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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名客串: 忘忧草坛的忘忧人

作者 半笺舒文

--------  为您沏上一杯清茶,如果你心中有忧,请静下心来,听我为你讲一段关于忘忧人的故事。如果你心中有伤,请采一棵忘忧草带回家中,或者插在你的胸口,你会忘却伤痛。

  昨夜星辰依在,我伫立的这一方土地,依然天高地迥,只是眼前的这片风景已不再是从前人迹罕至的沙漠,而是碧波轻渺,花草相拥的一面幽雅湖泊。

  上个世纪的记忆里,这里曾是一片荒漠,在沙漠的南北两方,一处是不食之地的贫瘠村落,一处却是极具风情的小镇。

  沙漠的南方,散居的村民,称他们为辽东散人。贫穷的辽东散人似乎习惯了荒凉的村落带给他们的宁静,当晨雾随清风飞过,细碎的潮湿是一天的滋润,象蓝雨划落这片干涸的土地,瞬间即逝。生活日复一日的枯燥乏味,偶尔会有很少的读书人在贫乏的文才之余感慨一天世界的苍凉。风起四月,风沙由北而来,颠沛的沙尘在陌上风中沉浮。来自北方的沙是飞扬跋扈的,昏暗陈满了蓝色的天空,吹败了西沟杨柳,埋噬了村中唯一的那口水井。

  狂风自西而起,飞沙扬砾,白日昏暗。当一切平息下来,无奈的村民便自觉的走出窑洞,挖掘被沙尘埋没的那口水井。孩童和寥寥几位略识文理的书生便习惯躲在另一洞土窑内,围在一位老人身边,帮他抖落兜满尘埃的破旧长衫,恳求这位古稀老人再次讲诉东辽散人从前的盛世故事。无数次的倾听只是为了在老人语柔怜情的描述中体味和勾画闲得一时的快乐,这种快乐沉浸在孩童的想象和书生的迷惑中,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玉笛青衫客。

  老人在每次回忆前,总要摘下挂在土墙上的玉笛,然后,抚节悲歌,声振林木。青衫老人神情忧伤却泰然,在玉笛拈转手指上的记忆,用他永远沙风吹不走的笑容,和充满灵犀凝聚的眼神,为他的子孙一遍又一遍的讲诉这里曾经的水木清华,还有发生在这里的神奇故事:

  这里的天也曾是蓝色的,飘逸的彩霞在黄昏来临时与落日辉映,高山红景天工巧夺。待到月满西楼时,水竹院落,风清月朗,有情人便相约桃花江畔,共诉情怀。这条唯一的江水横穿村落,人们不知道它的源头与去向,也不知道它流经了多少地方,只懂得它是东辽散人的生命。春梦无痕春景依然,当春天再来时,远处的山阴道上便会开满了桃花,似天堂的昙花与江水相映,浑如四壁开图,绿水青山,红花满川铺锦。

  江水流经村落,只因江面并不是很宽阔,江水难运涛浪,人们习惯称它为河,并给它起了一个很诗意的名字:被雨淋湿的河。美丽祥和的村落,悠然而居的村民,在河边过着幸福的生活。

  年轻时的玉笛青衫客,只因青衫罩身,一把随身宝剑,又称无名剑客,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一表非俗的刚烈,是东辽散人的骄傲也是村落的首领。他带着村民在河边的山坡上开荒植树,开垦良田,偶尔也会在闲时俯案文墨,题诗作词。青衫客有时会在树林间习剑,龙行虎步唐沐风,时而在河边吹起悠扬的玉笛,雅人深致心之韵,文武刚柔相济,却无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

  水儿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她是青衫客的未婚妻,在青衫二十岁的那年春天,他准备迎娶水儿。

  然而,一场滂沱的暴雨代替那年春天往日的柔情,连续不停的豪雨倾斜而下,真的就淋湿了这条河。河水开始暴涨,村民们再也无心倚窗听雨,惊恐这场大雨的突来,在河边用沙石围护即将被冲垮的田地。青衫客独自坐在河边那块雨花石上,望着上涨的河水在不断的吞噬着耕苗与树木,脚下奔跑夺命的黑蚂蚁似乎爬满了他的心房。雨是冷的,心却一点一点的被灼烧,风雨如磬,他知道,村民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的。

  黑夜来临,劳累一天的村民无望的躲在自家的屋内,等待着即将面临的灾难,把希望寄托在青衫的身上。

  青衫客依旧坐在那巨大的雨花石上沉思,他想不出任何的办法拯救村民。大雨滂沱而下,只有水儿守在他的身边,任凭雨水淋漓她弱小的身躯。仰望黑色的苍穹,闪电从天上的裂缝中射出,瞬间的光芒中,青衫客似乎看到躲藏在乌云后面的那轮江边月,在霹雳中与丘峦同崩。眼望风萧易水渐没雨花石,青衫客用玉笛吹断愁肠,正所谓剑胆琴心,悲痛的青衫客一声长叹,抽出宝剑奋力劈向雨中,想要斩断由天而降的绵延不断的雨丝,拯救即将淹没的村落。然而,当手中的宝剑一次又一次劈向雨中,奇迹发生了!一个忧伤的悲哀的传说,在这个祥和的小村落,在这个充满诗意的被雨淋湿的河边上演了-----

  只见河水白浪滔天,汪洋间一条巨龙腾空而起,无数的天涯孤雁汇集而来,一根根羽毛化做一把把利剑,呼啸着刺向青衫客的胸口。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水儿和青衫客,青衫客挥舞着宝剑保护着水儿,巨龙的一只利爪还是伸向了水儿,水珠四裂,漫天纷飞的水气浩如烟海,青衫客的宝剑剥落了巨龙的鳞片,一片片似幽幽雪花,遗落河中,孤雁北飞,一根根羽毛似纤云依依,漫天飞舞,跌落在青衫客的脚下。

  河水漫过青衫客的胸口,将要窒息的他把宝剑直刺如注的雨中,正巧深深刺中了巨龙喉咙,利爪下水儿被绝望的巨龙远远抛河的另一边,巨龙倒下了......很短很短的瞬间,河水开始慢慢隐退,不断的隐退,青衫客手执宝剑站在逐渐突出的河床上。河床铺满了黑色的羽毛,还有银色的磷片,那些黑色的,银色的不断的展开,在河床的四周化作白色的风沙,堆积,扩散,延伸到平川旷野......

