,孤雁北飞,一根根羽毛似纤云依依,漫天飞舞,跌落在青衫客的脚下。

  河水漫过青衫客的胸口,将要窒息的他把宝剑直刺如注的雨中,正巧深深刺中了巨龙喉咙,利爪下水儿被绝望的巨龙远远抛河的另一边,巨龙倒下了......很短很短的瞬间,河水开始慢慢隐退,不断的隐退,青衫客手执宝剑站在逐渐突出的河床上。河床铺满了黑色的羽毛,还有银色的磷片,那些黑色的,银色的不断的展开,在河床的四周化作白色的风沙,堆积,扩散,延伸到平川旷野......

  当青衫客从昏迷中醒来,眼前的河水正在渐渐退去,身边是一片渐露残植的荒漠,深陷的大树根,还有孤恋花的败叶,极少沙坑里浑浊的水洼里漂浮着几条松江懒鱼,远处破败的房屋前,是恐惧的村民,一派凄凉景象。他的水儿,却不知身在何方。

  青衫客呼喊着水儿,泪水模糊了双眼。沙漠仍在无限的扩散,将河水推成长长一线,汐湄如烟的河边,远远的看到一位身着青袍的出家人涉足其间,向他走来。站在青衫客的面前这位出家人,慈祥的微笑略带忧伤,他说他是红尘一僧,他用禅语告诉悲痛的青衫客所发生的一切:

  “那条巨龙叫乖乖龙,是龙王的次子,只因戏水来到村落的河中,因河水不够宽阔,水族的生灵不够繁生,便私自决定降水在这里。预言在七日内将这条河变成一片汪洋,到那时,会有许多温情小白鲨和快乐的美人鱼来到这里,他会让更多湖海里因躲避互相残杀而四处散步的鱼来到这里安家。他的愿望是好的,却没有想到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当青衫客手中的宝剑劈向雨丝,恰好斩断了龙王子的龙须,乖乖龙才会显出龙身。”

  红尘一僧手拈佛珠,继续用禅语对青衫客说:

  “你手中的这把宝剑,不是普通的一把剑,是仙人用七星支起炼铸火炉,采下极富延展性的万年神铁,用亚马逊河水,覆上千里素雪炼铸,然后放到墨池常润四十九年,炼制而成一把七星宝剑。

  你曾是传说中伊甸园中的一粒流落风尘,邃邈的宇宙是你的家园,你颠沛沉浮中充满了忧伤,用眼泪诱惑夏娃,感动她,夏娃轻抚你的身体,将你变成了人类泥身的先祖,你因此拥有了七星宝剑。夏娃给你取了名字叫“慕隐”。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光线穿透了你的泥身,无数次轮回后,伤痛中竭力反射耗尽你最后的生息,你终于化作肉身,成了人类的一员。

  这场劫难的结果,乖乖龙的磷片还有无数孤雁羽毛都将化为沙尘,沉积在这里,河水将会干涸,土地逐渐贫瘠,最后将成为一片沙漠,而你的水儿将永远被阻隔在沙漠的另一边,北方。如果你能穿越这片沙漠,你就会找到你的水儿。”

  青衫客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天边一朵朵云彩化作神圣的心莲,红尘一僧盘坐莲中,手拈佛珠,渐行渐远,消失在天边。

  东方既白,梦离尘月。当青衫客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凝望天涯,已是晓风舞烟云,沙荒嗜青稞,被雨淋湿的从此变成了沙漠,隔断了南北。在红尘一僧消失的瞬间,他只记得他留下的最后那句“如果你能穿越这片沙漠,你就会找到你的水儿。”

          .........

