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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的。”爷爷想挣扎来,但胳膊一使劲,疼得他立即又躺了下去。

    马水清来了,见爷爷浑身泥迹斑斑的,没好气地问:“摔伤了没有?你没有瞧见天下雨?”

    爷爷不吭声,蠕动着无牙的嘴,下巴上那撮沾了泥的胡子便―撅―撅的,像只已啃不动草的老山羊。

    医生说爷爷的伤得好好检查,一时不能回去。我们只好待在了风雨中的马尾镇上。湿乎乎的,黏糊糊的,没有一块干净地方,湿了的衣服绑在身上,又没有一个好去处,心里感觉很不好。马水清丢下爷爷,拉我去了镇上商店――那地方宽大,好消磨一阵。他的心情很不好,新买了一枚小镜子,胳膊支在柜台上,不停地照那弄坏了的下巴,竟无心思与我说话。

    我望着灰暗的天空,心里惦记着在医院里躺着的无人照料的爷爷,也很没有情绪。

    到中午时,我们给爷爷买了些吃的,又来到医院。医生说:“至少有一点已经查清,老头的胳膊摔断了。”

    下午,医生给爷爷的胳膊打了石膏。我们想雇条船将爷爷弄回去,医生不答应,说还得观察观察,看看是否还有别处摔坏了。眼见着天黑下来,那雨还没完没了地漏个不停。住没个住处,吃没个吃处,洗也没个洗处,马水清的心情糟透了。他终于克制不住拉了我―把,“走,回家!”

    我看着爷爷。

    爷爷说:“我不要紧的,你们先回去吧!”

    我摇了摇头,“不,我留在这儿。”

    马水清对爷爷发作起来,“活该!”他弯腰捡起地上的肉,跑到门口,像掷铅球―样,将它掷进雨地里,“吃肉吃肉,谁要吃这狗屁的肉!”

    我咬着嘴唇站在爷爷的身边,用双手抓住他的一只手。那只手因为胳膊打了石膏而变得冰凉。我能感觉到这只手在不停地颤抖着。我看了看爷爷的脸,瞧见他的眼睛里汪满了浑浊的泪水。

    我冲着马水清叫起来:“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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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水清真的一扭身子出了急诊室。

    我拉过一把椅子,守在爷爷的身旁。

    “林冰哪,跟水清一起回家吧!”爷爷说。

    我摇摇头。

    爷爷―动不动地躺着。脸上、手上的泥巴被体温烘干了,裂成了小块,我帮他―块―块地剔去后,又把一只煤球炉往他床边拉了拉,让他暖和―些。这微不足道的照料,竟使爷爷的眼角滚下―串泪珠来。

    天黑后,我想去给爷爷找点开水喝,走出门时,见到廊下昏暗的灯光下站着马水清。

    “上哪儿去?”他问“给爷爷找点水喝,他的嘴唇焦干。”

    “到食堂去要吧。”

    “好吧。”

    当马水清端了一碗开水来到爷爷的床边时,我瞧见爷爷眼角上的泪痕一下子粗大起来。

    夜里,我和马水清住到了一间医生看病的屋子里。我们睡不着,面对面地坐着。

    我知道,马水清在心里总怨恨着爷爷。在他看来,他这一切,都是由爷爷―手造成的。当初,把他的母亲从遥远的地方带到吴庄是―个错误,而自作主张,将他的母亲与他的父亲结合在一起生下他来,去接更永远的孤独与无爱,则是一个更大的错误。这中间,爷爷还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当马水清的父亲总是不归吴庄时,许多人曾建议爷爷去部队找儿子,但爷爷以自己对祖母的经验代替了儿子的心思,摇头谢绝了人们的好意:“放着这么一个媳妇,他凭什么不回来!”在他看来,儿子即使走到天涯海角,那颗心也会被这个熄妇牢牢拴着的。而等他终于开始怀疑儿子时,―切都已经太晚了。