  当青衫客从昏迷中醒来,眼前的河水正在渐渐退去,身边是一片渐露残植的荒漠,深陷的大树根,还有孤恋花的败叶,极少沙坑里浑浊的水洼里漂浮着几条松江懒鱼,远处破败的房屋前,是恐惧的村民,一派凄凉景象。他的水儿,却不知身在何方。

  青衫客呼喊着水儿,泪水模糊了双眼。沙漠仍在无限的扩散,将河水推成长长一线,汐湄如烟的河边,远远的看到一位身着青袍的出家人涉足其间,向他走来。站在青衫客的面前这位出家人,慈祥的微笑略带忧伤,他说他是红尘一僧,他用禅语告诉悲痛的青衫客所发生的一切:

  “那条巨龙叫乖乖龙,是龙王的次子,只因戏水来到村落的河中,因河水不够宽阔,水族的生灵不够繁生,便私自决定降水在这里。预言在七日内将这条河变成一片汪洋,到那时,会有许多温情小白鲨和快乐的美人鱼来到这里,他会让更多湖海里因躲避互相残杀而四处散步的鱼来到这里安家。他的愿望是好的,却没有想到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当青衫客手中的宝剑劈向雨丝,恰好斩断了龙王子的龙须,乖乖龙才会显出龙身。”

  红尘一僧手拈佛珠,继续用禅语对青衫客说:

  “你手中的这把宝剑,不是普通的一把剑,是仙人用七星支起炼铸火炉,采下极富延展性的万年神铁,用亚马逊河水,覆上千里素雪炼铸,然后放到墨池常润四十九年,炼制而成一把七星宝剑。

  你曾是传说中伊甸园中的一粒流落风尘,邃邈的宇宙是你的家园,你颠沛沉浮中充满了忧伤,用眼泪诱惑夏娃,感动她,夏娃轻抚你的身体,将你变成了人类泥身的先祖,你因此拥有了七星宝剑。夏娃给你取了名字叫“慕隐”。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光线穿透了你的泥身,无数次轮回后,伤痛中竭力反射耗尽你最后的生息,你终于化作肉身,成了人类的一员。

  这场劫难的结果,乖乖龙的磷片还有无数孤雁羽毛都将化为沙尘,沉积在这里,河水将会干涸,土地逐渐贫瘠,最后将成为一片沙漠,而你的水儿将永远被阻隔在沙漠的另一边,北方。如果你能穿越这片沙漠,你就会找到你的水儿。”

  青衫客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天边一朵朵云彩化作神圣的心莲,红尘一僧盘坐莲中,手拈佛珠,渐行渐远,消失在天边。

  东方既白,梦离尘月。当青衫客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凝望天涯,已是晓风舞烟云,沙荒嗜青稞,被雨淋湿的从此变成了沙漠,隔断了南北。在红尘一僧消失的瞬间,他只记得他留下的最后那句“如果你能穿越这片沙漠,你就会找到你的水儿。”

          .........

  五十年过去了,青衫客一次又一次的穿越沙漠,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村落没有被洪水淹没,却被风沙吞噬了。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吹起他的玉笛,想他的水儿,一遍又一遍为他的子孙讲述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有人相信,后来出生的人就不再相信了真实,但他们依然喜欢听老人讲述这神奇的传说,渴望有一天这个神奇再次出现,让沙漠变回原来的那条----被雨淋湿的河。

  岁月依然在青衫客老人的脸上无情的刻划着忧伤,那是不变的忧伤,无人替代的忧伤,深埋心底的忧伤。只有吹奏玉笛,才会让老人寄托无尽的相思。青衫客的笛声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但在一觞一咏的清浅间,足以畅叙人间的幽情。笛声在风沙中悠扬着愁怅,思念在岁月中心随闲云遥寄北方。

  半个世纪过去了,在青衫客八十岁的那年,大漠孤烟再起,胜过任何一年的沙暴。被强劲的风沙摧残的村民再也无处可躲,狂风卷起尘沙,呼啸了整整两个夜晚。当风息沙停,大部分房屋已经不复存在。天依然,地难再,青衫客的玉笛也被狂风暴沙掠走了。

  站在九峰回起的沙丘上,青衫老人愁肠寸断,就在老人绝望的时候,一道奇异的景观让创巨痛深的村民和青衫老人惊呆了。那是一幅奇异的幻影:

  青山绿水边,一座古风犹在的小镇,街上店铺繁华,穿行的人们笑逐颜开。弯弯的石桥下面,碧水行舟,纤波浓点,错落其间。岸边的细柳如眉,蝶舞天涯,幽静院落爬满了藤花,藤上风铃随风而飘,尺寸间的摆动如清音和笛,是别有天地非人间的景致。而那倚窗而笛的女子不正是水儿吗?云裳紫衣,依然年轻,似荷塘春晓的出水芙蓉,充满哀怨的眼神,让人心痛......

  这是风沙袭卷后的奇异景观,称为“海市蜃楼”。来自沙漠的另一个真实的地方,北方的那个风情小镇。那里的繁华胜地让刚刚经历沙尘洗劫、满脸尘埃的村民目瞪口呆,更让青衫老人老泪纵横,因为,他看到了朝思暮想的水儿,还有那熟悉的玉笛。

  次日清晨,,朝阳映红了起伏的沙丘,象一延伸的柔软的红绸缎,昨日风沙重新更换了沙丘的模样,很少幸存的窑洞聚集了愁苦的村民。八旬的青衫老人又一次背起了简单的行囊,他要再次去穿越沙漠,到北方,那个美丽的小镇,去找他丢失的新娘。老人临行前说,他不想做天涯游子,只想做一名沙漠旅人,这片让他行走了一生都没有走出的荒漠,是他永远的征途和希望。

  年迈的老人在烈日与风沙中一次又一次倒下,当他再一次站起来的时候,发现在他的身后,跟随着长长的人流,那是他的村民,悲痛的村民的终于舍下让他们贫苦一生的村落,跟随青衫老人,选择了悲壮的迁移。天空出现的那一幅奇异景观,让他们相信,在沙漠的那一边,是一个充满幸福充满鲜花河流的好地方。这样简单的,朦胧的愿望支撑着他们疲惫病痛的身体在沙漠中前行。

  然而,青衫老人还是倒下了,他再没有能力站起,村民用仅有的水滴滋润这位沧桑传奇老人干裂的嘴唇,失望的人们终于给自己找到了答案,那个他们听了半个世纪的充满忧伤的传说,是假的。如果青衫老人真的是具有神力的勇士,他是不会倒下的。

  是的,青衫是不应该倒下的,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息,他抽了封存半个世纪的那把宝剑。至从那条唯一的河水变成沙漠,丢失了水儿,青衫就没有再用过这把宝剑,只有那只玉笛伴随他的爱情。而今,玉笛不在,生命即将消失,这把宝剑在此时却成了他年迈时的一根拐杖。

  青衫用剑抵住深陷的沙漠,支撑着垂危的身体屹立在这片沙荒中,老人用他的七星宝剑在柔软的沙面上绝望的写下半笺舒文:水儿,好想爱你!