  五十年过去了,青衫客一次又一次的穿越沙漠,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村落没有被洪水淹没,却被风沙吞噬了。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吹起他的玉笛,想他的水儿,一遍又一遍为他的子孙讲述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有人相信,后来出生的人就不再相信了真实,但他们依然喜欢听老人讲述这神奇的传说,渴望有一天这个神奇再次出现,让沙漠变回原来的那条----被雨淋湿的河。

  岁月依然在青衫客老人的脸上无情的刻划着忧伤,那是不变的忧伤,无人替代的忧伤,深埋心底的忧伤。只有吹奏玉笛,才会让老人寄托无尽的相思。青衫客的笛声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但在一觞一咏的清浅间,足以畅叙人间的幽情。笛声在风沙中悠扬着愁怅,思念在岁月中心随闲云遥寄北方。

  半个世纪过去了,在青衫客八十岁的那年,大漠孤烟再起,胜过任何一年的沙暴。被强劲的风沙摧残的村民再也无处可躲,狂风卷起尘沙,呼啸了整整两个夜晚。当风息沙停,大部分房屋已经不复存在。天依然,地难再,青衫客的玉笛也被狂风暴沙掠走了。

  站在九峰回起的沙丘上,青衫老人愁肠寸断,就在老人绝望的时候,一道奇异的景观让创巨痛深的村民和青衫老人惊呆了。那是一幅奇异的幻影:

  青山绿水边,一座古风犹在的小镇,街上店铺繁华,穿行的人们笑逐颜开。弯弯的石桥下面,碧水行舟,纤波浓点,错落其间。岸边的细柳如眉,蝶舞天涯,幽静院落爬满了藤花,藤上风铃随风而飘,尺寸间的摆动如清音和笛,是别有天地非人间的景致。而那倚窗而笛的女子不正是水儿吗?云裳紫衣,依然年轻,似荷塘春晓的出水芙蓉,充满哀怨的眼神,让人心痛......

  这是风沙袭卷后的奇异景观,称为“海市蜃楼”。来自沙漠的另一个真实的地方,北方的那个风情小镇。那里的繁华胜地让刚刚经历沙尘洗劫、满脸尘埃的村民目瞪口呆,更让青衫老人老泪纵横,因为,他看到了朝思暮想的水儿,还有那熟悉的玉笛。

  次日清晨,,朝阳映红了起伏的沙丘,象一延伸的柔软的红绸缎,昨日风沙重新更换了沙丘的模样,很少幸存的窑洞聚集了愁苦的村民。八旬的青衫老人又一次背起了简单的行囊,他要再次去穿越沙漠,到北方,那个美丽的小镇,去找他丢失的新娘。老人临行前说,他不想做天涯游子,只想做一名沙漠旅人,这片让他行走了一生都没有走出的荒漠,是他永远的征途和希望。

  年迈的老人在烈日与风沙中一次又一次倒下,当他再一次站起来的时候,发现在他的身后,跟随着长长的人流,那是他的村民,悲痛的村民的终于舍下让他们贫苦一生的村落,跟随青衫老人,选择了悲壮的迁移。天空出现的那一幅奇异景观,让他们相信,在沙漠的那一边,是一个充满幸福充满鲜花河流的好地方。这样简单的,朦胧的愿望支撑着他们疲惫病痛的身体在沙漠中前行。

  然而,青衫老人还是倒下了,他再没有能力站起,村民用仅有的水滴滋润这位沧桑传奇老人干裂的嘴唇,失望的人们终于给自己找到了答案,那个他们听了半个世纪的充满忧伤的传说,是假的。如果青衫老人真的是具有神力的勇士,他是不会倒下的。

  是的,青衫是不应该倒下的,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息,他抽了封存半个世纪的那把宝剑。至从那条唯一的河水变成沙漠,丢失了水儿,青衫就没有再用过这把宝剑,只有那只玉笛伴随他的爱情。而今,玉笛不在,生命即将消失,这把宝剑在此时却成了他年迈时的一根拐杖。

  青衫用剑抵住深陷的沙漠,支撑着垂危的身体屹立在这片沙荒中,老人用他的七星宝剑在柔软的沙面上绝望的写下半笺舒文:水儿,好想爱你!