    “可是,”我对马水清说,“你该看到,爷爷他已经很老了,活不了多久啦……”‘我一直以为,在感情这―方面,我比马水清要懂事得多。

    马水清趴在桌上,很久,也没有将头抬起。

    第五节

    第三天,医生说,经观察,没有发现爷爷身上有其他损伤,可以回家了。我们雇了―条船,将爷爷接回家中。

    天忽然变得告别晴朗。连日被压低的天空,仿佛往高处飘浮了许多,世界也―下子变得空阔明亮了许多。秋天的阳光,是―年四季里最迷人的阳光。依然是金色,但已无夏季之灼热,使人感到惬意和身心舒畅。凉爽的秋风,更给人―种特别的好感觉。

    来马水清家时,我带来了一些书和作业。每天我都要在柿子树下做很多作业,看很多书。其间,我或者帮助爷爷干点活,或者走到院门外,站在大河边上,去瞧河上的秋日风光。

    马水清却总显得有点烦躁不宁,几次说:“我们早点回学校吧。”他无心去做作业,只是在我做好后将我的作业本拉过去,胡乱地抄上―遍。到了后来,抄都懒得抄了,说:“开学后,让姚三船代我做。”然后就坐在门槛上或倚在柿树上,没完没了地去照他那张下颌长得很开的脸。我几次发狠要扔掉他的小镜子,他总是狠狠揪揪我的腮帮子,咬着牙说:“你敢!”

    “你真是想丁玫了。”

    马水清将我追出了院子,我便越发地想说那句话:“想丁玫了,就是想丁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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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很厉害地闹了一阵后,谁都没有力气了,就躺在河坡上晒太阳。马水清的眼睛一直望着天空,沉默着,仿佛被―个从心底里浮起的念头抓住了。

    “河边有条船,我们摸螺蛳吧?”他说。

    “好吧”我说。

    上了船,我问道:“往东摸,还是往西摸?”

    他说:“随便。”

    其实,我知道他的心思,“往西摸吧?”

    “随便。”

    我故意说:“那还是往东摸吧!”

    他却说:“还是往西摸吧。”随后,还找了―个理由,“往西去,螺蛳多。”

    丁玫的家,就在西边河岸上。

    我们顺着河岸往西去。我看出,马水清根本无心摸螺蛳。我也便草草地摸着,不住地拽着前面的芦苇,让船不停地往西再往西。

    丁玫家的屋子就在前面了。我曾去过丁玫家。她家屋前有个棚子,一直搭到水边,天暖和时,丁玫总爱在棚子里学习或做事。

    “我们不摸了,回家吧。”马水清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不听他的,一把接―把地拽着芦苇,将船―个劲儿地往丁玫家的水码头那儿拽去,只听见河水在船头下“泼刺泼刺”地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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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水清已来不及阻止我的行动了,只好由着我。

    船到了丁玫家的棚子跟前。令人遗憾的是,丁玫不在棚子下。

    “往回去吧。”马水清像是怕看见丁玫似的。

    我在心里说:“丁玫可能在屋子里。”我不听马水清的,像个无赖一样,把身子伏在船帮上,双手死死地抓住两把芦苇。

    马水清又要揪我的腮帮子。我说:“你敢揪,我就叫啦!”

    马水清朝我咬咬牙,只好也弯下腰来,把双手伸进水中,做出一副摸螺蛳的样子。

    我们在丁玫家的水码头旁摸了半天螺蛳,也未能见到丁玫的影子。可能她不在瘃中。

    当马水清抓住芦苇将船往东拽时,我不再阻挡他了。他拽了一阵不拽了,对我说:“往回拽呀!”

    我也不拽。当时河上有风,正可借着风力让船东漂。我们躺在船舱里,挺无聊的。

    般靠岸后,我摘了一片荷叶,包起了我们摸的螺蛳。

    马水清说:“螺蛳我拿着,你拴缆绳。”

    我将螺蛳递给他,正要去拴缆绳,他趁我不备,将荷叶揪紧

    了,把螺蛳远远地摔到水中,然后撒腿就跑。我顺手抠了―把烂泥追了过去……

    那天下午,爷爷让我帮他摘柿子并给人家送柿子。我瞧马水清不肯帮忙,一副没情绪的样子,问爷爷:“西边丁玫家送吗?”