  就在这一刻,剑柄银光四射,由剑尖射出一道耀眼的光芒,直射天空,划破云层。

  青衫的爱情感动了天上的神灵,天空倾刻间敞开一面虚无缥缈的仙境,松风水月,仙露明珠。美丽的仙子们紫袖浅浅,仙风神游,各位神仙更是菩萨低眉,慈悲六道。

  快乐仙子乐儿用灿烂的笑容,驱散了沙漠村人的愁容;多彩花仙子在她缤纷的花蓝里向炽热的沙漠撒播缤纷的花种;翩跹仙子宁宁飘儿用优美的舞姿为村民扫落一身的沙尘;苹果雪儿为沙漠植满了各种果树.......上官蔓儿,生命的谛造者,美如冠玉,他为青衫擦干思念的泪水,为他服下一粒毒酒心巧克力,然后,用青衫的泪水滴在沙面那行字上,瞬间,青衫由一位衰败的老人变成一位玉树临风,龙章凤姿的年轻人。

  沙漠神奇的消失了,化作一面幽静清澈的湖泊,南北平川绿野环湖而通,四周气象万千,黛敛秋波,尽湖中。

  宁宁飘儿用她诱人的舞姿唤来了掌管千川百壑的小溪姐。只见小溪姐纤指环绕,许许多多的水流便从山谷竞相奔流而出,汇入青山环绕的湖水中,水天一色,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蝴蝶神变幻出无数的彩蝶,纷飞在湖面。

  在湖泊的四周开满了各色的花草,多彩花仙子说这些暗香浮动的草儿是为这些曾经充满忧伤的村民而开,给它的取了一个温馨名字叫“忘忧草”,这面湖泊称作“忘忧湖”。希望生活在这里的人从此不再有忧伤,不再有云愁雾惨的贫瘠,只有笑对悲欢的坚强,忘忧湖边的忘忧草会让人们忘掉所有的忧伤。

  青衫终于在忘忧湖边见到他思恋的水儿。水儿说,她所以一直保持从前的模样,是因为她吞下了乖乖龙的磷片,充满了灵气。还有她每天都能听到从沙漠南边传来充满忧伤熟悉的笛声,是她生存的力量。

  青衫终于走出了心中的沙漠,在开满忘忧草的忘忧湖边,找到他上个世纪的新娘。

  生活在忘忧湖边的忘忧人,偶尔还会想起传说中充满诗意的那条被雨淋湿的河。站在远处的高山,眺望忘忧湖,阳光垂照在湖面,云蒸霞蔚,碧波轻拥,清澈如镜,似久远的彼岸之眸。随风舞动的忘忧草儿,招领所有想要忘记忧伤的人们,来到这里,来到美丽祥和的忘忧湖边,幸福快乐着。

题后:忘忧草坛在庆之际,没有征得大家的同意,冒昧使用文中各位网名客串这篇虚构的故事,有不当或得罪之处,还请草坛的各位朋友谅解。欣赏各位网名的同时,深感草坛朋友的才高行洁,也想借此坛庆征文之时,用此陋文的方式向草坛草坛的各位网友问好,愿忘忧草坛的所有朋友忘掉心中的忧与伤,笑对悲欢,也愿草坛里的奇花异草,照烛如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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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的意林

作者  半笺舒文

  很久前,读被雨淋湿的河一篇《骷髅的磷光》,字句间斐然成章,不能赞一辞。炳炳麟麟,引我愁肠万结,离思千端,想着生命可否与灵魂同步而行,骷髅的磷光,可是在互诉曾经的生命?无力点评,将思绪切割,碎字攒积着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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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仍在,人已到中途。不知道前伸的路还有多长,也不知铁轨的两边隔断了什么,自知生命的旅途太多的牵牵绊绊。既如此,渴望依然如岩壁缝隙中无名的小草,零星开出的一朵朵碎花,在风雨中用尽一切方法来生长,你会说它恣意,会说它委婉,我会说,它因为有了岩壁可以依附。

  情感如诗句,会有多种的派别,想着诗庄词媚,言语中流露情感亦如淡语字字皆有味,句句皆有致。却也有一种情感深沉隐晦,用黑暗来掩盖掉下的眼泪,用呆滞的目光来麻痹自己,似乎也是一种境界,只是感觉有些异样,生活的本来面目应该是琴键上反复弹奏出的老旧而又俗套的声音,而这种异样,来自于自己在红尘中营造出的瞬间宁静。

  眼泪和欢笑虽然不是悲欢的诠释,你却不能否认它是生命的全貌,因为无论是满面春风、不胜其苦还是愁肠寸断都如一张张面具,最终还原的还是那张真实的面孔,一张在生活中被悲欢揉皱了的脸。当一切由闲散走向严谨,当所有积蓄的问题都需要一个答案,那种凝聚的气氛便成了一种诱惑,深陷其境的自己在扭转中变形,在挣扎中疲惫不堪,最终仍无法对这个美丽丰盛的世界做到拾掇无遗。

  生命是就是流动的血液,最终凝固的一滴如秋风中凄然飘落的最后一片枯叶,即使你迎于掌心,或是固守咫尺,它终将在你面前枯萎而死,这就是生命,那一刻你还怎能感喟生命的分秒都是美丽的?

  突然想,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是完整的?持续的阳光有黄昏的那一刻,安静的夜晚或许是完整的,觑着满窗的月色,更漏沉沉,尽情的把生命里无法触及的东西藏在这个黑色的夜里。然而,对于夜我却很少给自己一个完整的等待,说不清黑夜最后一瞬的忧伤,也说不清黎明最初的那一份妩媚,也许只有等待的过程才是最完整的,然而我却错过了,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温柔而又无怨的夜晚。

  如那年的深秋,我站在树下,脚下是沉积的落叶,数着树上寥寥无几的枯叶,始终不肯弃于秋风中,久久的站立,等待着最后一片落叶随风而下的凄凉,却未能如愿。迟疑中转身离去,莫然回首的瞬间,却是秋风瑟瑟,枯叶当笑,阳光下唯我孤影独行,尽是季节的困惑,却不知是什么埋没了树的诗意。

