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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梦中的浪漫
作者 闲时一得

梦,按常理是属于青春。对一个残留些许夕阳岁月的人来说,梦,本不属于他。然而,世间万象,谁能说清什么是可能,什么是不可能呢?我不仅是一个爱做梦的人,而且还特别喜欢做浪漫的梦。

浪漫两字,在通常人眼中,那是少女的专用词。经过无数的四季轮回之后的大男人,一但再提起浪漫两字,没有人不将其以花心论之。然而,我这老顽童就偏不信这一说。为什么少男少女的浪漫,就是一种真纯的美丽。而大男人一说浪漫,就是那种让人唾弃的风流呢?

我从不讳言我喜欢浪漫,那种淡雅的浪漫,那种特有的,风花雪月的韵味,一直让我沉醉。这种沉醉是我的本性使然,我不怕别人说我浪漫,我更不想改变我对浪漫的期盼。因为,我的浪漫并不妨碍,我心中固有的阳刚,反而让我成为一个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真正男子汉。

昨夜又做了一个梦,梦境很美,很浪漫。醒来时,我感觉,梦中的情景,就是我心中的天堂。

那是一片幽静无人的旷野,月华淡照,树影朦胧。极目四望,一切都笼罩在,月华与夜幕的交融之间。所有的景物,都是那样的迷迷蒙蒙,透着一种神秘莫测的苍茫。

在这如诗如画般的旷野尽头,一袭紫衣,如风般地缓缓向我飘来。飘然舞动着的衣袂,构成一幅醉心的姿态。如瀑的长发,在清凉的夜风里轻轻飞扬。我默默无语地注视着,心随着轻轻摇动着的树影,轻翔、轻漾。

牵起纤纤小手,心中没有泛起一丝丝,有关世俗的奢望与畅想。彼此相视一笑,溢满在心中的,就是那份无需言说的柔柔深情。彼此手牵着手,在这无人的旷野上快乐地徜徉着。突然之间,天上的月亮躲进了云朵,天地万物也皆隐藏了起来。只留下彼此,在黑暗的草地里,静静地感受着心灵的欢唱。

仿佛有一颗流星,在刹那间滑过了天际。旷野中万籁俱寂,连昆虫都似乎屏住了微弱的呼吸,一切的人间繁华,世俗物欲,尽皆远离,心空如幻,清澈见底。

闻到一缕沁人心脾的幽香,这一定不是旷野中,山花散发出来的芬芳,也不是唯美女性独有的香水。这是我长久地痴痴等待,梦中寻其千百度的,那抹浓淡总相宜淡的心香。心香虽然醉人,但,我并不想将其据为己有,我只想在这抹心香的陶醉下,使残留的岁月,再一次闪烁出别样的韵致。

那是一道贴心而善解人意的目光,不是妩媚,没有娇柔,更无半点的私欲。只有真真的关爱,纯纯的凝视,深深的真情。早已伤痕累累的心灵,在这样目光的注视下,如果不会震颤;不会动情,不会痴迷,那这样的男人,就是白活了一回。于是,尘封多时了的心湖,又再一次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我仰望苍天,敢问上帝。为何走过了无数的坎坎坷坷,经历过几多红尘的爱恨情关,竟然还会在天命注定了的岁月里,再次涌动起早已泯灭了的浪漫情怀?天际飘来很苍老的声音“孩子,真心永远不会拒绝真情”。

灰白色的雾霭渐渐地升腾了起来,它似乎要与朦胧的月光,争夺夜色的主宰。瞬间,到处是光影交错,雾气迷离。那袭紫衣置身在雾霭之中,正慢慢地随着雾霭升腾了起来。我顾不上多想,拼命地向前奔跑,想拉住那渐行渐远了的紫色衣襟。然而,不管我跑的有多快,那种似乎唾手可得,似乎又遥不可及的距离,一直无法缩小。

雾霭中紫衣消失了,我无助地躺在了草地上,身体与大地亲密接触,耳边听小草窃窃私语,眼神与月光交融,思绪与雾霭升腾。

梦醒了,定神之后,自己都会笑了起来,都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还会做如此天真浪漫的梦呢?在想一想,其实这不奇怪,现实不是梦的世界,被现实淘汰了的人,也只有在梦的世界里,才能尽情地绽放出,其人性中固有的,真性、真情的浪漫光芒。