    爷爷说:“送,送。”

    我挑大个的柿子装了―篮子,对马水清说:“你去吗?”

    马水清冰:“不去。”

    我朝他一笑:“那我―个人走了。”

    我走出去―块地远,马水清跟了上来。

    到了丁玫家,马水清站在她家猪圈旁不肯走了,用一根芦苇逗着猪圈里的一只小猪。

    我不管他,走到丁玫家门口,叫了―声:“丁玫。”

    丁玫闻声走出来,“林冰。”

    “爷爷让我们给你家送柿子。”我说。

    “马水清人呢?”丁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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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看你家的小猪。”我指了指猪圈。

    马水清只好走了过来。

    丁玫虽然有点羞涩,但还是很大方的。她比马水清大两岁,在我们面前,微微有点姐姐的样子。她的眼睛很大,并且总是让人觉得那双眼睛里有一层薄薄的泪水,牙齿很白,梳了一根短辫,有两只胖胖的带有小浅坑的手。她说话匣条斯理的,走路、干活,做任何事情,动作都很轻盈雅致。

    我们说了一会儿话,一问一答的都拘谨得很。离开丁玫家时,我对她说:“到我们那儿边去玩吧。”

    丁玫说:“我的作业还没有做完呢。”

    路上,我对马水清说:“丁玫会来玩的。”

    “不会来的。”马水清说。

    “会来的,不信我们打赌?”

    “肯定不会来的!”“那我们等着瞧吧!”

    傍晚,丁玫果然来了。她说我们忘了将篮子拿回了,她是来送篮子的。

    我觉得她确实比我们大。

    返校那天,爷爷一直站在河边望着我们。他的胳膊还打着石膏,用纱布带吊在脖子上。我们走出很远,回头看,他还站在那儿。天空下就他―个孤零零的影子,仿佛一颗孤独了千年的老残了的灵魂,永远地凝住了。

    我们打着手势让他回去,他却没有任何反应。我们只好头也不回地走。有很长一阵时间,我在想,我还能再见到他几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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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换换花样

第一节

    过了一段日子,生活突然地变得有意思起来。这个世界想要换换口味,换换花样,日子―天一天地都很新鲜,让人迷惑、快活甚至晕眩。世界如同一头巨大的怪兽,一扭头走到了另一条路上。这路挺空大,挺疏旷,挺无底,也很梦幻,很撩人,所有一切,都叫人充满激隋。所有人都不再安分了,人们不再总待在地里和屋子里,油麻地小镇老是―团一撮的人。人们聚拢着,―个个都想合伙弄出一些事情来。

    这世界极切合我们的心意。日复―日的刻板的学习生活真叫人讨厌。我们忽然感到那些知识真是非常地无聊。我一向厌恶书本。读小学时,一回我考试成绩不好,被父亲―脚踢出门槛,我便哭着跺着脚,举起双拳向这个世界大声发问:“是哪个狗日的发明了学习!”

    镇上总传来锣鼓声,大路尽头总不时地闪过一面被阳光照得如野火―般鲜亮灼热的旗帜。先是高中部的学生终于憋不住拥出了教室,紧接着就是我们初中部的同学倾巢而出。

    我们和镇上的人汇合在―起,在秋天明净高远的天空下,从东流向西,从西流向东,有时分成许多股,注满了油麻地小镇的各条小巷。这样的情况在镇上持续了几天,众人皆觉得有点无聊了,便流出镇子,流向田野,流向前村后舍。

    每天都是节日的气氛。

    对于那段日子的一切行为,只一词就能了得:捣毁。

    我们手里抓着的是棍子、凿子、斧头、锤子。当我们挤满―街时,空中便棍棒林立,互相碰撞,笃笃乱响。那些日子,我们终日可以听到斧头的砍劈声、锤子的敲击声、凿子与斧头的撞击声。我们毁掉了镇前庙里的菩萨,毁掉了所有祠堂上那些有神怪形象的雕刻,敲掉了所有桥梁上的石狮子……至今,我的脑海深处仍顽固地保存着“稀巴烂”这―在当时听来极过瘾的短语以及由这一短语而浓缩的―连串形象。