  次日寻树,已是空无一叶,望着脚下随风而动的枯叶的残体,猜想哪一个才是我苦心等待过的。我却后悔了,或许昨日树上也曾有一片叶子在为我等待,等待我收集它一季的荣归,只是还没来得及与执手一季生命告别,却黯然于我的无耐和转身离去,我又何尝不是心存遗憾呢,默然。

  活着,曾经怎样的活着,还会继续如此的活着。不是万物都可于四季中轮回,不是所有的快乐都是在悲伤后回头找寻。想着昨日山中雪地中的踽踽而行,心中总有一种隐隐的伤痛,妄想着向死神争夺出一些什么,会是什么呢?是生命。

  十五年前父亲葬在这座山上,坟的四周植满了桑树,只记得当年七月的雨淋湿了这座山,满山的绿色似乎也充满了哀怨,零星的草花悱恻中透满凄艳的色彩。十五年了,随着每一次祭奠,山间那条陌生的小路不再让我恐慌,远远望去,父亲的碑墓尊于山坡,衬出悲壮苍凉的美感。而今冬,佳节临近,拜奠父亲的路上大雪却让我迷路了,找不到引领我前行的那片向日葵,也找不到昭示我的那棵松树了。不知应该怎么来形容那片凄凉,雪掩凄凄衰草,风送杳杳北墓,怎奈浩浩阴阳,亲人永驻千载,寐于黄泉下。风回草起,小女雪中行,岁暮永不寤,只叹年命如朝露......我知,无论我怎样祈祷苍穹,也寻不回我的父亲,跪拜于碑下,感悟生命另有一种无法以言传的尊严,还有别与离的不同。

  冷日笼罩的荒冢,回首一座座孤墓,那是我们亲人的灵魂在窥视和眷恋着我们,是生命的影子,堆砌的碑林可曾是死后昭示的十字,在黑暗中喘息?想到远方有一位亲人曾说“死亡是另一种美,只是能欣赏的人太少”突然感觉,荒郊野岭之上,无语的孤坟好似一线缥缈的风景,我不再恐惧。

  一篇《骷髅的磷光》,斐然成章,不能赞一辞。炳炳麟麟,引我愁肠万结,离思千端,想着生命可否与灵魂同步而行,骷髅的磷光,可是在互诉曾经的生命?无力点评,将思绪切割,碎字攒积着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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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埋了解缙
作者 鱼儿

解缙这个人从小就是神童,生而秀异,颖敏绝伦,在明史上是个及诗文和书法大成之人。其文雅劲奇古,诗豪放羊瞻,书小楷精绝,行、草皆佳。狂草名一时,然纵荡无法。 但凡这类年幼就名噪全国的人,骨子里的才气放逸,桀骜不逊,是后天名就者无法接近和比肩的。但有一点不好,这样的品性,不加自修,很容易秀木于林,风必摧之,所以他的下场就很凄惨。虽然他主持撰修《永乐大典》名流千古,但最终还是被锦衣卫活埋雪中而死,年仅四十七岁。

别看只有四十七岁,解缙却历经明太祖、建文帝、成祖三朝。朱元璋的时候,因才气过人被重用,后来因抗旨敢言被收拾罢官,朱允文的时候从新启用。到了朱棣的时候更惨,就因为进京奏事的时候,皇上不在家而见了太子,自以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回去了,好家伙,一个“无人臣礼”之罪,就被下旨入狱,酷刑伺候,然后雪中活埋。

胳膊拧不过大腿儿,这是真理,但这个“小胳膊”非要和“大腿”较量,那就是他的不识时务。得罪了谁别得罪小人,小人之人只认自己,不认道理,而解缙的嘲弄又是毫不留情的诗文伺候,当时的权臣对他既恨又怕,所以,陷害而死不足为奇----得罪人的买卖,花了身家性命的血本赔了给人家。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这个对子被大家熟知,源于毛老爷子的引用,但很少有人知道它出自解缙尖酸的一针见血。咱现在看这个对子,就这二十二个字,说给哪个文人,哪个文人都不愿意受用。人家怎么也是文人,有没有真才识学,关你何事?你是才子又能怎么样哪?给你来点儿干净的埋法----雪埋行不?让你就看别人都黑,看不见自己黑,好好让你干净干净!

曾经一个当时的权臣本来依仗自己的权势,想给你个小解缙一个教训:“二猿断木深山中,小猴子也敢对锯(句)?”这“小胳膊”一点儿也没给人家个面子,上去就来:“一马陷足污泥内,老畜生怎能出踢(题)!”别人是看了“老畜生”的笑话了,“老畜生”却要恨你一辈子,不陷害你陷害谁?你的对句高妙,那就来个高妙的办法要你的命,还是雪埋!

要说解缙不懂温柔也不是实事求是,他的对子:“蒲叶桃叶葡萄叶,草本木本;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谐音、立意、意境完美无暇,但可是你这种温柔怎么就不能对那些世俗小人、达官贵人温柔温柔哪?对着那些花花草草温柔有谁回报你吗?死到临头,让你吝啬对人家的温柔,给你找个没花没草的季节,冬天咋样?还继续就是雪埋!

文人、权势和世俗,口诛笔伐的可畏,冤枉死你个大才子,后人记住了《永乐大典》,后人记住了你解缙的丰功伟绩,后人也面对你的才气逼人暗自悲叹,但是,后人之中有多少赞扬你的刚直不阿,而纷纷刚直不阿?表面赞扬你一下可以、可以!但后人不想被雪埋,即使那样很干净、很另类、很温柔。说不定没准儿埋你的时候,后人看见了还要说:“该埋!识时务者为俊杰,虽然我不如你,但至少我还依然活着。”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放的人当中,不乏那种看似与你隔世神交而高呼“敬佩解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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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之感悟

作者 紫烟

因为工作关系,曾经接触太多的死亡,包括疾病死亡和意外死亡,也接触过太多自残生命的事迹。有一名十八岁少女,因为感情遭遇挫折而吞掉一百片安眠药,尽管经过抢救,生命苟且活了下来,那么她的意志如此之脆弱,不免还会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生命受之于父母,不只属于她一个人,她有没有想过,她的离去会带给父母,带给兄弟姐妹怎样的伤痛。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农妇,因为夫妻吵架喝掉半瓶百草枯,那是多么浓烈的毒药,难道她就一点不畏惧死亡,难道就一点不留恋孩子,当她的家人送来急诊的时候,人已经昏迷,旁边跟着一个三岁大的孩子,迷茫的眼神,看着忙碌穿梭的人群,也许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意识里还没有死亡二字。可作为孩子的妈妈,她难道就忍心丢下自己那幼小的孩子,她的生命不但属于父母,属于自己,还属于孩子。生命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便负有严肃的生命使命,为什么要如此轻率呢?