我喜欢浪漫,我想象在我有生之年,在一个暖风轻吹的午后,我能乘风起飞,让那颗渴望浪漫的心,能在彩云间尽情地渲染。并站立云间仔细地选一个,开满紫藤花的空谷降落。在那连泥土也散发着清香的幽径上,与梦中的那袭紫衣再次牵手,一同承接从叶缝间,散漏进来的缱绻阳光。在那有着鸟语花香的空山幽谷里,并肩慢步在铺满枫叶的小道上,同游在水草丰美的清溪碧潭中。夕阳西下后,在有着璀灿繁星与溶溶馨月的夜晚,彼此心也简单,诗也简单地,共享这天堂般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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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多情、 发表于 2012-7-7 14:47
如此精华集萃,适合慢慢欣赏。问好辛勤的版主,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谢谢。应该做的尽管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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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多情、 发表于 2012-7-7 16:40
在闲暇之余吧,嘿嘿,其实每周都应选出几篇好文章,作品入选精粹者,论坛给予作者相应的鼓励奖,所谓行事 ...

这个建议很好,我会请论坛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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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考虑很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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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铁鹰 于 2012-7-13 13:44 编辑

贼事
作者 跑调

午后的阳光很刺眼。眼睛是不能与阳光作正面交锋的。而我们,将一件见不得光的贼事明目张胆地摆在阳光下烘烤,火辣辣地刺激。

这件事蓄谋了很久,从去年的春尾到现在,比青孕育一个孩子的时间还长。那时候的青,因为肚子里孩子的闹腾,见了那一排排刚被扫荡过的枇杷树,喉头不停地吞咽,咽下的液体足以供给一棵枇杷树一年的粮食。青一边吞咽一边定下了这场轰轰烈烈的贼事。

因为是公家的果子,所以虽然理有些不直,但气还是壮的。为了与那些“贼眉鼠眼”、“鬼鬼祟祟”的行径区别开,我们的“内应”以她老公的名义给枇杷林的领导打了电话。但是“内应”说那领导不认识她,所以,我感觉脚步有些颤抖,脚下的灰尘都不敢太张扬,只是轻轻地动了动便安静了。枇杷林用围墙圈起来,银白色的铝合金门泛出金灿灿的光。我说那是阳光,在警告;青固执地说,那是枇杷,在引诱。

刚接近大门,里面的两条黄狗便嗅到了空气中不安分因子,于是,努力地狂叫起来。我探头朝里望,两张凶恶的大嘴先是对着门外的我们恕吼,然后仰起脖子向主人嘶喊,差一点我的双腿就软下去了。“内应”提醒我们,狗是拴着的。看来,正午的阳光真是很迷惑人,连我们这些戴上夜色的眼镜都没能看见闪着光的链子。狗是拴着的,任它竭嘶底里,我们挺直了腰杆径直走过去,在明晃晃的阳光下闪进枇杷林,那些宽厚的叶子顿时将我们挡在阳光外。

接下来的一切动作就算是暗箱操作吧,终究是没有在阳光下那么的忑忐了。跟一片金灿灿的硕果零距离接触,全身连毛孔都是兴奋的。枇杷的外皮儿薄薄的,轻蹭着掌心,温厚柔软的质感真实得让人晕眩。青爬上树使劲地踩本就弯了腰的枝,弄得圆圆鼓鼓的枇杷颤悠悠的闪烁,我疑心是阳光漏了进来,心上不由得一紧,手上的枇杷随之滑落下来,尤如小时候偷摘邻家的果子,捏得越紧越容易掉在地上。那时候的果树,印象中总是比现在的要高,果子掉在地上有一种揪心的破碎声。从有偷摘的动机开始,心便没有停当过,愈接近目标心跳得愈厉害,即使有可能在最后一刻放弃。为了拖延被主人发现的时间,我们往往爬上与目标相邻的树。紧紧地将胸膛压向树干,一方面增加磨擦提高上树的力量,一方面压制狂乱跳动的心使之尽量平静,然后腾出一只手紧紧拽住果子。可是这种压制的平静总是短暂易碎的,它只需要一阵微风过来就会土崩瓦解。心象小鹿乱撞,急得要从身体里奔离现场。记得那次偷摘桃子,因为紧张,红红的桃子从汗渍渍的手心里滑下去,倾刻间在一块石头上粉碎,殷红的桃肉和桃汁溅满石头,我以为,我的心跌了下去,吓得哇哇大哭。当然,如果那次摘的是枇杷,是断然不会出现那样的糗事的。