    八蛋手里总有一根细长而结实的棍子。他用这根棍子整天敲敲打打。他敲打的范围远比我们开阔。在他看来,对这样―个世界的敲打是用不着分辨与选择的,一切都可以敲打,敲打便是―切。总是听到人央求他:“好八爷,别敲了。”不敲心里不好过,非敲不可。八蛋将那棍子敲打得伤痕累累。

    “八蛋”不是名字,“八蛋”是外号。八蛋有―个古怪然而又颇有几分典雅意味的名字:赵古泥。众人觉得这名字不上口,又觉得这名字不该是八蛋的,就都叫他八蛋。因为八蛋排行老八,且又觉得他似乎就该叫八蛋。这名字得劲,切合他。

    八蛋并不小了。八蛋已经知道在镇上嫖婆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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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蛋―字不识。八蛋上面的七个哥哥也―字不识。他们兄弟八人,有―共同点,即时刻准备着去嘲弄,去耍笑,去折腾,去要挟,去打击识字人。不久前还发生过一件事:油麻地小镇的一座厕所的墙上写了一行粉笔字,被八蛋上厕所撒尿看到了。他想知道那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便把几个来撒尿的小学生叫住了让他们认。那几个小学生都不敢认。因为他们知道八蛋讨厌人识字。八蛋大声说:“滚!”那几个小学生便赶紧跑掉了。八蛋没有追他们。他仍然对那行字感兴趣。又来了―个拉屎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那孩子急急忙忙地扒了裤子就蹲到坑上去。等松弛下来了,那孩子问八蛋:“你在看什么?”八蛋问:“墙上写的什么?”那孩子挠挠屁股,“扑哧”一声笑了,“这些字都不认识!”八蛋回头瞥了这孩子一眼。那孩子好麻木,竟没有觉察出八蛋的不快,全身心陶醉于优越感之中,“这几个字是:‘拉、屎、要、拉、到、坑、里。’嘻嘻,这几个字都不认识!”八蛋走过来,一把揪住那孩子的耳朵,把他拎了起来,“我不认识字又怎么啦?”那孩子的裤子滑脱在地上,赤着下身叫:“我还没有擦屁眼呢!”八蛋说:“擦你妈的嘴!”说着那口孩子一直拽到了厕所外面,命令道:“拉,老子就是要那把屎拉在坑外边!”那孩子要往厕所里缩,被八蛋一脚踹跪在地上。“把屎拉在坑外边!”八蛋说。那孩子只好乖乖地蹲下来……

    八蛋是油麻地中学的敌人。或者说,油麻地中学是八蛋的敌人。然而在这段时间里,无也是八蛋,还是油麻地中学,皆不记前仇,双双陷入了一共同快感之中,常常搅在―起行动。我们惊讶地发现:原来,我们和这个目不识丁、整天光着脑袋、腆着大肚皮、光天化日之下调戏妇女的八蛋,竟也有共同之处。

    那些日子,乔桉的脸上神采飞扬,那对细小的眼睛犹如寒夜五更之星辰,一闪一闪地发亮。他勇敢,凶猛,狠巴巴的,一副绝情的样子。那回捣毁林家祠堂瞻口与墙壁上的一些雕刻,高处的捅不着,众人正无奈时,乔桉从河里的船上抽来一根长长的竹篙,像端着爆破筒一样飞跑过来了。乔桉分开人群,将它奋力举起,瞄准了那些图案一下一下地捅着。那竹篙的顶端是装了铁钎的,很锋利,把那些神怪与走兽连头带身子地捅了下来。有时遇到了阻碍,那竹篙便在空中弯曲如弓,颤抖不已。但连着几下,那阻碍还是被捅开了,又“哗啦啦”掉下一些碎砖瓦来。众人都看着乔桉,乔桉便愈发地用力,―下又一下,还做出一番有节奏有力量的动作来。有一块瓦片斜飞而下,将他的头砸陂了,几缕鲜血流到额上。那时天色明亮极了,这几缕血痕便显得更加鲜艳夺目。包扎之后,乔桉―连半个月留着那块纱布,仿佛那是他的―个徽记,招摇过市。

