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文学评论之观
刘勰对文学创作中的主客观关系作了详细而深入的论述。先秦两汉时期﹐文论已简括涉及这一问题﹐如《诗大序》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等可为代表论点。魏晋时﹐曹丕开始接触了作家的禀性气质问题﹐陆机对艺术想象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而刘勰则对创作中的主客观的关系等﹐作了更为明确而全面的论述。它首先肯定了“云霞雕色”﹑“草木贲华”等现象之美﹐是一种客观存在﹐所谓“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同时﹐又十分强调创作主体即作家先天的禀性﹑气质﹑才能及后天的学识修养等诸多方面的条件,对文学创作反映现实美的重要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心雕龙》还论述了在创作中﹐主观的“情”和客观的“景”﹐是互相影响﹑互相转化的﹐即“情以物兴”和“物以情观”﹐“情以物迁﹐辞以情发”﹐“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认为作家观察外物﹐只有带著深挚的情感﹐并给外物染上强烈的感情色彩﹐艺术的表现力才会特别精彩。《文心雕龙》对于物与我﹑情与景关系的论述﹐对后世在这个问题上的探讨﹐有着重要影响。
《文心雕龙》十分强调情感在文学创作全过程中的作用。要求文学创作要“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主张“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认为创作构思为“情变所孕”﹐结构是“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剪裁要求“设情以位体”﹐甚至作品的体裁﹑风格﹐也无不由强烈而真挚的感情起著重要的作用。这一认识是相当深刻﹐符合文学的特点和规律的。
《文心雕龙》对于风格和风骨也有深入的研讨和论述。在《体性》篇中﹐刘勰继承曹丕关于风格的意见﹐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形成作家风格的原因﹐有先天的才情﹑气质的不同:“情性所铄”﹔也有后天的学养和习染的殊异:“陶染所凝”。并且将各种不同的文章﹐分为四组八体﹐每一组各有正反两体:“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但它们又互相联系﹐“八体虽殊﹐会通合数﹐得其环中﹐则辐辏相成”。作者在这八体中参差演化﹐就会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刘勰关于风格的研究﹐对后来的《诗式》《二十四诗品》等﹐都曾发生直接的影响。
在风格论的基础上﹐刘勰特别标举“风骨”。“风骨”一词本是南朝品评人物精神面貌的专用术语。文学理论批评中的“风骨”一词﹐正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风”是要求文学作品要有较强的思想艺术感染力﹐即《诗大序》中的“风以动之”的“风”。“骨”则是要求表现上的刚健清新。“风骨”的理论﹐既是针对南朝浮靡的文风而发﹐也是从传统文学理论中概括出来的。“风骨”之说﹐对唐代诗歌的发展﹐曾经发生过重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