因为激动,我们在一棵树上停留的时间过久,忘了天外有天,树外有树。口袋满了,还有更黄更圆的挂在前面的树上。青说,做人要地道,不能象猴子一样,即使摘下的比不过那些没摘的。那么,坐下来吃吧,口袋满了,肚子不是还没顾得上装吗?青托起一颗枇杷,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夹起皮儿轻轻地一撕,尤如温柔地解开婴儿的衣裳,忍不住凑上嘴亲吻水灵灵粉嫩嫩肌肉,再轻轻地一吮,枇杷汁儿顺着嘴角溢出,甜了整个枇杷林。我递给青一方湿巾,不停地提醒她,再高雅一些,再高雅一些,我就能与莫伯桑一样,欣赏一次漂亮女人高雅的吃相,青说,这不是牡蛎,而我固执地说,她吃的就是牡蛎。

“内应”说,别幻想浪漫了,围墙外住的是警察,待会儿分赃要均匀,千万别因此引来握枪的人。

阳光下的树影开始倾斜拉长了,我们抬眼望了望围墙外,似乎有火药的味道慢慢袭来,于是,象来时一样,轻轻悄悄地撤出危险地带。

青说,她曾看到一个报道,说是一位女老板,富甲一方,因为偶尔一次偷鸡待客,既而偷鸡上瘾,直到被警察抓住,警察问及原因,她说因为刺激。我突然想,青是不是也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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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骆驼作者 静水蓝蝶


漫天飞舞的黄沙迷漫着前方的路,滚烫的沙粒漂着皮肤,负重的“沙漠之舟”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行。

  骆驼习惯了有风沙的日子,风沙敲打身上的感觉就象按摩,骆驼在与沙子的交往中,它找到了乐趣。它看见日渐增厚的脚掌,从刚开始的血泡到叠加起厚厚的老茧,骆驼已经觉得自己很坚强了。无论走多长的路,它都不会滴一滴眼泪。一滴眼泪可以拯救一个在沙漠里的生命。骆驼努力储藏着潮湿的泪水,小心地放入自己的锦囊,不让它溢出半点。

  和骆驼同行的是一位中年男子,他脸上写着苍伤,他的手象枯瘦的老藤,暴露出根根青筋。他是从婚姻的围城中走出来的,突然起了一个念头,想与沙漠握个手。想在这个风沙的世界里寻找自己以往从来没有的东西。他简简单单的来了,没有告诉任何朋友。

  看见“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他没有欣喜雀跃。他枯瘦的手想点燃一支烟,但在感觉无风的沙漠里,试了几次都没点燃。就象他的婚姻,从开始的不和谐就注定会走向失败。

  在那个城市里品尝了太多的痛苦,怜悯、叹息一次次催毁着男人薄弱的意志,他想到了死,但死时想做一个悲壮的勇士,死时想做一回真正的男子汉。

  他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说他不象男子汉,什么才是男子汉?他为那个家是尽力的,他揽了所有的家务,包括抚养孩子。

  他觉得好笑,孩子一生下来,她拒绝给孩子喂奶,目的是为了保持原有的体型。她怎么看也不属于那种婀娜多姿的女人,但是她固执地守着那份不起眼的美丽。他纵容着她,宠着她。在孩子七岁时,她还是跟着别人走了。走的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婚姻八年,她埋怨了他八年,因为他不象男子汉。

  男子汉呀男子汉,究竟它是怎样的形象?他困惑,他不解,他也厌倦了那个不是家的家。他不问她去了哪里?甚至连寻她的意图没有。半个月后,他做了个决定,去大漠,让风沙埋葬自己。

  他的脚在大漠里深一脚浅一脚,沙子灌进了鞋里,时时磨砺着脚心,他知道这沙是永远倒不完的,索性由它去吧。

  他想着他围城八年的生活,只为她活着,活得可悲,竟找不到自己的影子。他曾经有过光辉的形象,他曾经是运动场上一匹黑马。为了一心一意爱一个人,他放弃了很多,与哥们的交往,酷爱的运动场。

