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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一刻] 五洲震荡,洪水滔滔 [复制链接] (9270/8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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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论二:“猎鹰行动”成败的关键在于收买“被猎方”有话语权的人,即文官或文人(“公知”)。

根据这两条结论,对抗“猎鹰行动”必须做到至少几条:

第一,战略上设防——硬件上要设防,软件上更要设防,不仅必须对外来的大规模的硬暴力攻击设防,而且必须对外来干涉的大规模的软暴力攻击设防。只抓硬件设防不抓软件设防,结果必然防不胜防。面对事实存在的持续不断的外来大规模软暴力的攻击,必须组织起系统性大规模软暴力针锋相对以牙还牙,决不能依靠具体当权者的个人意志能力来抗衡外国的“猎鹰行动”。

对中国人来说,最根本的软件设防是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时代从来只有毛泽东牵着敌人鼻子走(比如,用“中苏论战+援越抗美”的谋略战使美国陷入越南战争的泥潭,不得不有求于毛泽东,不得不主动改善对华关系),从来没有中国人被外国人猎了鹰。抛弃了毛泽东思想,中国人就在思想战略上处于不设防的被动挨打地位,就注定抵御不了人家的“猎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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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切断“猎鹰行动”的咽喉要道——外国势力与本国文官文人(“公知”)的勾结。切断了这种勾结,就杜绝了外国势力通过在本国制造大规模倾向性舆论狂潮劫持人们思维的能力,就卡断了“猎鹰行动”的必经之路。

美国对中国搞“猎鹰”,中国能不能对美国也玩这一手?门都没有——你收买人家的文人媒体试试?保险吃不着羊肉还一身臊。人家早防了这一手,早就立了个“外国代理管理法”——只要从外国机构拿钱就是外国利益代理,就必须登记接受监督。媒体平时无事都要生非,动不动就大喊大叫“政治献金”、“干涉内政”、“左右舆论”,如今更是举国动员大张旗鼓指责“网罗攻击”——如此环境下如果想搞什么“猎鹰”是不是不自量力?这一切的实际效果是什么?想都别想在人家那里制造自己需要的倾向性舆论狂潮劫持人家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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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对抗“猎鹰”就必须在这个方面“国际接轨”,也学人家的那些招,具体说就是制定“爱国法”——美国有“爱国法”,俄罗斯有“爱国法”,任何想生存的国家都有自己版本的“爱国法”,中国也不例外。

“爱国法”必须有哪些内容?起码得规定爱国无罪,叛国有罪,严惩汉奸卖国贼,严禁鼓吹卖国、美化汉奸、污蔑丑化民族尊严民族文化的汉奸言论和文艺作品,保护反侵略爱国军人不受伤害侮辱,严禁污蔑反侵略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否则严惩(比如以任何方式污蔑侮辱毛岸英、黄继光、邱少云等烈士的人都必须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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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必须有外国利益代理人的定义和登记监督管理规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言论自由”和“付费广告”及“煽动叛乱”严格区别开——拿别人的钱说别人要你说的话属于“付费广告”,不属于“言论自由”,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拿外国办事处或组织的钱说外国办事处或组织要你说的话的人属于外国机构代理人,必须登记接受监督,否则就是潜伏的间谍。如果涉及中国内政就属于非法行为,就必须受到惩罚。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有基础性配套措施,如监督、记录一切从外国机构拿钱的人(不管直接还是间接)。这就需要一切员员和文人必须公开收入来源,凡有来自外国机构的收入必须按“外国利益代理人”登记,凡私人从外国机构拿钱的文人的非自然科学类文章讲话一概不属于“言论自由”,也不属于“学术论文”,只能属于“付费广告”。凡暗中从外国机构拿钱、在“言论自由”、“学术研究”的名义下说外国机构需要说的话、有碍中国利益的文人一概属于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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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这些说到底就是一条:“把权力关进笼子”——把“普世公知”的“话语权”、“软权力”关进笼子。因为如今“普世公知”的“话语权”、“软权力”已经大得没边没沿了:工农说话是“民粹”,军人说爱国是“军人干政”、“人类公敌”,工农兵都不准说话,左派媒体全部取缔,左派网站全部封闭,整个中国只有他们有绝对话语权,爱说什么说什么,从“卖国有理”到“劣等民族”,从“腐败次优”到“特赦贪官”,从“假不一定劣”到“牺牲一代人”……就这样“普世公知”们还嫌自己权力不够大,还叫嚷“言论不自由”,还要到处夺权——陈有西公然叫嚣“法律人应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 ... cab4&user=10420)——好嘛,真把自己当成“特殊材料做成的人”,不,“真命天子”,要黄袍加身当皇帝,开国登基自称“朕”了。可见他们所谓的“政改”“放权”实际就是“别人放权,他们夺权”、“共共丢权,‘普世公知’篡权”。“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绝对软权力同样绝对腐败。不把“普世公知”的“话语权”、“软权力”关进笼子还得了?还怎么防止他们拿外国机构的钱在中国制造出出大规模倾向性舆论狂潮,不仅“猎鹰”,而且煽动叛乱搞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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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非曲直很简单:中国要生存,必有“爱国法”;谁反对,谁必是国贼,对号入座,无须分说。