  

    父母付之于我们生命,把一个幼小的生命抚养长大,这其间经历多少挫折,多少辛酸,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很清楚。生命只有一次,是多么的宝贵,可为什么那么多人无视自己的生命,也无视他人的生命呢。生命作为一个流程,流程中难免会充满着困难和挫折,每个人都必须承受生活中所有挫折和痛苦。

    人啊,之所以归类于高级动物,那就是因为我们有思想,有灵魂,能够通过智慧和劳动去创造生活,去改造这个世界,面对困难和挫折为什么不去克服而是逃避呢? 还记得司马迁那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生命是人的根本,东西失落了,可以再找回来,或者找一个替代品,但生命不能,一切的悲欢离合,喜怒爱憎都在生命的基础上发生,没有生命,便没有了一切。  

  

    几周前看了关于重庆石门大桥车祸惨案的报道,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回想起自己那噩梦般的经历,心情更加沉重,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之久,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仍然深深地刻画在脑海,记忆犹新。

  

    当一个人经历过一次生死劫难,难免会生出无限感慨,“活着,真好!”这是我死而后生发自肺腑的感叹,人的生命太脆弱,脆弱得宛如一根灯草,一折就断,转瞬间灰飞烟灭。死者已矣,所有伤痛留给后人,那是多么的残忍。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来之不易,也脆弱不堪,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别人的生命,避免疏忽制造的灾难,远离不必要的惨切。

    俗话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不论是植物,动物,还是我们人类,都懂得生命的意义,都非常重视生命,珍惜生命,爱护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在这短暂而又宝贵的生命里,应善待生命,好好活着,抓住生命中每一瞬间,不应选择消极的方式结束生命,却私自将痛苦和悲伤长久地留给亲人和世上。

  

    活着是一种快乐,是一种幸福,活着的生命不但宝贵, 还可以拥有梦想和希望, 活着的生命更可以奋斗进取, 所以好好地热爱生命, 好好地做人, 让生命充实而完美地度过, 让生命纯洁而真实地走完。所以,我们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而不应该拿生命当儿戏,损害生命,浪费生命,糟踏生命。

[发帖际遇]: 江南铁鹰 乐于助人,奖励 191 元 草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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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欣赏大哥的精华文字!
鲜花(266)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那不是我的精华文字。是散文版大家的。你有空也帮着搜集整理啊。就是把所有加过精的文字集中到这个集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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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胡思乱想作者 行狎仗义

如果不是电视上面偶尔宣传迎接明年的奥运,我都恍恍惚惚不知道今夕是何年了。我除丧失了文字功能之外,一切都好,可以浏览一下网络上的文字事件,亦可看看下载到电脑之中的影视剧集,大脑被这些东西占据,它的存储功渐渐被电脑的硬盘中的内容所同化。大脑的这种对影像的存储,事实上那些数据丢失严重,思想上也并没有如同应用软件般,可以运行之后得出一个别样的结论,也许是这天气让我的思想进入了冬眠期。今晚,我躺床上看电视,听着××大报告,希望可以让思想得到一个振聋发聩的刺激。倒是其间我们老板打电话催促我回成都,说有很多事情等着,他阿姨的!我的休闲时光到头了,这刺激也来得太大了。

我还得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取我的一些衣物,和交接一些工作上的资料,看来我又得收拾我的旅行包了。如今我已经习惯挂着箱包在几个城市穿梭,同时也得承认,一些行走,会让我的思考变得生动。也许我正经历着一次嬗变,对家这个概念我有着莫须有的爱和恨,除了上演着一些极端的感情事件,在那种充满着安全感和舒适的环境之中,颇具质感的思想,会如同硬质的果糖般慢慢的软化,最终它们只是一滩甜腻的没有活性的黏稠物,想要清除它们就显得不那么容易了。什么理想道德人生和一切幻想着的生机活力,都束缚在粘稠的蜘蛛网中,直到挣扎着慢慢萎顿的死亡。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时间就如同一场终将漫延而来的烈焰,生命虽然是一个春风吹又生的延续,对我们每个生命个体说无疑是一场悲剧。我乐观的想法是,我得赖着性子把它演完,我是我自己无法替换的主角。

我理智的清楚,我对家的概念的错误。家是一个离析和分离身体和思想的地方,一个正常的人,他会在离开家之后,将思想合理的分配到家中的一切,家和家人身上,并且为之而努力奔忙。当他置身家中的时候,他会打开电视,他会去思考和了解外面的世界,他会和家人分享这个封闭空间之外的欢愉和快乐、悲伤和失意。也许!一个真正正常的人,始终都不应该是一个身心合一的人,那些将思想用来思考思想本身的人,那些思考不能和自身分离的人,他们终将会不正常。一些人成了天才,一些人成了精神病人。正常属于那些可以思考,却又必须转嫁注意力的人。

我大浪淘沙般的把我在网络能够找出来的美剧,都逐一下载了一集,并且逐一观看,如此庞大吞蚀硬盘空间和占据时间的下载,我是以牺牲电脑的工作时间为代价的。我需要找到一种方式来占据我的大脑,和转移我对自身思考过多的注意力。这种行为显得十分的无聊,我最终锁定了一部剧集——《神探阿蒙》,都拍摄到第六季了。我感觉这部剧集比《越狱》有趣多了,至少不会指责它情节存在不合逻辑的诟病,因为它本身就是侦探片。我喜欢男主角在之中的表演,这倒不是因为屈服他获得过三次艾美奖的光环。全居都贯穿着阿蒙对爆炸案死去妻子的爱,那是他唯一没有破解的一个案件,妻子的亡故,为此他患有强烈的精神强迫症、恐惧症、洁癖,不适合当警察的他,只好成立一家私家侦探公司。准确的说他就是一个病人。

每集的序幕都会发生一个离奇的案件,每集都会出现阿蒙和心理医生的交谈,阿蒙无时无刻都需要人照顾,所以会有一个对他有着家人般感情的漂亮助理寸步不离的跟随他。和人握手之后他得擦拭,他害怕封闭的空间,他胆怯人流嘈杂,他侦破所有案件都得翼于他不能容忍打乱了事物和事物之间固有的逻辑,这种逻辑是习惯、排列、变化、联系、合理性……等等。他有着身心合一的专注,他有令我们发笑的离奇举止,因为他是不正常的,而我们是正常的。之中有一集十分有趣,他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服用了一种治疗药物,当他在药物的作用下变得正常的时候,他却丧失了破案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他再也不能在臆想中去和深爱的妻子做心灵上的对话。最终他扔掉了药物,继续他病人般正常的生活。