    马水清常咬牙切齿地骂乔桉,颇有点忌妒乔桉。可他没有办法。因为他没有力气,也不英勇。他在篮球场上是经常不必要地用双手抱头颅的。

    只花了―个星期绷,这个世界就被我们搞得十分地简洁。

    望着这片失去了任何修饰和装点的世界,我们心中无―丝惶惑,而满是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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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再读书了,红瓦房与黑瓦房的门白天都上了锁。我们的心野了,不想再回去了,也收不回去了。但我们很快就感到无所事事。人们很闲散地在街上转,锣鼓偶尔响几下,旗帜豁口了,绑在树干上,破破烂烂地飘着。

    这天傍晚,街上传着一句话:“明天上午,去凿丁黄氏和丁杨氏的床――那床上净刻着神怪图案。”

    第二节

    丁黄氏和丁杨氏是从前的乡绅丁韶广的大小婆子。关于他们三人的故事,在这―带是到处流传的,我知道许多。只是许多事情,在当时我根本不能理解――还有―些事情,至今我也未能彻底理解。

    丁韶广已死了许多年了。据说活着时人长得极精神:高个,不胖,略瘦,腿和胳膊都很长,眼睛有点眍;走路轻而飘,很潇洒,穿过人群时,让人觉得有股风。驻足时,身板挺得很直,脑袋微微―扬时,神态极打眼。这人穿着极讲究,夏日时,每日要换两套衣服,白大褂子,白大裤子,全折出清晰的印迹来,人走近时,几步远就能闻见一股淡淡的香胰子味。

    丁韶广在户外的时间比―般人要少,许多时间,是与丁黄氏和丁杨氏在那张著名的大床上度过的。大床放在东房的正中间,两边皆可上人。房前房后都是桃林,三月里,前后都可见粉云般的一树树桃花。天窗开得很大,一年四季,房间里总是很明亮。

    那张床是方圆百里绝无仅有的,用上等的紫檀木做成,比一般的双人床宽出许多,三人―头睡,也还是很宽绰的。这床是三个高手艺的细料木匠吃了八斗米花了许多天才做成的,考究得很。首先是结实,它稳稳地、重重地立着,再强烈的颠簸也不能使它有丝毫的动摇。其次是漂亮。不是光光的一张床,上有木板顶棚,顶棚与床沿之间有挡板。这挡板上开了许多窗户―样的小洞,都装了五彩玻璃。洞四周的木板被精心镂空,镂出许多生动可爱的飞禽走兽和树木花草。床沿与地面之间,皆上了围板,这板上的图案更是精心雕刻出来的,都是一则则神话故事。床前还有踏板,踏板四周也有很仔细的雕刻。这张床,足可以供有雅趣的人绕它阅读三日。

    丁韶广把生前的许多时光交给了这张大床。他晚上很早就上床,第二天总要到太阳升起三竿高才起床。听人说,丁韶广家院子里有―根晾衣服;的绳子,常常快近中午时,丁黄氏与丁杨氏总要将各自洗完的一块绵软而洁净的白布晾到这绳子上。那两片白布在风中飘扬,招来许多无声的目光。

    据进过东房的人讲,那张床收拾得十分干净。像是被无数次擦拭过,红亮亮的:不见一丝灰尘。床上的三床被子叠得极整齐,大床单铺得十分平展,无―星斑迹,满房间都洋溢着从床上飘来的香气。那香气特别,微带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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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丁黄氏为大老婆,丁杨氏为小老婆。丁杨氏比丁黄氏小十多岁。两人都曾是这―带的美人。丁黄氏十六岁嫁给丁韶广,丁杨氏只十四岁就嫁给了丁韶广。两人最有风韵时,都是在婚后几年。仿佛是两株花,经丁韶广的培育,才在―个早晨带着露珠迎风开放,出落成两个面容娇美、体态丰盈的地地道道的女人。