  他爱她,只因为他在病中她整整守了他七天七夜,这七天七夜让他刻骨铭心,让他感动,让他愿意用一辈子的爱来呵护她。但她还是躲避了。

  在沙漠里行走,脚步越来越沉重,喉咙干渴的会冒火,他还是没动壶中一滴水,因为他只是刚刚踏进沙漠。来大漠赴死,除了这个他没有想更多。

  骆驼与他并排前行,不肯向前多迈半步,骆驼知道拖着人走,人会虚脱。

  骆驼与男人并行,象牵手,温暖,让人感慨。它不知道人类为了什么,一批一批来到这浩渺的沙漠。有些人被风沙埋没,成为沙漠里的一具干尸;有些人半途中受不了沙漠的苍凉与冷酷,中途返回;有些人纯粹是为了与沙漠抗争,展示人类不可抗拒的力量;有些人是为了挖掘沙漠的宝藏,探索一条变沙漠为绿洲之路……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骆驼都不明白。

  骆驼想人和动物一样,应该生存在适合他们生存的地方。

  骆驼陪了很多人进大漠,探大漠,但猜不出男人属于哪类型。男人不象其它旅者一样,骑在它身上,享受骑山峰的美妙。他眼睛看着前方,不停地走。

  男人对骆驼有万分的感激,因为这漫漫长路要靠骆驼陪伴。他想,如果他死了,骆驼会不会独自返回?老马能识途,他希望骆驼也能够。他不希望骆驼因他丧身于大漠。

  夜不知不觉来到,男人竟没发觉,还是继续往前走。他的两腿酸痛,心里却充满了快意。行走了一天,大漠还是风平浪静。一座座起伏的沙丘被他抛在后面,他有种征服大漠的欲望。

  但人是知道疲惫的动物,当腿沉重的象灌铅一样,他决定休息。他一屁股坐在沙里,走麻的脚传来了一阵刺痛。他翻过来看脚心,已留下一大块血迹,继续向周围蔓延。他细心地将沙子拍掉,拿出纱布一层层包裹起来。做完后,他给骆驼喂了一把草,自己喝了一口水,吃了点的食物。

  一壶水能够让他走多远,他不知道。他想完全没有水源的时候,他肯定会死。他感觉此时他象荆柯,明知壮士一去不复返,偏要前行。但荆柯最终被载入史册,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他只能成为沙漠的陪葬品。

  夜里的大漠太寂了,除了骆驼和他有生命外,他不知道还有没有生命存在。

  大漠的夜里没有城市的喧哗,没有虫鸣。却可以看星星,看月亮。

  繁星闪烁,月光姣洁。这时城里该是情侣挽手散步的时候。他曾经也有过,有过花前月下的牵手,有过夜语丝丝的甜蜜,但多年以前就成了追忆。现在想起却很伤感。

  还想它干什么,连生命都可舍弃。

  男人极目远望,四周全是起伏跌荡的山峦。哎,如果这山峦长满郁郁郁葱葱的树木,该多好。这只是个梦,因为这是沙丘组成的山峦。

  骆驼始终保持它的沉默,连呼息都努力保持平稳,不想让男人被大口大口的喘息吓着。它陪男人一起看大漠的夜——静,寂,苍凉,空阔。沙子被白天的太阳加过温,依然温热。骆驼喜欢这种温热的感觉咬着自己的足,让足液畅快地流。夜便于它恢复体力。

  男人累了,他没垫任何东西就睡了,他感觉到象睡在家中的席梦思上,他完全放松了自己,睡得很香,脸上很安详,痛楚看不见了,紧锁的眉松开了。

  骆驼没有睡,站着也是休息。它注视着天空与大漠,它怕大漠突然间失去平静,男人就不再有香甜的梦了。

  也许是上苍怜惜男人,整个夜都悄然无声,没有风吹动沙子的声音。只有他轻微的呼息声。

  充实的睡眠补足了男人的体力,他的脚虽然痛,双腿依然有力无比。他只知道向前走,却不知道方向。他不需要方向,随时等候沙漠索取他的性命。

  沙漠每天的气候都在变化,同一天里有时也会出现多种变化。

  男人感觉起了点风,一座座沙丘开始慢慢的游动。一粒粒沙开始从空中坠入他的身体,一股股沙开始绞着他的腿,头发深处已藏满了沙。他的眼睛半眯着,不肯放过眼前奇异的景象。

  风一点点加大力度,沙丘不断地演化出各种形状,环型的、椭圆的、半圆形向前延伸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倾刻间,沙漠变成了曼妙轻舞的女人,挥着长袖,旋转出不同的舞姿。他的嘴惊张成“O”型,飞扬的沙不客气地跑进他的嘴里,他的嗓子被沙扎得很痛。很燥的嘴没有更多的口水理出沙粒,他动用不了干净的手。