让病人正常的生活,这只是一个观点,很多观点都让我挣扎和混乱。我突然想到了特殊奥运会,想到了残疾人所跳的舞蹈《千手观音》,让那些肢体不全的人在赛场上拼搏,让那些聋哑人在指导老师的手势中去感受舞蹈节奏。我感觉这并不是让他们正常生活的方式,一些所谓的正常人,在利用一些所谓的不正常人来震撼我们。一些社会结构的衍生物,始终在以一种体制和组织的方式,仿佛在催化部分群体根本不可能的进化。

和友人到滨江路,沿公路上果园路,经过一家旧书店,我进去之后,发现一年前曾经念念不忘的那本从前苏联翻译的《简明哲学词典》居然还在,毫不犹豫的花五元钱买了。它基本算是一本好书,里面包括了六百多个哲学观点的词条,甚至有一些哲学家肖像插图,当然少不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画像。对每个词条的注释所代表的哲学家的观点,都有详尽的介绍,结尾一般都会用马列观点进行一些分析和批判。对于这些书籍中夹杂着的苏联式社会主义后遗症的东西,我想我知道怎么去其糟粕,毕竟我也是成年人了。我想我只是看看而已,我最害怕的就是观点和观点之间的冲突陷入万劫不复的怪诞之中,那样不是一种相互证明的方式,而是相互毁灭的方式。

当然,我仍然念念不忘的思考,我们的特殊奥运会和千手观音到底是一次证明?还是一种毁灭?陷入思考会让人疯狂的,管那么多干什么?也许我只是有点悲观,有点担心、有点害怕,有点胆怯。因为我回家的楼道,会经常遇到一个垂暮的妇人,她拄着拐杖,穿一双黑色的绒布鞋,一张蜡黄的脸,在光线并不好的楼道,一头花白的头发被时间这块油石蹭的有些晶亮。每次看到她矮小佝偻的身躯出现在楼道,我总是要提前几个梯步停下,心脏每次都会如同掉进冰窟般冰凉的颤栗。直到她颤颤巍巍的经过之后,我才会移动我的步伐,我甚至能够看出她呆滞的眼神,仿佛对世事充满着刻骨的怨毒。

我的害怕并不是这垂暮妇人本身,我害怕的是脚下通往家的楼道,在上上下下着我们彼此生命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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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

作者 江边月


记得小时候我爱跟着大人们到茶馆去,我去的目的不是喝茶,而是大人们喝茶时,我可以吃到些大人们带来的那些瓜子、花生、点心什么的。

那时的茶馆就是聊天池,也是谈生意、调解、交友、交流或听评书、看杂艺、灌水、谈梦想的场所。

恍惚大一些的时候,我爱跟着同学们到水库去,我去的目的不是看水,而是同学们游泳时,我可以吃到同学们带来的那些瓜子、花生、点心什么的。

那时的水库就是聊天池,也是谈生意、调解、交友、交流或听评书、看杂艺、灌水、谈梦想的场所。

后来的时候,我爱跟着同学们到网坛去,我去的目的不是看网,而是同学们发帖时,我也可以看到同学们带来的那些瓜子、花生、点心什么的。

那时的网坛就是聊天池,也是谈生意、调解、交友、交流或听评书、看杂艺、灌水、谈梦想的场所。

有一天的时候,我爱跟梦和幻想到银河去,我去的目的不是看银,而是梦和幻灌水时,我也可以看到梦幻带来的那些瓜子、花生、点心什么的。

那时的银河就是聊天池,也是谈生意、调解、交友、交流或听评书、看杂艺、灌水、谈梦想的场所。

突然某一天我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名词更新换代如何,那“谈生意、调解、交友、交流或听评书、看杂艺、灌水、谈梦想”的主题是亘古不变的。也就是说,茶是带有颜色的水,就像文字美化润笔改变了视感一样,但它的本质还是水为主题,所以喝茶与灌水本质上是同一回事。难怪人们根据这一发现产生的定理有:

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名词更新换代如何,那“掺水是生命的主题”。

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名词更新换代如何,那“爱情是永恒的主题”。

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名词更新换代如何,那“灌水是生活的主题”。

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名词更新换代如何,那“豆腐是不可以不吃的”[瞿秋白]

[发帖际遇]: 江南铁鹰 发帖时在路边捡到 198 元 草币,偷偷放进了口袋.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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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之外
作者 半笺舒文

对于快歌快曲,很少去欣赏,周杰伦的歌更是很少问津,偶尔沿街而听,也难为自己的耳朵,即便洗耳恭听,终不能辩出所唱的歌词,难求情文并茂。而今费玉清与其同唱的一首《千里之外》却让我如此感动,或许是因为一直喜欢听费玉清的歌吧。费的《观柳叶青》、《相思比梦长》一直久听不厌,声音久久萦于耳际。对于周杰伦的专辑,从未想过会有什么感动,更不会像他的歌迷那样疯狂的抢购他。而这次,当费玉清清晰畅亮的声音突然萦于周杰伦的新专辑依然范特西的《千里之外》,很久没有被一首歌所动的心,再次被拨动了心弦,哀而不伤的歌词浮声切响,哀感顽艳,沁入肺腑,如同千里之外的你,传递的那份感动,为之触动心笔。

  习惯用潦草的字来记录瞬间的灵感,唯恐几分钟耐心的书写也会淡了那份感动。如此时,心中所思,千里之外,有你。于秋日的黄昏,用枯黄的残叶集芳香盈路,用葬于深耕的根须绵延相思,念千里之外,秋的落寞,陪你颓然于芒草之中。

  喜欢回忆只因不想忘记。仍记得少年的你,站前挥手而别,从此千里之外。也是一秋,你说,车行于山野的那一刻,回目而望,车窗外流逝的景物多了一份苍茫感,沉默中转首前方,深秋的景致像一幅画,画中是描摹不尽的生命,而你,却像秋的落叶。你曾问:是落叶放弃了秋,还是秋放弃了落叶?我愕然......如那年,一冬而过,白色的雪,白色的记忆,春至,大地湿润了,千里之外的你用特殊的方式又提了一个很哲理的问题:是冬放弃了雪,还是雪放弃了冬?至今千里之外的我,没有给你一个答案,只能暗记曾有过,那么一段安静的哲思。