    那大床就是在迎娶丁黄氏时做的。而后来三人合床共眠并始终睡―头这件事,曾在镇上引起许多议论。―些老乡绅认为这有伤风化,很失体统。但见丁黄氏、丁杨氏亲如姐妹,一副很乐意亦很满足的样子,便在议论了些日子之后再也不说什么了。后来,见两个女人多少年里都安分守己,从无反目,反将这件事当成了一段佳话,并从心里佩服丁韶广的魅力和伺候女人的本领。

    这地方上的人,有意无意忽略了―些故事。而这些故事其实倒可能是丁韶广与丁黄氏、丁杨氏的感情生括中最重要的东西。

    丁黄氏是丁韶广花费了两块上等田地买自青楼的。那日,丁韶广在城里友人家中做客,盘桓至晚,不便再回。那友人独爱风流,出八花街柳巷如自家门庭。见着丁韶广青春年少,且是―副美男子样,觉得他实在也该在自己那番百品不厌的境界里浸润一番。若不然,也真是屈了。便在灯火初上时,领他走进了甜水巷里一户好庭院。这位友人并不进去,只是笑着说:“―个女孩,实实在在地让人怜爱。你今宵就在此下榻,我已跟鸨儿说好了。”丁韶广朝友人摇头一笑,便走进院子。鸨儿过来,将他领上楼去,指着一方透出灯光的竹帘说:“我家姑娘正在等你。你先生是第―人。我家姑娘真不知如何感激先生才是。”丁韶广掀起竹帘进去时,只见烛光里站了―个瘦瘦的女孩。这女孩听到脚步声,便抬头去望。这时,丁韶广见到的是―双林中小鹿受惊之后的眼神。就这―眼神,顿时使丁韶广失魂落魄,且又失去踏进这院子之前就已经在血管里奔流的激隋。他长久地打量着这个女孩,却未去动她一指。第二天,当鸨儿得知这女孩子依然故我后,对丁韶广的友人摇头笑了:“你的这位朋友……”但就在这天,由这位友人做中人来回穿梭之后,丁韶广卖了两块上等田地,将这女孩领回油麻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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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孩在丁家大院无忧无虑地生活着。镇上人见到她有时随了丁韶广在田野上摘野花,抑或随了丁韶广去大河边看风帆远去,抑或是看到她为写字的丁韶广磨墨,只觉得丁韶广有了―个眉长眼细、齿白唇红且又未脱尽稚气的小妹。

    她十四岁进丁家大院,隔两年才与丁韶广成亲。

    而丁杨氏进入丁家大院时,已是丁黄氏进入丁家大院十年之后了。她是作为一个凉魂未定、心怀悲伤的孤儿被丁家接纳的。

    她家与丁韶广家乃为世交,也是富庶人家。她的父亲还颇通文墨,很有几分儒雅风气,并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教她懂得了―些诗词曲赋。她十二岁时,她的家因―场彻底失败了的官司,财产被官府荡刮一空。其母吐血而亡,父遂癫狂,跌落深井永不复生。

    丁韶广去接她时,正是深秋,当时,这个依旧留着富家痕迹的女孩站在旧园废墟之上,一轮残阳正照着废墟旁凋零的野花。见了丁韶广,她提着一只小柳条箱走过去,目光哀哀而温柔,―语未发,只将一只纤纤小手伸给他。他见她两眼含泪,清如秋露,便将那只小手抓紧。她随他走向了油麻地。在通往丁家大院的路口,丁黄氏早站在那里等待了。

    她叫了丁黄氏―声:“大嫂。”但两年后,她就改口叫丁黄氏为“大姐”了。

    听老人们说,她俩相处的确实很好,好到了令人可思议的地步。丁韶广在世时,三人总是形影不离。丁韶广写得一手好字,尤善草书,状如枯木寒石。每当他抻纸捉笔时,她二人就互相搂着肩在―旁观看,等丁韶广写好―幅,就用手指分捏了四角,双双将它抬起,轻轻放到窗台上或柜子上,让风将墨吹干。

    丁韶广去镇上时,她们就跟在他身后,将脑袋轻轻靠拢着,在后面一路轻盈地跟着,小声说着话,或略带羞涩地微笑。

    他们三人还有许多这地方上的人所没有也不可能有的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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