  骆驼知道天气马上就要变了,并排的脚步开始拉大差距,它以男人能够跟上的速度奔跑,它只想把男人带到一个不至于被风沙埋葬的地方。

  骆驼跑一段路回头望望男人,男人始终紧紧咬着它的脚步。骆驼觉得他是个坚强的男子汉。如果骆驼能说出来该多好,说出来,男人一定会高高兴兴地痛哭一场。

  谁说他不是男子汉,他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骆驼和男人在沙漠里奔跑,风嬉戏着,不断地将沙粒灌入骆驼与男人的身体。风嘲笑男人与骆驼都象疯子。奔跑顶何用?最终它会让他们都委屈于风沙的威力下。

  男人跟着骆驼跑,因为他懂得骆驼在沙漠里比他有经验,会带他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此时他没有想到死,他跟着骆驼跑,并不感觉太累。

  风越来越大,沙丘蠕动的速度更大了,男人不小心跌倒了。蠕动的沙丘很快在他面前堆高。

  骆驼向后看见男人倒下,飞快地跑到跟前,卧倒,用嘴拱着男人的身体。男人明白骆驼的意思,但他不肯骑在骆驼身上。骆驼固执的一次次拱他的身体,一双大眼睛分明祈求他坐上去。

  男人心中一阵颤栗,他感到这是一双人的眼睛,善良,充满温情。他无奈地坐了上去。

  骆驼加快速度奔跑,耳边是风夹杂沙粒的碰撞声。

  沙丘象跟骆驼赛跑似的,一股股随风向前涌动。

  男人觉得此时沙漠象浩大的海洋,流动的沙丘象卷起的浪花,他觉得自己象船长,在惊涛骇浪中驾驭小舟——骆驼,穿浪而行。

  沙丘滚动的速度越来越快,骆驼的速度开始减缓。男人真想下来减轻一下骆驼的压力,但他想如果他再下来伴跑的话,无疑会更快地步入死亡。

  明亮的天被风揽暗了,整个大漠黑压压的,能时时感到风沙在身上砸打的疼痛,男人感到眼前是一团团有重量的乌云向他和骆驼逼进。他再也看不见沙丘缓慢流动的美妙,这时的大漠象被魔鬼控制,露出青面獠牙的面孔,随时准备吞吃掉有生命的东西。

  骆驼快跑呀,我们能逃过这一劫吗?是我害了你,我不该自己想死把你拉入死亡之角。

  男人看见骆驼载着自己拼命地向前冲,眼睛涩涩的,就是滴不出一滴泪。大漠,一滴泪都是珍贵的。

  沙丘被风带动时象小山,前有山后有山,阻挡着他们前行。但无畏的战士永远不言退缩。

  不知道跑了多久,男人整个眼睛都象充血了一样,通红通红的。

  路被风沙覆盖,根本不知道往哪可走。男人发楞时看见前面突然立起象山一样高大的山丘,有种泰山压顶的感觉。

  完了,这就是丧身地了。男人眼前一黑,扑倒在骆驼身上。

  骆驼没有回望男人,它载着男人径直冲进那座高耸入云的山。

  风渐渐小去,沙依然流动,但此时沙象被水拖着,细细地流淌着。

  骆驼终于松了口气,它找到一个风很小的山凹处蹲了下来。男人没醒。骆驼轻轻摆动身体,将身子偏斜到离地面最低的角度,左右晃动,男人从骆驼背上滑了下来。它看见男人眼角有一滴未滴下来的泪。它用舌头舔掉又粘在男人唇上,并用舌头轻轻擦着男人的脸。此时骆驼象一位温柔体贴的女人,用爱唤醒昏过去的男人。

  男人一定缺水,骆驼打开自己的水囊轻轻地挤压着,水一滴滴落到男人的脸上与唇上。骆驼吸干男人脸上唇上的水珠,用嘴拱开男人的唇,把水一滴滴输到男人的嘴里,男人的面部肌肉跳动了一下。骆驼知道,他很快会醒。

  骆驼一直默默地守着男人,时不时地抚摸着男人枯瘦的身子,它不明白如此瘦弱的男人为何会只身一人赴死亡之地。

  骆驼觉得这个男人实在不象探险者,带少量的食物与水,能越过这茫茫无边的大沙漠吗?哎,人类的思想实在太复杂了,有自己生存的环境,为何偏找与生命发生冲突的地方钻呢?