  就在这一刻,剑柄银光四射,由剑尖射出一道耀眼的光芒,直射天空,划破云层。

  青衫的爱情感动了天上的神灵,天空倾刻间敞开一面虚无缥缈的仙境,松风水月,仙露明珠。美丽的仙子们紫袖浅浅,仙风神游,各位神仙更是菩萨低眉,慈悲六道。

  快乐仙子乐儿用灿烂的笑容,驱散了沙漠村人的愁容;多彩花仙子在她缤纷的花蓝里向炽热的沙漠撒播缤纷的花种;翩跹仙子宁宁飘儿用优美的舞姿为村民扫落一身的沙尘;苹果雪儿为沙漠植满了各种果树.......上官蔓儿,生命的谛造者,美如冠玉,他为青衫擦干思念的泪水,为他服下一粒毒酒心巧克力,然后,用青衫的泪水滴在沙面那行字上,瞬间,青衫由一位衰败的老人变成一位玉树临风,龙章凤姿的年轻人。

  沙漠神奇的消失了,化作一面幽静清澈的湖泊,南北平川绿野环湖而通,四周气象万千,黛敛秋波,尽湖中。

  宁宁飘儿用她诱人的舞姿唤来了掌管千川百壑的小溪姐。只见小溪姐纤指环绕,许许多多的水流便从山谷竞相奔流而出,汇入青山环绕的湖水中,水天一色,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蝴蝶神变幻出无数的彩蝶,纷飞在湖面。

  在湖泊的四周开满了各色的花草,多彩花仙子说这些暗香浮动的草儿是为这些曾经充满忧伤的村民而开,给它的取了一个温馨名字叫“忘忧草”,这面湖泊称作“忘忧湖”。希望生活在这里的人从此不再有忧伤,不再有云愁雾惨的贫瘠,只有笑对悲欢的坚强,忘忧湖边的忘忧草会让人们忘掉所有的忧伤。

  青衫终于在忘忧湖边见到他思恋的水儿。水儿说,她所以一直保持从前的模样,是因为她吞下了乖乖龙的磷片,充满了灵气。还有她每天都能听到从沙漠南边传来充满忧伤熟悉的笛声,是她生存的力量。

  青衫终于走出了心中的沙漠,在开满忘忧草的忘忧湖边,找到他上个世纪的新娘。

  生活在忘忧湖边的忘忧人,偶尔还会想起传说中充满诗意的那条被雨淋湿的河。站在远处的高山,眺望忘忧湖,阳光垂照在湖面,云蒸霞蔚,碧波轻拥,清澈如镜,似久远的彼岸之眸。随风舞动的忘忧草儿,招领所有想要忘记忧伤的人们,来到这里,来到美丽祥和的忘忧湖边,幸福快乐着。

题后:忘忧草坛在庆之际,没有征得大家的同意,冒昧使用文中各位网名客串这篇虚构的故事,有不当或得罪之处,还请草坛的各位朋友谅解。欣赏各位网名的同时,深感草坛朋友的才高行洁,也想借此坛庆征文之时,用此陋文的方式向草坛草坛的各位网友问好,愿忘忧草坛的所有朋友忘掉心中的忧与伤,笑对悲欢,也愿草坛里的奇花异草,照烛如昼!!

[发帖际遇]: 江南铁鹰 过年老板派红包,赚了 146 元 草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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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的意林

作者  半笺舒文

  很久前,读被雨淋湿的河一篇《骷髅的磷光》,字句间斐然成章,不能赞一辞。炳炳麟麟,引我愁肠万结,离思千端,想着生命可否与灵魂同步而行,骷髅的磷光,可是在互诉曾经的生命?无力点评,将思绪切割,碎字攒积着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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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仍在,人已到中途。不知道前伸的路还有多长,也不知铁轨的两边隔断了什么,自知生命的旅途太多的牵牵绊绊。既如此,渴望依然如岩壁缝隙中无名的小草,零星开出的一朵朵碎花,在风雨中用尽一切方法来生长,你会说它恣意,会说它委婉,我会说,它因为有了岩壁可以依附。