如果就是不制定“爱国法”呢?也很简单:迟早要垮——有“爱国法”不一定不垮;但没有“爱国法”,国家早晚垮:连立法保护自己这个国家都不干,不是扶不起的阿斗是什么?不是包庇鼓励别人搞垮自己是什么?岂能招架外来大规模软暴力的颠覆?别说对抗“猎鹰”了,整个国家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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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平之战时拿了秦国贿赂制造倾向性舆论狂潮导致廉颇被撤的赵国“公知”们后来下场如何?史书上虽无记载,但凭常识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四十万死亡将士的亲属岂能放过他们?如今相关的文艺作品无不给这些人安排了一个遭到极端清算的下场,实际情况可想而知。拿了贿赂帮秦国“猎鹰”除掉了李牧、导致赵国亡国的笔杆子郭开的下场倒是有记载:被人劫杀,死无葬身之地。这是可以想得到的结果:赵国亡国,邯郸被屠城,尝够了亡国之苦的赵人岂能放过郭开?秦桧交了狗屎运,生前逃过了惩罚,但老百姓放过他了吗?“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人在宋后少名桧,我在坟前愧姓秦”——这就是人民的审判。“普世公知”张鸣很怕“人民法庭”这几个字,特意加了个定语,叫“希特勒的人民法庭”,以为这样一来人民就不敢有法庭了。其实希特勒搞的假“人民法庭”跟人民群众在无办事处状态下自发组织起来行侠仗义惩恶扬善替天行道清算国贼根本不是一回事。“臭秦桧永远跪”就是“人民法庭”的最终判决,没有期限,谁翻案都没用。历史证明,拿了贿赂替外国“猎鹰”导致国家灭亡的文人“公知”决不会有好下场,必受人民法庭的审判清算。过去如此,今后同样如此,今天充当美国“猎鹰计划”特别行动队队员的“普世公知”也决不会例外——就算他们得逞搞垮了中国,之后呢?“鹰派军人”固然没有好下场,助纣为虐充当“猎鹰计划”特别行动队队员的“普世公知”们也决不会有好果子吃——这帮“公知”个个眼高手低,志大才疏,啥事干不成还谁都瞧不起,整天到处骂人,到处坈蒙拐骗,最擅长给自己制造敌人。他们如此围剿侮辱爱国军人,可见根本没打算跟队伍搞好关系,也就是说没打算依靠这支队伍。而凭他们的本事又毫无凝聚力,根本不可能另外组织起一支队伍。这意味着他们不可能组织起一个办事处——搞垮中国,却组织不起办事处,其结果只能是无办事处状态:天下大乱、军阀混战、土匪黑社会横行,老百姓水深火热。到了那个时候,“普世公知”如今许下的一切天花乱坠弥天大谎将全部彻底破产,老百姓不可能不对他们恨之入骨,不可能不找他们算帐。而洋大人只会把他们当狗用,不会把他们当爹供;一旦达到了目的,他们的利用价值立即完蛋,立刻会被洋大人一脚踢开。那时他们不成丧家之犬过街老鼠才怪,不遭到人民法庭的审判才怪。人民法庭没有律师,任何“法律党”也救不了驾。今天替人“猎鹰”者,明天必被当狗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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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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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录:“美国将中国鹰派划为四代官方制定猎鹰计划”

http://news.jwb.com.cn/art/2012/8/7/art_189_1256575.html

发布日期:2012-08-0714:57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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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疑问,具有影响力的“鹰派”人物在国内、国际舞台上果敢强硬的作风,会对一个国家的外交产生深刻影响,更会对该国军事、安全等方面的政策规划与制定产生重要影响。

2010年底,美国陆军战争学院教授大卫·莱在《世界报》上撰文称:“‘鹰派’是中国崛起的自然结果……许多‘鹰派’人士是解放军高级军官或刚退役的解放军军官,还有许多是中国知名大学和智囊机构的国际事务教授和研究人员。”另有消息称,美国中央情报局将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军方“鹰派”进行了分代:第一代以曾任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军事科学院副院长的李际均中将为代表;第二代代表人物是以《超限战》引人侧目的乔良、王湘穗;罗援、朱成虎、金一南等学者型将军被归为第三代;最新一代则包括了《C型包围》的作者戴旭及《中国梦——后美国时代的大国思维与战略定位》作者刘明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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