  骆驼不是人,它不会懂一个绝望男人的选择。男人选择沙漠,其实就是想找回男子汉的形象,找到一种悲壮的感觉。

  男人在水的滋润下苏醒了。他睁开眼就看见救命的骆驼,他抱着骆驼的脑袋亲吻起来。他不想哭,因为他的泪水在沙漠是最值钱的。他发现自己处于四面环山之中,是真正的山。他想这大概就是所有在沙漠旅人的避风港吧。

  离开真正的山,还会出现什么?男人心中一片茫然。他心中隐隐约约滋长出想活下来的愿望。难道我还愿意回到那片伤心的土地?不,不能够。但是骆驼呢,骆驼绝不会弃人而去的,为人它们会选择牺牲自己。我不能让骆驼与我一起赴死,不能。

  男人的心开始动摇,骆驼温柔地看着他,用嘴拱着他的包。男人知道骆驼示意他快吃点东西。男人试着起身,想给骆驼先喂点草,但是身体很软,没能站起来。骆驼用嘴把食品包叼来,男人打开,拿出几块软面包吃,心情不坏,吃起来比山珍海味还香,男人又填了两根火腿进肚,吞下几口水。

  力气是靠食物补充的,男人站了起来,拿出一大把草开始喂骆驼,骆驼嘴嚼的很慢,却感到很香很甜。

  男人眼中开始有一种生命的光,他知道自己该往哪走了。今晚虽有一块祥和的避风港,但仍然可以感觉到山外风沙飞舞。

  今夜无星,男人依着骆驼而眠。

  一觉醒来,男人走出山外看,空气里只有微风流动,沙子不再扑天盖地,漫天飞舞。流动的沙丘又安静下来。

  他轻轻地拍了拍骆驼,“伙计,我们回家吧。”

  男人又和骆驼一起并排走着,他时而用手抚摸着骆驼,时而冒出几句欢快的歌。骆驼听到高兴处用浓重的鼻音回答,“嗯,真好!”

  男人不再想自己的忧伤,他突然觉得人生就象这突变的沙漠,时而展现一幅美丽的面孔,时而露出一幅狰狞的面孔,逃避是不可能的,人必须面对。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不经死亡,怎知道生的幸福?磨难是为幸福开路,只要你挺过去,就有一片希望美丽的天空。

  男人想,回去要好好干一番事业,带好孩子。幸福还会握手,美丽还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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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6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水面条

作者 一叶舟

东北人喜欢吃米,对于面,也就是闲暇时包包饺子,或者应急时下点面条,馒头偶尔也吃一些,但不是经常。

  来到邯郸,知道这里以面食为主,家家都把面食当成一日三餐的主要食物,而大街上,遍布的也都是拉面馆,那面很热很黏,而我喜欢吃的过水面条,却没有卖。

  好在我有了自己居处,这样在外也可以自己动手做过水面条。咖啡白吃不厌的食物有两种,一是鲜苞米,再一个就是过水面条。鲜苞米要等到上市的季节,而过水面条却可以四季常吃。

  过水面条好吃,做起来也不难。市场上买来匝面,最好选宽粗的那种,下水耐煮而且吃起来有韧性。小半锅水烧开,就可以把面打散开下进去,这个时候你就要守侯。等到沸腾了,就加些凉水进去,防止煮沸瀑锅,以免不好收拾,反复三次,面条也就熟了。端离火放在水龙头下,用冷水过凉,也为去掉那些多余的淀粉,然后就可以挑到一个大碗碗里,上面放一些黄瓜丝,浇上芝麻浆,就可以吃了。

  喜欢吃过水面条,是因为做起来简单,吃起来也爽口,如果有一点小酱菜,就会有赛过大席的感觉。面条不会使人发胖,很适合忙碌的人常吃。

  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对吃的也没有太多的挑剔。上网久了,就联系到三五相好,不时也会有感情的冲动。但我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自己能做到的有哪些。当情感悄然来临的时候,会细心投入而享受那静夜般的守侯;当那感情如火上的水一样将要沸腾的时候,我就会冷静地浇上一点点凉水,让他保持一定的温度。那些多情的女子们,往往喜欢沸腾喜欢燃烧喜欢死去活来,但如果任其沸腾,那就会是一个不好收拾的结果。网络是开心的地方,不应该出现灼痛。