  情感如诗句,会有多种的派别,想着诗庄词媚,言语中流露情感亦如淡语字字皆有味,句句皆有致。却也有一种情感深沉隐晦,用黑暗来掩盖掉下的眼泪,用呆滞的目光来麻痹自己,似乎也是一种境界,只是感觉有些异样,生活的本来面目应该是琴键上反复弹奏出的老旧而又俗套的声音,而这种异样,来自于自己在红尘中营造出的瞬间宁静。

  眼泪和欢笑虽然不是悲欢的诠释,你却不能否认它是生命的全貌,因为无论是满面春风、不胜其苦还是愁肠寸断都如一张张面具,最终还原的还是那张真实的面孔,一张在生活中被悲欢揉皱了的脸。当一切由闲散走向严谨,当所有积蓄的问题都需要一个答案,那种凝聚的气氛便成了一种诱惑,深陷其境的自己在扭转中变形,在挣扎中疲惫不堪,最终仍无法对这个美丽丰盛的世界做到拾掇无遗。

  生命是就是流动的血液,最终凝固的一滴如秋风中凄然飘落的最后一片枯叶,即使你迎于掌心,或是固守咫尺,它终将在你面前枯萎而死,这就是生命,那一刻你还怎能感喟生命的分秒都是美丽的?

  突然想,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是完整的?持续的阳光有黄昏的那一刻,安静的夜晚或许是完整的,觑着满窗的月色,更漏沉沉,尽情的把生命里无法触及的东西藏在这个黑色的夜里。然而,对于夜我却很少给自己一个完整的等待,说不清黑夜最后一瞬的忧伤,也说不清黎明最初的那一份妩媚,也许只有等待的过程才是最完整的,然而我却错过了,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温柔而又无怨的夜晚。

  如那年的深秋,我站在树下,脚下是沉积的落叶,数着树上寥寥无几的枯叶,始终不肯弃于秋风中,久久的站立,等待着最后一片落叶随风而下的凄凉,却未能如愿。迟疑中转身离去,莫然回首的瞬间,却是秋风瑟瑟,枯叶当笑,阳光下唯我孤影独行,尽是季节的困惑,却不知是什么埋没了树的诗意。

  次日寻树,已是空无一叶,望着脚下随风而动的枯叶的残体,猜想哪一个才是我苦心等待过的。我却后悔了,或许昨日树上也曾有一片叶子在为我等待,等待我收集它一季的荣归,只是还没来得及与执手一季生命告别,却黯然于我的无耐和转身离去,我又何尝不是心存遗憾呢,默然。

  活着,曾经怎样的活着,还会继续如此的活着。不是万物都可于四季中轮回,不是所有的快乐都是在悲伤后回头找寻。想着昨日山中雪地中的踽踽而行,心中总有一种隐隐的伤痛,妄想着向死神争夺出一些什么,会是什么呢?是生命。

  十五年前父亲葬在这座山上,坟的四周植满了桑树,只记得当年七月的雨淋湿了这座山,满山的绿色似乎也充满了哀怨,零星的草花悱恻中透满凄艳的色彩。十五年了,随着每一次祭奠,山间那条陌生的小路不再让我恐慌,远远望去,父亲的碑墓尊于山坡,衬出悲壮苍凉的美感。而今冬,佳节临近,拜奠父亲的路上大雪却让我迷路了,找不到引领我前行的那片向日葵,也找不到昭示我的那棵松树了。不知应该怎么来形容那片凄凉,雪掩凄凄衰草,风送杳杳北墓,怎奈浩浩阴阳,亲人永驻千载,寐于黄泉下。风回草起,小女雪中行,岁暮永不寤,只叹年命如朝露......我知,无论我怎样祈祷苍穹,也寻不回我的父亲,跪拜于碑下,感悟生命另有一种无法以言传的尊严,还有别与离的不同。

