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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24)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2-11-11 13:49
坚持就是胜利。呵呵。

希望你读完。

你的故事很感染人也很吸引人,让人恨不能立马知道主人公的最后结局。
蝶儿几乎没有这么专注的看完一篇网络小说,更何况是这么沉长的小说了。你的小说很成功!
鲜花(229) 鸡蛋(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桂子 发表于 2012-11-11 08:08
也许,真正的救赎之后,这些都成为过往烟云了。
期待作者回归生命的原初,洞开。

桂爷,早。
鲜花(24)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要插一句:后来看到庭审记录才知道,于三喜从始至终一口咬定:是老四给我出钱,叫我去贩毒的。
我已经升级为这起特大贩毒案的首犯。

当一个人想开脱自己的罪行时,栽赃陷害朋友,变成了一个多么卑鄙的小人!这样的人真的好可怕!
鲜花(24)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下文。
鲜花(21)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2-11-11 14:07
桂爷,早。

不晚,朝闻道,夕死可矣。
鲜花(229) 鸡蛋(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夢蝶兒 发表于 2012-11-11 14:22
当一个人想开脱自己的罪行时,栽赃陷害朋友,变成了一个多么卑鄙的小人!这样的人真的好可怕!

人性如此。

鲜花(21)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2-11-11 11:54
忧霖雨好。

夤夜读帖,辛苦了。

昨晚被你的故事所吸引着呢,故事很精彩。
鲜花(21)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2-11-11 11:58
恩,如果觉得其他版友的跟帖干扰了你的阅读,你可以点击“只看该作者”,就可以连续看了。

嗯,好的,还没发现有这功能,嘿嘿,谢谢提醒。
鲜花(229) 鸡蛋(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17) 鸡蛋(0)
发表于 2012-11-11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精彩!老四把我们的感觉囚禁到拘留所了,这是第多少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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