  我知道,秋去冬来,冬去雪融,答案尽在湿润的调子埋藏了。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太多的离别之情在千里之外,太久的牵挂仍在千里之初。而今,离别在秋,悲哀随着逐渐加深的秋色沉淀成温暖的幸福,当秋水的清凉滑落手臂,飞落的水花似多情的吻,干喝的黄土地是否在等待?山前平川旷野之地,寻一个陌生的角落,拜谒荒蛮的野性,心中最深处的那种模糊和憾恨,回溯千里之遥,只有蝴蝶,依然翩跹,仰望蓝天,似沧海。

  无法将蝴蝶的斑斓投射到蓝天,正如蝴蝶无法飞跃沧海,只能幻想着粉碎的心绎变一只失去翅膀的蝴蝶,飞至天际,用薄弱的翅翼翔出永不退隐的波纹,固执而又简单的心,由蓝天的一角跌落到眷恋的河中。那秋水,在暮色侵蚀的瞬间平静的奢望着,谁会告诉它望穿的含义,窒息的蝴蝶吗?咫尺秋水间,望穿千里人。

  河风习习,单薄的外衣已挡不住丝丝的秋凉,弃河而去,风却依然随身而入,千里之外,河边的每一朵花是否依然粉红如初,这一端,当所有的景色都失去了诱人的光泽,还能期待什么?尽管秋色如此的单纯,也会有那么一天会变得山瘦水寒,当形容枯溲的秋水不再苏醒,笑意也将从每一朵花蕊中消失,我知道,那将是一种惶恐后的忧伤,于千里之外,与你一同感受四季的美,而不是诗人笔下文字的美。

  交疏吐诚以为难,却觉得行文抒已更难。一直认为某些规则或固定的模式下圈定出的行为必然是惰性和胆怯,而如今才晓得,言语的零乱和流变同样无法逃出情绪这个框架,努力着,逃避着,想写出情绪以外的一些文字,或者在此情绪下描摹一些彼情绪,却是文如形骸。如同喜欢写生的人置身春天的绚丽多彩,面对同一景致怎么也难描绘出秋天的枯叶山苍,或许在内心,会联想到春天的水性杨花,以至春心的泛滥,却无法让手中的笔延伸到望穿秋水的那份单纯,胆怯只因春在即,即使秋天纯的表里如一,秋水澄澈如眸,又怎愿在春的静谧中感慨秋的苍凉呢。

  如此时,无论金秋的朝阳之晖怎样抚爱柔软而又敏锐的心,也不愿舍弃于千里之外的那份牵挂。千里之外的离别有什么不好呢?云树遥隔,只有山川相阻,企暮之怀何尝不是一种奢求的情感,秋风中体会战战兢兢的诡秘和甜蜜,于短暂的阳光中不断温暖自己的双目,是一种别样的幸福。千里之外,秋水伊人,悲晨曦之易夕,于其中反复着迷与悟。

  能否,再次于那座小山角下,燃起奔跑的欲望,深莽山野中任凭不能遏止的热泪奔流,还有她,纤弱的身躯,抖着,痛哭的欢畅。怎知千里之外,这份悠长的温暖可否铭记在心,于热泪滂沱中回顾与前瞻,于秋草瑟萧中为千里之外的暮秋雕一朵永不凋谢的荷。

  歌中所唱:天在山之外雨落花台我两鬓斑白闻泪声入林寻梨花白只得一行青苔.....那薄如蝉翼的未来经不起谁来拆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我送你,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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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有泪

静水蓝蝶

“xx,我要吃肉,我要吃肉。”三个多月没粘肉的小宇再也忍不住肉的诱惑,抱着xx瘦得象圆规一样的腿,哭着喊着央求着。陆xx摸了摸贴在怀里的五元钱,心一酸,浑浊的眼泪也淌了出来。她一边给孙子擦拭眼泪,心却被小宇的哭喊声撕裂。满头的银发随风飞舞,诉说了人世间的悲凉。

“这老人家,不就是肉吗?还让孩子哭那么长时间。”很多人叹息着,摇摇头走了。大家都习惯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冷漠,让一颗颗爱心结成冬天里的冰块。

一直缺乏营养的小宇哭了一会,一点气力都没有了,哭声由强变弱。陆xx抱着小宇颤微微地向卖肉的地方走去。

“xx,您真的给我买肉吃?”那惊喜的目光象一道闪电刺破了黑暗,小宇一下子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放下我,xx。”手松的那刻,小宇象离弦的箭一样象肉摊奔去。小宇望着白花花、红嫩嫩的猪肉,不停地咽着口水。

“小子,不买肉,别在这里围。”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凶巴巴地对小宇嚷着。

xx走过来,从怀里掏出那包裹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布袋,一张皱巴巴的伍元钱跃入眼里。

“老板,给我称两元钱的肉吧。”

“两元?笑话,我们这不称两元钱的肉,七元钱一斤,最少伍元钱。”

“就两元,剩下叁元我想买点米。”

老板不厌烦地将钞票甩向陆xx,老人眼里露出了恐慌和无以明状的痛苦。小宇生怕xx改变了主意,一把扯过钞票,“伍元就伍元。”

七两肉割下来,小宇喜癫癫地抱在怀里,象揣着一个金娃娃。陆xx口里连连叫着:“傻孩子,傻孩子。”和小宇同龄的孩子早就上学,满七岁的小宇却陪着xx整天为如何填饱肚子发愁。他们太穷了,连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可能上学。

陆xx想:“如果孩子他爹在就好了。”自孩子他娘跟别的男人跑后,孩子爹也沓无音讯,留下不到五岁的小宇,祖孙俩相依维命两年多,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但年过六旬的老人行动越来越迟缓了,她就象一盏快耗完油的灯,燃烧的火焰越来越小了,她真怕火焰一熄灭,她可怜的小孙子的生命就走到了尽头,她放不下心,她心疼呀。

陆xx一想到小宇的将来,就打了个冷颤。她前面一直盼望办事处能够看见祖孙俩可怜的境地,给予一点补助,但不知道是谁说的,“她有儿子的,她的生活应该由儿子负担,而不该由国家负担。”虽然有好心的人向社区反映过,但最终没有落实无收入居民最低生活补助。祖孙俩的生活费全部靠陆xx拾破烂挣得。这个月时常风雨交加,陆xx单薄的身子无法抵抗风雨,那少得可怜的破烂儿只换来皱巴巴的伍元钱,她象宝贝一样珍藏着。想等还剩两餐的米吃完后,就买点米,在菜场里拾点青菜叶子度日。

肉不能一下子吃完,掺入一些青菜叶子也可多吃十天八天。熟悉陆xx的菜贩,将一些残碎的青菜叶子给她,老人感激着热泪盈眶。“好人呀,好人。”