  冷日笼罩的荒冢,回首一座座孤墓,那是我们亲人的灵魂在窥视和眷恋着我们,是生命的影子,堆砌的碑林可曾是死后昭示的十字,在黑暗中喘息?想到远方有一位亲人曾说“死亡是另一种美,只是能欣赏的人太少”突然感觉,荒郊野岭之上,无语的孤坟好似一线缥缈的风景,我不再恐惧。

  一篇《骷髅的磷光》,斐然成章,不能赞一辞。炳炳麟麟,引我愁肠万结,离思千端,想着生命可否与灵魂同步而行,骷髅的磷光,可是在互诉曾经的生命?无力点评,将思绪切割,碎字攒积着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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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埋了解缙
作者 鱼儿

解缙这个人从小就是神童,生而秀异,颖敏绝伦,在明史上是个及诗文和书法大成之人。其文雅劲奇古,诗豪放羊瞻,书小楷精绝,行、草皆佳。狂草名一时,然纵荡无法。 但凡这类年幼就名噪全国的人,骨子里的才气放逸,桀骜不逊,是后天名就者无法接近和比肩的。但有一点不好,这样的品性,不加自修,很容易秀木于林,风必摧之,所以他的下场就很凄惨。虽然他主持撰修《永乐大典》名流千古,但最终还是被锦衣卫活埋雪中而死,年仅四十七岁。

别看只有四十七岁,解缙却历经明太祖、建文帝、成祖三朝。朱元璋的时候,因才气过人被重用,后来因抗旨敢言被收拾罢官,朱允文的时候从新启用。到了朱棣的时候更惨,就因为进京奏事的时候,皇上不在家而见了太子,自以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回去了,好家伙,一个“无人臣礼”之罪,就被下旨入狱,酷刑伺候,然后雪中活埋。

胳膊拧不过大腿儿,这是真理,但这个“小胳膊”非要和“大腿”较量,那就是他的不识时务。得罪了谁别得罪小人,小人之人只认自己,不认道理,而解缙的嘲弄又是毫不留情的诗文伺候,当时的权臣对他既恨又怕,所以,陷害而死不足为奇----得罪人的买卖,花了身家性命的血本赔了给人家。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这个对子被大家熟知,源于毛老爷子的引用,但很少有人知道它出自解缙尖酸的一针见血。咱现在看这个对子,就这二十二个字,说给哪个文人,哪个文人都不愿意受用。人家怎么也是文人,有没有真才识学,关你何事?你是才子又能怎么样哪?给你来点儿干净的埋法----雪埋行不?让你就看别人都黑,看不见自己黑,好好让你干净干净!

曾经一个当时的权臣本来依仗自己的权势,想给你个小解缙一个教训:“二猿断木深山中,小猴子也敢对锯(句)?”这“小胳膊”一点儿也没给人家个面子,上去就来:“一马陷足污泥内,老畜生怎能出踢(题)!”别人是看了“老畜生”的笑话了,“老畜生”却要恨你一辈子,不陷害你陷害谁?你的对句高妙,那就来个高妙的办法要你的命,还是雪埋!

要说解缙不懂温柔也不是实事求是,他的对子:“蒲叶桃叶葡萄叶,草本木本;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谐音、立意、意境完美无暇,但可是你这种温柔怎么就不能对那些世俗小人、达官贵人温柔温柔哪?对着那些花花草草温柔有谁回报你吗?死到临头,让你吝啬对人家的温柔,给你找个没花没草的季节,冬天咋样?还继续就是雪埋!

文人、权势和世俗,口诛笔伐的可畏,冤枉死你个大才子,后人记住了《永乐大典》,后人记住了你解缙的丰功伟绩,后人也面对你的才气逼人暗自悲叹,但是,后人之中有多少赞扬你的刚直不阿,而纷纷刚直不阿?表面赞扬你一下可以、可以!但后人不想被雪埋,即使那样很干净、很另类、很温柔。说不定没准儿埋你的时候,后人看见了还要说:“该埋!识时务者为俊杰,虽然我不如你,但至少我还依然活着。”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放的人当中,不乏那种看似与你隔世神交而高呼“敬佩解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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