  心如止水,云淡风轻,成熟的人,应该发生成熟的故事。

  那碗里的过水面条,应该是温度适宜,清澈透明的,吃起来也就有了难得的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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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6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夜 . 微醺

作者 知在


  很明显冬已经深了,纵然那些桂花依然开着,在昼与夜的枝头暗香沉醉,那些杜鹃花也依然渐次张举着嫣红的笑颜,梅自然开放得正好,疏密得当里骨自清逸。但不可否认的是,天气是一天冷过一天了,走在那些细细长长的雨幕里,远远的风有意无意掀起衣襟,便会情不自禁打上两个寒噤。冬确实已经很深了。

  冬至早过了,日子一天天拉长与否似乎并不太明显,钟表上盘桓的时针似乎尚早,但影子是早已走进黑暗深处了,夜在冬天里似乎总是早早来临,亮起台灯,心知它那触摸式开关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但依然很小心,大约季节的缘故吧,无由地越发希望安静。在明亮的灯光里有雨的声音点点滴滴从窗棂浸润,一声,两声。

  在更深更漏的雨声里,静静地坐了半晌,似乎想了许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想,楼下突兀地一声汽车长鸣,才忽然觉出时间流失的惯性来。日日里置身生活,前前后后似乎总有各种理由让我们忙碌且匆促,各种生活的介质总为我们设置出许多未解的悬疑,我们总是无法安定,要想在时间的惯性中保持警醒竟成为一种艰难,稍有差池岁月便在无声里蹉跎而过。

  如此想时,忍不住叹气,竟是越发觉出冷意来。索性起身寻出一壶酒来,这是我素常喜欢的梅子酒。酽酽地封存在青花瓷坛里,青瓷一直是我最爱的,当初在瓷器间里一眼便相中并不曾丝毫犹豫地双手捧回。现在,青瓷的酒器在明亮的灯光下泛着青玉般的光泽有着一种不可忽视的安静与端凝,一些时间和岁月都酵存在青瓷里,从质地细腻的胚土开始,带着大地本身固有的知性,在与一些知性而无声的交会里碰撞糅合成胚成模成型成器,禀赋了土地与人类的双重智慧,站在特定的高度里与物语、与人语。

  轻轻启开封口,浓香醇烈进入每一寸肺腑,也就把呼吸全部打开,让眉眼沉醉。那些梅子依然以殷红的姿势光亮而新妍,这是暑热时分朋友特意远道带来的梅子,在氧气丰美的山野她们饱满而鲜亮,她们曾经亲近并深入土地的内部和大地交流血液交流芬芳,在朋友知契的觅寻里欣然惊喜,然后镌刻着朋友掌心的温度并深刻着土地赋予的特有光泽走进另一种形态的土地——青瓷,在这样的相逢与相遇里,我时常恍惚地认为她们定当有着阔别重逢的欣喜,并在欣喜里一步步完成土地固有密语与知性的传递。正如我和我的朋友。

  一年一年的经过里,一些似乎总是匆忙轨道的岁月成为刻度化作息,一些当初熟悉的朋友也慢慢淡泊下去,当一切默以为是自然时,我们的寂寞一日重似一日。现在,在开启一坛梅子酒时,一些连带的事件背景被逐渐打通,时月其实有形无形地沉淀在思维的潜伏层里,长长的光阴里,有着数不清的已逝,它们构成彼此融通的万物,在不经意里沉睡或者苏醒。更多时候,我们匆匆识别的人仅一个错身就隐没人流,终此一生,都没有再见的可能。但令人怅然的是,就这样一些刹那间的相识,却带来多少年后对记忆的追问。

   冬夜里梅子酒须煮热才好。在沸腾的酒香里,空气中弥漫开了岁月经过时间的酵藏后散发的温软糯香。一些明亮的光泽,袅袅地环绕在记忆之间时空之上,清晰而柔和,呈现出丝缎一样的质感。窗外的雨,开放了一朵又一朵,但必定有一朵和多年前一样含苞待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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