菜市场常常有好心的人将一些碎青菜叶给这可怜的老人,只要陆xx来,就可以得到些许青菜叶,回去加些盐和极少的油就可以当菜吃。没有人相信这个故事会发生在某城市一角。当这个故事被广为传诵,家喻户晓时,陆xx带着孙儿死不眠目去了另一个世界。

话说陆xx买了七两肉,拾了点青菜叶子回来,她就开始忙碌起来。这个位于城市边角不引人注目的十来平米的小平房,不多时就冒出了象农村屋里的囱烟,祖孙俩是靠拾柴取暖、烧饭、烧水的。这是一个破产工厂遗留下的厂房,里面被锅炉熏得漆黑,只有点了一年多的15W的灯泡发出微弱的昏黄的灯光。陆xx的脸在灯光的映射下,蜡黄蜡黄的,脸上的皮松松的,皱皱的,象枯老的树枝,失去了水份。

她将肉细细地切成小小的碎片,半块肥肉很快就在锅里熬成了油。油香吸引着小宇,小宇使劲吸了吸,“xx,真香!”

“香,真香,好久没闻到这香味了。”陆xx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满足的笑脸。她象侍弄一桌精美的晚餐一样,计划了一盘鲜肉丝,一碗青菜肉汤。最后一点米她一骨脑全部都煮了。

为了孙儿能美美地吃一顿,陆xx不再考虑过多。日子还会一天天地挨下去的,说不定哪天孩子他爹回来,能捎来很多钱,让她们好好地吃一顿,有可能的话让小宇背着书包去学校。想到儿子,陆xx从来没怪儿子无能,儿子也难,好好的家拆散了,一个大男人不出去挣钱,还能干什么。儿子一走就两年多,不见一封书信,也不见一个电话。陆xx一直坚信:她的儿子可能是工作忙,没时间顾及家里,总有一天他还会回来的。

半个多小时的忙碌,一盘鲜肉丝,一碗青菜肉汤上桌了。小宇猴急地用手抓了过来。“小子,快洗洗手,吃一半留一半,细水长流。”一半肉丝、一半青菜肉汤分出来放进了陈旧的带点霉味的碗厨里。陆xx盛了两碗饭:小宇一大碗,自己一小碗。这白米米的干米饭随着志卖破烂的钱越来越少,也吃得也日渐少了起来。

“xx,好吃,真香。”小宇露出幸福地笑脸对xx说。xx的筷子没伸进盘里,只扒着碗里的米饭。小宇幸福的笑脸竟让她难咽下这白白的米饭。

“苍天呀,要熬到什么时候才有出头日呀。”苍天不语,苍天有泪。当苍天落泪的时候,这屋里也下起了小雨,叮叮咚咚的声音是小宇最常听的音乐。他可以模仿着大大小小的雨声。稚嫩的声音伴随着雨声走过了多少难眠的夜。听过《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后,他心里常常滋长出和小女孩同样的愿望:天上掉下一只黄澄澄香喷喷的烧烤肥鹅该有多好!梦中陆xx常被小宇咂吧咂吧的声音惊醒。这是一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阳光属于那些蹦蹦跳跳,由父母送到学校读书的孩子。可怜的小宇没有童年的幸福与快乐。

陆xx凝神中,小宇吃完了眼前半盘肉,喝完了半碗青菜肉丝汤,吃完了一碗米饭。这餐饭吃得太快,太饱了。可怜的孩子有了胀痛感,“xx,肚肚好疼。”陆xx让小宇躺在床上,用她那粗糙的瘦骨伶丁的手轻轻抚摸着小宇柔嫩圆滑的肚子,她哼着小宇最喜欢听的歌——《小燕子》: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天空中飞过燕子的身影,小宇多么希望燕子能飞进他的家,在他家坐客,做倾听他声音的朋友呀。

小宇和xx住在这废弃的厂矿里,几乎找不到一个人的身影。这里马上要夷为平地,该搬的都搬走了,这祖孙俩因为无处可处,所以在最后一时刻没到来之前,她们是不会走的。陆xx轻揉慢唱,小宇的疼痛减轻,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他梦中一定又吃到什么美食了,嘴角边流下了涎液和一丝微笑。陆xx擦去小宇嘴角边的涎液,却擦不去心里的悲凉与痛苦。

看着可怜的孙儿,想着背井离乡的儿子,陆xx怎么也睡不着。许是太疲倦了,天快亮的时候,陆xx闭上了眼睛。一个时辰后,小宇醒了。陆xx炒了昨日的剩饭,在剩饭里加了点盐。小宇盯着陈旧的散发着霉味的碗厨:“xx我还要吃昨天的肉。”xx挑出几块,“小宇,不给了,留着慢慢吃。”懂事的小宇点了点头。

象往常一样,晴天碧日陆xx绝不会安闲地呆在家里,她希望今天运气好,能够拾林到一些值钱的废弃物,变卖后能得点钱买些米回来。米袋空了,今天等米下锅。

运气好象不错,一会儿她们就拾到四五个啤酒瓶,一些碎纸和一个空纸盒,可换近两元钱,陆xx背着破烂袋为今天的出门大捷感到兴奋。她的眼睛四处搜寻着,没多久她发现躺在和平街马路边一只硕大的老鼠。这年头什么怪事都有,有些人吃不饱,老鼠却撑得肚皮浑圆。这只老鼠好象死了没多久,挺新鲜的。陆xx来不及细想,找了一个塑料袋装好,她早听别人说过鼠肉可以吃,但从来没尝过,今天她想试试。

废品换来一些碎钱买了三斤多米。陆xx将老鼠用开水烫后,去内脏,留下鼠肉。鼠肉比猪肉还要细腻些,切起来滑滑的。小宇为今天又有肉吃高兴地拍起巴掌来。

鼠肉做好了,陆xx尝了两块,感觉味道不错,就招呼小宇吃。陆xx一边品尝鼠肉,大脑一边飞快地转动,鼠肉能吃,我可以多寻回一点,也解解孩子的馋。象发现了新大陆,陆xx也放开了手脚多吃了几块。鼠肉盘吃得快见底的时候,陆xx发觉不对劲,疼痛、眼花,这时候小宇也疼得大叫起来,“xx,xx。”凄厉的叫声除了祖孙俩,谁也听不见。陆xx紧紧地抱着小宇,她们的身体抽搐着,扭动着,挣扎着,死不眠目。

找到祖孙俩的是了小黄家的狗——阿黑,尸体已经腐烂发臭。

[发帖际遇]: 江南铁鹰 过年老板派红包,赚了 108 元 草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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